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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时候记得有这样的作文,长大以后你想成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我这个人没有什么想象力的原因,或者说大概是年幼的我实在是太无知的原因,我当时和网罗大众的人一样,写自己想做的是科学家,然后呢,发明空气清新剂,让这个世界的空气闻起来很香很香。结果你大概猜出来了吧,我被勒令重写了,原因是因为空气清新剂这种东西已经有人发明出来了,而且还很常见,我当时在心里骂着,我要发明的那种是可以让一个世界都清新起来的那种空气清新剂,但是却依然没有办法改变空气清新剂已经被人发明出来的事实,更没有办法改变那篇作文不及格的事实。我这个人,大概是因为成长过程中得到的称赞比谩骂多得多,所以那么多满分作文我没记住,只记住了那一篇。

再打一个比方,小时候老师问过我们,最喜欢的花是什么,我喜欢的其实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小花,就是路边的钩钩草(或者叫三叶草?)开的那种金黄色的小花,但是我当时的回答是,我喜欢菊花,因为菊花是花中君子,而同班有一个女同学的回答是,她喜欢牡丹,因为好看,因为雍荣华贵,因为哔哩吧啦的一堆鬼玩意,她回答的东西俗得让我嗤之以鼻,可老师只夸奖了她,这让我很不平衡,后来我知道了理由,老师夸她的原因是因为她有创意。

以上例子,我是让你充分了解到我是一个多么没有创意和想象力的人,所以我对一切有创意和想象力的男男女女都非常讨厌,但是现在,我觉得有想象力的人还挺可爱的,比如眼前的这个服务员,至少他让我有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可以彻夜待在店里。没错,就是彻夜,这便是夏烨给我的指示,我仔细地想过,如果拒绝她的请求,或者说要求的话,我失去的可能不仅仅是一个未来可能成为我女朋友的人,还可能被生吞活剥,所以最后,我选择了……

点头。

那个服务员看着我说出那些话的时候,我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就做出了选择,大概是因为我和他以前见过的客人都不一样的原因吧,他又试探性地问了我几句,比如“你家在这附近吗?”、“你是本地人吗?”、“你怎么一句话都不说?”……我一直都是点头摇头,而在面对最后一个问题的时候,我只是微笑,最后换来那个男生的自讨没趣,摇头晃脑地离开了。

我拿起手机,开始给夏烨发短信——真的要在这便利店守夜吗?

——嗯。你放心,我也在别的地方守夜。

——我能眯一会儿吗?

——要记得设闹钟,顺便告诉你,从我这个角度可以看见你。

我抬起头环视一下四周,却没有发现她,她大概是在逗我开心吧。

但我还能怎么办呢?没人性呀没人性。

可是真的很困,夏烨那个家伙可能经常熬夜,但是我哪怕是在期末考来的时候,也不会选择去熬夜读书,这不仅让我有了令所有人羡慕的光滑皮肤,更直接导致了我熬不了夜。前几天能活着过十二点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心情不咋的,睡不着,但是今天,说句实在话,因为夏烨拉着我做这种秘密的事情,心情还算不错,再加上前几天都没睡好觉,所以格外困,困到过了十二点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经不在身体里面了,可能在天上,也可能在外太空。

但是我坚持下来了,甚至可以说,到最后越来越精神,就是你所能理解的那种病态的精神,觉得身子已经不是自己的的那种精神。我转过脸,探出半个身子去看那个服务员,发现他正在读牛津英语……说不定他是那种身残志坚的人呢?反正我是不相信一个白天打工晚上也打工的人能精神到可以读的进去牛津英语。

低头看了一下手机,还有百分之五十六的电,而时间已经是晚上三点了,从我在进来这家店的时间算起来,已经过去六七个小时了,至于具体是多久,这不是现在犯困的我能流利回答的问题。而这期间,到店里买东西的人来了几波,大部分是些瘦瘦高高的青年人,身上挂着混日子的人们特有的痞里痞气。我的眼皮开始有点控制不住地抽搐,或许闭上眼睛后再张开,我就会发现我在医院也说不定呢?

