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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许宸阳先生,你确定放弃这个宝贵的机会么?”

“我十分确定。”

他突然惊醒,看了眼手表。时间是下午3点半,而他,已经记不清自己是多少次被惊醒。他在这列慢悠悠前进着的火车上已经坐了10个小时,长途奔波下的疲倦早就把他折磨的不成样子,一路上还总是做着同样的梦。不过这一切也都将成为过去,因为总算是到站了。

阳光撒在火车站前熙熙攘攘的人群上,温暖但并不刺眼。他把背上的画板紧了紧,微微挑了一下眉头。

这个地方变了,而且变化很大。柳都虽说还是个不怎么知名的小城市,可是相比于他离开时,还是繁华了不少。

许多高大的楼房盖起来了,马路也是最新才翻修的样子,原本连块平整的地面都没有的广场如今也是焕然一新,各种各样的充满文艺和城市特色的雕塑,一排排显得拥挤的商店和小吃店,正中心甚至还有一个古典欧式的大型喷泉。

但大部分东西都没有变。比如去市中心的那条路还是堵的让人心烦,那座小时候经常跑去玩耍的剧院依然健在,再比如他现在坐的这辆有些破旧的公交车,也还是一如既往的没有位子。

于是他开始回忆一些往事。曾经追着这辆公交车,挤在人堆里上学。在某个巷子里的某个饭店,和朋友们一起过的生日。公园边的草坪上他曾经坐着画了一天的画。回忆的越多,有些细节也就越来越清晰。直到记忆中浮现的那张脸开始出现,他才不得不强迫自己断了思绪。

卢文豪半个小时接的第10个diàn huà,来电显示还是同一个人。他强行忍住说脏话的冲动,调整了一下情绪,轻轻的点开接听。

“喂,您好,请问有什么事么?”他努力的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温柔一点,好让对方听不出他此时此刻内心刻意压制的愤怒。

“首先,你应该尊称我为亲爱的林女士,这是对顾客的基本尊重,然后你应该询问我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么而不是问我有什么事,这是基本的fú wù原则。最后,你的普通话让我有些别扭,你可以不用强求的。”

强行吸了一口气,他把已经崩溃的表情再度化为笑脸,用充满殷勤的语气回答“那么亲爱的林女士,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么?”

“有,当然有。”对面的女士回答的坚定且快速。“我家楼下的小区门口,有一家超市,里面有我暂时放着的几个快递,你路过的时候顺便带一下。”

“……不是一共三个快递么?”diàn huà前的卢文豪有些无语。

“好像是哦,我来看一下……呀,的确是三个,你是怎么知道的。”林女士那边表示很惊讶。

“因为这件事您在打我第7个diàn huà的时候已经说过了。”

在林女士平均3分钟一个diàn huà的狂轰滥炸下,快递员卢文豪第一次产生了换个职业的想法。他穿着有些宽大的工作服,骑着公司统一配发的电动车,骑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大街上。不论是电动车的车身还是衣服的胸口上都印着公司大大的logo和标语。

泰坦快递。拥挤的城市中最快的一道闪电,您的不二之选。

电动车在来来往往的车辆中穿行,拐过几个弯,找到了那家叫做王老板的小店的超市。带着大包小包的三个快递,卢文豪几乎已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了汇金国际小区的2501号门口。

“小伙子来的真快啊,哎呀呀,让你这么快赶来真是不好意思,不过实在是有个快递急需你来帮我送啊。”林女士一边接过包裹一边仔细打量着他。“泰坦公司我还是信得过得,安全又不失速度。”

卢文豪接过包裹的时候掂量了一下,并不是特别的重。

“我还以为是特大的东西需要寄送的呢,只有这一件么?”

一个很普通的木头盒子,看起来就很轻巧。

“看起来普通的东西才更安全。”林女士一脸的郑重,“那么,就拜托你了。”

市里的一家普通的kfc,许宸阳遇到了多年不见的朋友。

嗯,老朋友。

“喔,变化挺大的么。”对面的人一面吃着薯条,一面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相比于你从120斤长到如今的180,这变化算显得微不足道。”他看着面前这个胖的不像话的男人苦笑。

“你是最近见过我的人中第一个这么说的,”胖子擦了擦嘴,喝了一大口可乐,“因为其他人压根就没认出我来。”

“你要原谅他们。至少我也没从体型上认出你来。”“可你还是认出了我不是么?有什么比故人重逢更值得让人高兴?”

