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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谢了繁华,生死无话。你仍是我镂冰雕朽的一意孤行,唇涩齿香的新瓶陈酒。不显山露水,却在举手投足间昭然若揭。如同信仰,有多艰险,就有多坚定。

2017年,9月23日。

今天是我第一次参加绿风志愿者活动。

说来也是奇怪,有些事好像命中注定,又不似刻意安排。

我一直觉得我每天都过的很开心,至少在别人眼里看来大概就是这样。我说不准,也不敢问。

因为我不想知道,我害怕直视自己。

有人说,这叫孤独。

曾经我和我的几个小伙伴建了一个微信群,每天就是聊天。

分分钟99+的那种。

我们谈天说地,聊着各自所谓的未来,想着自己未来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我们会时常分享各自日常生活的琐事。

会八卦谁的感情生活。

谁有好看的电影,好听的歌,都会第一时间分享在群里。

那段日子活的很轻松,每天可以睡得很安稳。心中没有挂念的人,没有糟糕的往事,没有要担忧的未来。

后来我接触到了网易云音乐。

我不知道我是因为网易云音乐而爱上了听歌,还是因为喜欢听歌才遇上网易云音乐。

在这之前,我从不知道什么叫做孤独。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爱听歌是因为在心头里我总是一个人生活。

我很想一个人去旅游,看遍这世界繁华。

我很去一个人去吃美食。

我很想一个人听音乐会。

我很想一个人看一场电影。

我有很多的很想,可这始终没有成为现实。

是没能力,也是没勇气。

我那时住的地方,离学校有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

于是我只能每天早起,一个人吃早饭,一个人上学,再一个人回家。

不靠谱的专家说过,人的一个行为保留一个月即为习惯,坚持365天便很难再改掉了。

我选择相信了专家。

后来我便习惯了熬夜。

段日子真是苦难。最害怕的便是看到黑夜。想睡又睡不着,只能苦苦的熬,熬不了的陈年往事只能让它们继续发酵。

而喜欢你就像熬夜一般,知道对自己不好,却怎么也戒不掉。

我知道人总是在这样不知不觉中养成了很多习惯,再不知不觉就着习惯过了很多年。

再后来啊,我觉得熬夜实在无趣。

于是开始通宵,整宿整宿的不睡觉。

我喜欢上了黑夜,习惯看着城市被唤醒,然后再沉沉睡去。

我想我这么喜欢黑夜,是因为黑夜中我才是我自己。

回忆过去真的是痛苦。

车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不停的下着。

“下了快三天了吧。”我自问自答,“是啊。”

是啊,天为什么会下雨?

那么人又为什么会流泪呢?

我旁边的座位是空的。

别的同学都有说有笑。

大家各自捧着手机,有玩王者荣耀的,有对着屏幕傻笑的,还有个看书的傻子。

很不巧,那个傻子就是我。

车里没灯,我只能透过窗外的亮光才看得清字。

这让我想起了凿壁偷光。我不是匡衡,我做不到真正的刻苦读书,我只是不想显得孤独。

“同学,你这样看书对眼睛伤害很大的。”一个温柔的女声从我身后传来。

突然听到别人的一声礼貌式的关心,心里竟也有些许动容。

我忙转过头去说:“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呐。”

原来是黄大佬,是我们绿风志愿队的总队长。坐在她旁边的是夏大哥。

当然夏大哥可并非是真大哥。

我们只是简单的寒暄了几句,她问了问我的那本书。

在这之前我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我也会成为别人口中的故事。

我只想记录下在这个年纪发生在我身边的琐事。

一路上我也受到过冷嘲热讽。

说我坚持不了几天,或者心血来潮,再者说我是“蹭热度”。

当然更多的还是朋友同学的鼓励。

给我投推荐票,熬夜帮我做书的封面,追更我的书。

我真的很谢谢你们这么支持我,我也会努力把这本书写好。

不管结果如何,要是我能写完这本书,我会等两年后毕业之前自费出几本送给你们。

而像那些无足轻重的小事,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想起了。

车到站了,我坐在第三排,最后一个下车。

随行的老师让我们先去换衣服吃饭。

上了三楼,床上杂乱的堆放着一堆衣服裤子。

我随便拿了件西服便套上了,即使不合身我也懒得换了。

我真的是个懒人,懒得认识新的人,懒得去处理一堆糟心的事,连感情也只想图个安稳。

草草吃完饭,我们就去做我们的任务了。

就是在古镇里逛逛。

天还下着小雨,我没有伞,也和他们不熟。

我很多都不认识,或者说认识的都是交集很少。只有两个初中同学。

他们成群结队的,我也插不上什么话。

我便选择了和阿毛一路。

其实我更愿意叫她球儿。

而她听到后总是会对我飞起一脚。

今天我和她为伍,不能失去最后一位战友。所以我暂时决定不叫她球儿了。

她说前面不远的摊子有卖河豚的。

我很惊讶,说:“河豚?那不是有毒的嘛!”

她瞅了我一眼说:“很小的,河豚工艺品啊。”

我半信半疑,说:“我们去前面看看吧。”

古镇的路是青石板和鹅卵石噗成的。看起来年代很久远,路面坑坑洼洼,低陷的地方都积着水。

路的两旁是青石砖砌成的房子,很多的地方政府都派人进行了修缮。

在我看来总觉得怪怪的。

古镇不是古镇了。

少了那种感觉,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明白。

“阿毛,你快看,是小猫!”