这个时候,有个人走进来了,是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中年男人,他背对着我,所以我压根就没有看清楚脸。他似乎对这个商店所有物品摆放的位置都特别熟悉,总是能一下子就走到自己想要的地方去。我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发现他拿走的大部分东西都是能吃的,大部分都是罐头,其他的还有面包这样的东西。

“64块。”服务员熟练地刷着那条形码,计算了一番之后快速报出价格,报数的速度很快,甚至声音里带上了一丝慌张。但是我实在是太困了,困到丧失了基本的思考能力,所以没能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他那不合时宜的紧张究竟是来自何处。

那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从风衣里直接掏出了钱来,连钱包都没有,我看清楚了那只手似乎沾上了些泥巴,就猜测着这人大概是个工人一类的吧,要不然大冬天的,就算是在人行道上摔一跤,也不至于手上有那么多泥巴吧?但又好像不是泥巴,因为晕乎乎的,我能看见的只有那脏兮兮的手。那个风衣男子转过身来,然后和我四目相对了一下,电光火石之间,那双眼睛一下子唤醒了那即将被我遗失的记忆。但很可惜的是,我的眼睛可能也唤醒了他的记忆,所以那一瞬间,他就拔腿跑了出去,我也跟着追了出去,带着被我坐着的椅子也重重摔在了地上,发出一阵强烈的声音。服务员的表情是什么样的,后面的货架有没有倒下,已经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了。

我跑得其实挺快的,但依旧比不上那个男的对这里环境的熟悉度,他拐进了小巷子里,然后又拐进小巷子的小巷子里,我一直紧紧地追在他身后,除了拐角的时候没有看到他以外,其他的时间我一直都是在他的身后来着,最后,我看见他的速度慢了一点,便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冲上去,直接把他的手扭到身后,然后紧紧地按在了墙上,之后,我才觉得不对劲,身高实在是太不对经了。被我箍住的风衣男人说道:“不就是抢了一个包吗?用得着这么追我。”是变声期少年特有的公鸭嗓子,其中还带上了一点唯唯诺诺的哭腔。

我抓错人了。

但是我明明一直追在他的身后呀?

我松开眼前的人,然后那个人立刻转过身就是给我一脚,护着手上的包逃之夭夭了。那一角踹得挺结实的,让我捂住肚子在地上倒腾了一段时间,这才慢慢地往回走去,但是说实在话,有点不知道来的路是哪一条了,所以倒腾了很久才找到来时的路。

这个时间段,几乎所有的人家都已经进入了梦乡,我只能紧紧地抓着我衣服慢慢回去,然后努力地回想着关于那个男人身上特有的东西——粘着泥巴的手,黑色的有点脏的风衣,脚上似乎也带着一些东西,和手上的颜色一模一样,也是泥巴吗?但好像又不是。

就在这么想着的时候,我的脚踝突然被人抓住了,我吓得惨叫了一声,差一点本能反应地踹下去,但好在上天眷顾我,让我在关键时刻乘着月光,看清楚了那个抓住我脚的人是夏烨,我这才堪堪收住了脚。夏烨的模样有点惨淡,她倒在地上,额头上一片血肉模糊。她看着我,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道:“快点带我去附近的药店买点止痛的药。”

我一片慌乱,立刻弯下腰把她一把抱在怀里。

人类大概真的是有特异功能这种东西吧,我明明困到没有力气,却能在追着那个肇事者这么长的路之后,还能抱着夏烨稳当当地跑,明明已经完全忘记了来时的路,但是却在抱起夏烨的那一瞬间,记起了所有通向便利店的路。我抱着不知道有没有晕过去的夏烨,回到了服务员工作的便利店,服务员看到我的那一刻,眼睛里本来还装着愤怒、难堪那样的表情,但是大概是因为夏烨的伤口实在是太惨不忍睹了,所以他一瞬间就把自己的表情切换成了恐惧。

我正打算掏出手机给他打字,但是夏烨已经率先开口了:“有碘酒和绷带吗?”服务员点了点头,然后就钻进了他们员工的换衣室去,拿出了一个应急药箱,我想,大概是因为晚上在这里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太频繁了原因吧。

那刹那,我松了口气。

夏烨还没有昏死过去,应该伤得不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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