“我还真没想到你会从首都回来,恰好和我还是同一天。”他摇了摇头显得特别的无奈“而且,是你在插队的时候先认出了我。”

“先不说这些无关紧要的事。”对面的胖子吞下一个汉堡,直视他的眼睛。“你为什么会回来?这才是我一直想问的问题。毕竟你曾经说过那样的话。”

许宸阳看着对面这个身高160体重180的胖子,两眼直直的瞪着自己,肥嘟嘟的脸装着严肃的样子,突然觉得很好笑。“回来找工作啊。你也知道大城市工作不好找嘛,所以我就回来啦。”

“难倒,难倒你是……回来找她的么?”听到这个回答,胖子只觉得自己的脸庞在抽搐。“对于这个问题我没办法全盘否定,因为在我的计划中的确是要跟她见上一面的,不过不是现在。反正时间这种东西,现在我要多少有多少。”

“那你回来干嘛,总不能和我一样来出差的咯。”大概是对于这个回答的不满,胖子耸了耸肩,又伸出那双熊掌一样的手,打开了一个汉堡。

“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而且现在有一件事更严重。张启超,你知道是什么事么?”

张启超立刻摇了摇那个胖的跟猪头一样的脑袋。

“你刚刚把最后一个汉堡也吃了,鉴于你的体重增长幅度的关系,我可以理解。可拜托你吃完以后自觉的去再要一个可以么,我已经10个小时没吃东西了你这头猪。”

“我在火车站的路上看见了一朵花。”许宸阳把背后的画板卸了下来,坐在街边角落的横栏上摆弄着画笔。

“哦。”张启超显得有些迷茫。

“周围都是草,层次不齐的,有一片还很明显的被人踩过了。”

“嗯?”

“这一点美感都没有不是么?我记得我刚开始画画的时候很挑剔,周围要很安静,不能有一丝杂乱的声音。可以有一段简短的钢琴曲,不过最好是肖邦。那段时间看东西更挑剔,任何东西在我眼里都必须完美,阳光必须有个刚好的角度,白云必须是那种纯洁到透明的白。总之任何一点普通人觉得无所谓的东西我都开始抗拒,我开始追求完美,到最后甚至妄图甩开现实。后来我明白了,现实的确没有理想完美,它是充满着残缺和瑕疵的。艺术拥有幻想会变得优秀是没错,可它最需要的最终还是现实。”好像注意到自己的分神,他笑了笑又把话题带了回来。

“那朵花就这么静静地开在杂草丛生的荒地之中。我叫不出它的名字,大概是什么并不出众的野花。可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它的美芳华绝代。它在无人注视的角落里开着,优雅又骄傲,它在所有人看不到的地方尽情的舒展,因为尽兴,所以优雅。它在这片荒乱的废墟中俨然是一个代表,风吹不倒它,反倒是让它更加挺直它的腰杆,它更听不到人们嘲讽和奚落它自以为是的美丽,所以它前所未有的骄傲。”他把调好的色板放在一边,摊开一张宽大的白纸,沉默了一会儿,提起画笔开始落画。

他在街边的角落画画,对着满街的行人和喧闹的城市。

“城里有朵花,优雅且骄傲,孤独又无知。优雅是因为它孤独,骄傲是因为它无知。”

画板上那朵花儿突然就活了,在微风中轻轻的摇晃。妖艳,刺眼,不可一世。

“卢文豪?怎么了,看你在那边一直在发呆,有心事?”

卢文豪回过神来,看着身旁的老人。抓了抓头有些不好意思。

老人倒没太在意他的失态,从口袋掏出一盒香烟自顾自的点上。“你们这些年轻人啊,一天到晚也不知道在想个什么,整天魂不守舍的。来一根?”

“专心开车啦,老头子。”他说着轻轻的摇下车窗,把头靠在窗边看着路上零零散散的行人。

时间是晚上的10点50分,大街上已经没有白天那般热闹了,昏黄的街灯一闪一闪的,偶尔有一两个行人的影子被拉的好长好长,平日里喧闹的地方一下子显得静谧了起来。

“看着你总让我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老人吸了一口烟也不管他爱不爱听,自顾自的说“那时候也是总喜欢一个人想着心事,还嫌旁边那个带着我的老头子啰嗦。”

“我那时候可比你现在帅多了。留着一头飘逸的长发,上学那会有多少少女暗恋着我?多的都数不过来。我那时候最想做的是一个诗人,就是那种四处漂泊的那种。去一些好玩的地方,兴致来了写一两句随笔,要是没有灵感,就去一个没人的地方喝酒,一杯又一杯,总会来灵感的。”老人说着说着自己笑了起来。

“所以你看着我是不是像是在看自己年轻时候的影子。”卢文豪也轻轻的笑了。

“你这么一说,还真有这种感觉。只不过我那时候可比你好多啦。你看你现在,浑浑噩噩的,数着天数过日子。我那时候有好多梦想,虽然最后都一个又一个的破灭。可那时候为梦想奋不顾身的努力,真的活的好充实。”

“梦想么……”他把双手放在头上,轻轻遮住眼睛。“听起来就好麻烦。非要说的话,我只能说是什么都无所谓。”

“你已经用这个理由敷衍了整整20年了,小伙子。”

“而你已经被所谓的梦想束缚了整整60年,老人家。”卢文豪不落下风的还击。

老人突然愣住了,没想到他会还击的这么干脆。良久,又释怀一笑。“是啊,从第一次干活到现在为止,都已经40年了啊。那时候连车都没有,冬天的时候就跟那个老不死的家伙踏着大雪赶路,最后实在冷的受不了了,他才会从口袋掏出一块钱带我在路边吃口热馄钝,然后拿出一**烈酒,跟我说喝了这个以后都不怕冷了。”

卢文豪闭上眼睛想着那个画面。天寒地冻的晚上,一老一小裹着厚重的衣服坐在街边的馄钝摊上吃着馄钝,喝着酒。外面是漫天纷飞的大雪,两个人边吃边骂,时不时的碰杯大笑。

老人也不再说话了,伸手打开了随车的音响,车厢里突然安静了下来,只能听见不停换歌的按键声。

车厢里响起了一阵优雅端庄的钢琴声。卢文豪听出来了,致爱丽丝,作曲家是贝多芬。是那个成名于音乐之都的德国天才。他依稀记得小学的时候学过一篇关于他的课文,浪漫的艺术家在一片月光中走入那个没钱听他演奏的盲人女孩的家,在那个稍显破旧的钢琴上弹奏了那首后世闻名的月光。

皎洁的月光很和适宜的撒了下来,老人把车停在一个街角的路口。卡车在月光下显得有些冰冷,那个被画的很大的泰坦标志也变得模糊起来。“虽然不是第一次了,可是每次穿这么正式衣服都莫名其妙的激动。”卢文豪把那身穿了一天的工作服脱下,开始扣着衬衫的niǔ kòu。

“你大学时候就没穿过西装参加课外huó dòng么?”老人耸了耸肩,自然的递过去一件质地优良的西装。

“大学都给我睡觉上网去了,哪有时间弄这些?”他把外套披上,不自然的扭了扭身体,“大小刚刚好。”

“我们在面试的时候给你测了身体。”老人看着他满意的点了点头“你果然是那种穿衣服很好看的人。”

“谢谢,不过我觉得我不穿衣服也好看。”

“你可以晚上回去以后自己对着镜子慢慢看。那么首先,按照惯例,我要对你说明一下工作细则……嗯?你又在想什么?”

卢文豪站在那儿,腰杆挺得很直,可老人觉得他像是被抽走了魂一般。“啊……对不起,我只是突然回想起来了,以前也有个人跟你说过同样的话。”

“心动回忆嘛。”老人低头看了看表,“那省去工作细则时间好啦,反正你也已经很熟悉了,正好我也想听听故事。”

卢文豪接过老人递来的啤酒,用力打开。

“上大学的时候,我有个一见钟情的人。真的,就是那种第一次见面就陷进去的那种。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一次聚餐上,我和同学去接她,阳光照在树上,从树缝里透出的光线打在她的身上,她低着头玩着手机,偶尔用手撩一下头发。就那一瞬间我觉得我突然想结婚了。于是在那次酒桌上我故意喝的烂醉,然后在去ktv的时候,趁着酒劲睡在她旁边的位置上。这就是我们的相遇吧。”

“人生只若是初见。很不错嘛。”老人和他碰杯,喝了口酒。

“回去以后,我想方设法的和她联系上了,每天都找无数个话题和她聊到很晚很晚。有一天我问他对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她就说了句感觉你穿衣服挺好看的。那时候真的是开心死了,看着楼下的流浪猫都觉得它也跟我一样到了发情期,把好不容易攒钱买的牛奶都倒在碗里喂给它喝。”

“你别这样看着我,后来我表达心意了。光明正大的那种。好吧好吧,你猜对了,我被拒绝啦。理由就是不喜欢咯。”卢文豪被老人的眼神看的有些不自在。

“后来我想通了。爱情这种事情没办法勉强的,大家都想风雨漂泊的时候有归舟。可这世界大部分人都没这么xìng yùn。夜里会有人为和着寂寞唱歌,也有人蹲在街角就着孤独饮酒,那些享受幸福歌颂爱情的人都是傻子。时间才是最好的东西,一个人付出的再多都会被时间埋没的,当然一段再深厚再难以忘怀的感情,也都会被时间冲淡。什么海枯石烂,什么天荒地老?人活着一生不就是找个人陪么,选谁不是一样,感情都是奢侈品,能够拥有就是天大的幸事了,干嘛还去在意它的强烈呢。轰轰烈烈固然美好,可吃不到的天鹅又解不了馋不是么?倒不如平平淡淡,一生平凡。”

“唔……虽然说的跳跃性挺大的,不过这波分析我可以勉强给你个80分了。”老人喝干了酒,又随手抽出一罐。“先不说对错,你能想的这么通透就已经很难得了。”

“嗯,是啊。我是想通啦,可是做不到啊。”卢文豪突然笑了起来,“有她的消息还是第一时间想知道,时不时的总想和她说话,心中不管下了什么样的决心,可是再见到她时,什么就都忘啦。”他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接下来我和她每次见面基本都离不开酒,在谁的生日宴会上,又或者是谁组织的聚餐,我总是一杯接一杯的喝着,假装自己有多潇洒多成就,可一抬头,却总是看见她在那儿对着手机傻笑。就好像你费劲力气把天上的星星都摘下来了,可她却在一旁指着月亮和别人有说有笑。那天晚上夜风吹在我身上我却一点都不觉的清醒,只觉得浑身上下每个地方都充满了寂寞。”

“故事的最后我毕业了。对于她我还是无能为力,觉得大概唯一的好处是不怕喝酒了,千杯不醉大概都不是吹的。可后来喝酒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再也喝不下去了。”他仰头咕咚咕咚的一饮而尽,把空荡荡的罐子扔在地下发出叮当的响声。

“作为听众,这个故事还挺有趣。”

“有趣一般是用来夸奖没什么特点的故事。”他把扔在一旁的罐子捡起来,摆正。轻轻的放在地上,然后头也不回的走进深邃的黑夜里。

“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夏天。因为那时树儿枝叶繁茂,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树上有知了没完没了的叫着,偶尔还能闻到那种从草里散发出的那种泥土和夏天的味道。而我就在树下唱歌,唱着那年夏天你对我说你最爱听的歌。”

魏俊峰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已经是正午时分了。他把窗帘拉开的一瞬间,被阳光刺的几乎睁不开眼睛。

床上七零八落的散着很多东西,插着充电器的手机被放在一本厚厚的书上,喝了一半的饮料随意的扔在旁边。没来得及放进洗衣机的成堆的衣服,床尾还有一把有些精致的民谣吉他。他随手拿了一件看上去还算干净的衣服,转身煮了碗泡面,然后晃晃悠悠的走进洗手间。

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戏剧团工作的他又一次睡到了中午。

下次再也不通宵打游戏了,他一边滋滋的吃着泡面一边对自己发誓。

有人问过他当初为什么会选择在戏剧团上班的时候,他自己当时也愣住了。是啊,为什么呢。因为家里认识团里的人找了个不愁失业的铁饭碗么?还是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的喜欢上了戏剧?管他呢,总之现在事情已经定下来了不是么。他突然想起起了小时候的自己。

那时候和现在也没什么差别,大概也就是长高了,变帅了,看见路边漂亮的女孩知道多看一眼了。小时候他就生活在一个剧团的家属区里面。邻居都是剧团里退休的老艺术家们,吹拉弹唱无所不能,中间还有个有些破旧的排练厅。逢年过节的时候也经常有些演出,而他总是在那个靠后的观众席上昏昏欲睡。

家属区到处都种满了树,一到夏天,满眼望去都是一片绿色。大树下的石凳,长满爬山虎的墙角,绿树环绕的广场,还有那一条条砖块和青苔组成的小路,他都记得很真切。那时候这城市还没有那么多的高楼大厦,抬头的时候只能看见蓝蓝的天空和东升西落的太阳。傍晚的时候,经常能看见成片的火烧云,在西边钟楼的天空上,奇形怪状。

那时有多少玩伴?多的数不过来。他们一起在石凳上玩纸牌,手掌拍红了都感觉不到疼痛,继续吃着口袋里的辣条。蹲在地上打弹珠儿,一下午的时光感觉匆匆的就消失了。偷摘着谁家种在菜地里的辣椒和藤上结着的又大又粗的丝瓜,从土里挖蚯蚓然后研究它到底怎么钻进土里。晚上大家围在一起,拿出从家里偷偷带出来的火柴生一堆火,然后坐在一起看着满天的繁星,说着天马行空的想象世界。

大一点的时候他选择了辍学,理由是作业多的他没时间去玩了。父母找关系让他进了艺校,算是彻底拜托了书上所说的学海无涯。再后来。这个伴随了他童年生活的地方被下达了文件,政府需要拆迁建设城市,这个在繁华市中心里的世外桃源首当其冲。每次回家的时候他都发现周围的邻居们相继离开了不少,儿时的玩伴们也学业有成,天南地北,那些原来茂盛浓密的树木也开始衰老起来,那棵一到夏天就花香四溢的桂花树也不声不响的死掉了。再后来工作以后,他也搬了出去,一个人在充满高楼大厦的城市里找了个家。

浑浑噩噩之中,他突然发现自己的青春这么快就已经结束了。他的梦想还没来得及去构想的时候就败给了时间。幸好他本就是个随和的人,就这样每天工作之余打打游戏,唱唱歌,看看diàn yǐng,在某个放假休息的早上睡个痛快的日子也并不觉得有多差。与其说是自愿平庸,倒不如说是已经对生活麻木了,失去了感觉。

他把衣服穿好,在镜子前小心翼翼的刮着胡子。然后想了一想,又走到床前坐下,拿起了那把吉他。这东西他完全是自学成才,靠着电脑上看的shì pín,硬生生的学会了整首宫崎骏的天空之城的曲子。每次出门前他都要来上一段,久而久之,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

琴弦拨动的时候,他想起了一个女孩。那个那年夏天总爱听他唱歌的女孩。他们相遇在某个暧昧的午后,两小无猜的年纪,青梅竹马的时光。那时候只是相互的喜欢,谈不上什么爱情,懵懵懂懂的两个人就走到了一起。于是夜色里有人陪他在月光下徘徊,大雪纷飞的时候两颗心在雪地里相互温暖。他曾经为了女孩跑去附近的小卖部里买了好多的蜡烛,排成爱心的样子摆在石凳上,晚上的时候带她过来,一边唱歌一边缓缓的点燃。早恋的日子里,这样有些奢侈的浪漫听上去真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大概是不合适吧,结尾的时候他这么安慰自己。

摇了摇头,他努力甩开了那些回忆,开始专心的弹琴。打开的窗户里有阵阵微风掠过,空气之中充满着那种青草和泥土的香味让他意识到夏天有要来了。没来由的想起一句很早以前在杂志上看到的歌词。

你头发上淡淡青草香味,变成风才能和我相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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