在一户民居的屋檐下的门槛前蜷缩着一只小猫。

从脖子往下都是白的,背上有一块黄,黄中夹杂着黑。

我问阿毛:“为什么不让它进去,外面这么冷,小猫都冻坏了。”

阿毛想都没想回答我,说:“说明是野猫呗。没人要的。”

“没人要的。”

听到这四个字,我的心突然咯噔,就像被猫挠了一下。

阿毛想去摸它,我连忙制止她:“你小心点,待会它咬你一口。”

正如我所料,阿毛伸手过去的时候,小猫身子往后缩了一下,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阿毛。“喵喵”的直叫唤,看得出来,小猫很怕人。

阿毛没心理准备,被吓到了,赶忙把手收了回来。

我为什么不去救它?

初二那年,我因为救一只猫,却被它咬了一口。现在那道一公分长的疤还留在右手食指上。

从那次以后我对猫便有了惧怕心理。

可我还是很喜欢猫,却不敢再靠近它们。

人们说猫是养不亲近的。

我没养过,但我知道那种感觉。

就是我对你的感觉,总想靠近你,却又不敢打扰。

所以我努力地忍着。

其实猫在风雨里只要遇到一点温暖就会当做家。现在它对人如此惧怕,想必一定被人深深伤害过吧。

所以剪坏过你头发的理发店你不会再去,吃坏过你肚子的快餐店你也不会再去,但是那个一遍又一遍伤害你的人,你为什么还要爱?

连动物都懂得道理,你为什么总是一遍一遍的去实践它?

我拉着阿毛让她走。

其实是我自己想走。

我不想看到小猫寒冷无助的样子,而我却什么也做不了。

我只能在心里默默祝福它能好好活下去。

转了两条街,随行的同学都进入了一个房子。

我很清楚的记得上面写的是“东沙角”。

里面装修的很精致,我想店主应该就是按照这原来的样子进行修缮的吧。

木质结构的房屋总给人一种亲切的归属感。

进门看见的是一个几平米的歌唱台。有话筒可以唱歌。

在角落还有一把吉他。

我曾自学过吉他,因为好久没弹,曲谱也忘了。

我其实一直是一个做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的人。

有段日子我想学b-box,学了没多久便扔了。

又发誓要学街舞,想了想又放弃了。

我羡慕那些有一技之长的人。

我也知道,那些成功的人的背后是多少的艰辛与汗水。

我可我总觉得我做不到像他们一样,我只适合一个人感受孤独。

当代哲学家周国平说过这样一段话:

孤独、寂寞和无聊是三种不同的境界,分别属于精神、感情和事务的层面;只有内心世界丰富的人,对精神与灵魂有着执着追求的人,对人间充满挚爱的人,才可能体验真正的孤独;孤独产生于爱。

我总觉得自己很孤独,可我找不到我所爱之物。

什么是孤独?

一袋瓜子,我一个人嗑完了,一共1854颗,26颗是瘪子,混进来9颗带虫的,有6颗没炒开,是连在一起的,有5个瓜子米磕出来又掉地上了,13个不用磕的,就是米,还有4个是苦的,中间喝了7次水。

现在想来当时也是愚蠢至极。

后来才逐渐明白,那些留在生命里的不一定要去刻意坚持。

因为热爱,所以坚持。

再往里是几张方桌,整齐的摆成一列。

店主是个宝妈。带着孩子在电脑上看电影。

这时候黄大佬和夏大哥突发奇想要拍照。

背景是一面墙。

墙上是老板娘用粉笔一笔一笔写的东西,我也没仔细看。

至少这样看来,老板娘也一定是个热爱生活的人。

夏大哥在摆pose,黄大佬充当摄影师。

我和另一个同学在两旁高举着手机给夏大哥打光。

“哇!拍的好好看啊!”一群女生称赞着她们。

哈哈哈,她们不知道,其实是因为我打光打的好啊。

“我也要拍,我也要拍。”个个争先恐后的要拍照。

这堵墙似乎也有神奇的魅力,夏大哥,黄大佬,桦姐个个拍的都很好看。

有45度角的,有侧脸的,突然想起我同桌的一句话:谁还不是个小仙女啊。

后来老板娘将顶灯用作打光,也就没我们什么事儿了。

我站在一旁看着她们。

靠窗有两个人在下围棋,窗外雨也渐停,这一切是这么美好。

“记得早先少年时,

大家诚诚恳恳,

说一句是一句,

清早上火车站,

长街黑暗无行人,

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我正准备和朋友分享这美好的一刻的时候意外发现那个随行的老师自己一个人坐在吧台前,望着她们发呆。

她好像察觉到我在看她,和我快速对视了一眼,便把头低下玩起了手机。

看年龄,她应该比我们大几岁吧。

我知道她肯定想起了当初的自己。

从我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学生时代这个最美的年纪。

哪个女生不爱拍照?

就因为她比我们大,却只能在一旁默默看着。

碍于年龄,她说不出:“我也要拍。”这种略显幼稚的话。

在我看来这实在过于残忍。

我想走过去和她说几句,突然意识到我们之间不可跨越的鸿沟,便是她自以为的成熟。

姑娘,你也一定很孤独吧?

读高中以来我也见了很多人,发生了很多事,也弄丢过几个要好的朋友。

我很喜欢一个人,也被别人喜欢过,但是这么多年过来了,我依旧还是一个人。

后来我才清醒过来,有那么几个梦想我曾说要和喜欢的人一起做。

虽然到最后,我一个人实现,当初两个人的愿望。

我记得我看过这么一部电影,男主角问他的老师:“为什么我们总爱上那些不在乎我们的人?”

他的老师回答说:“因为我们总觉得自己不配得到更好的爱。”

我想我正是如此。

我并不是热爱孤独。

我只是害怕辜负。

就在去年我舅舅向辰曾对我说过,他基本走遍了世界,留念的照片2张128g的内存卡都不够存储。

他说:“我以为我去的那些地方能够释怀,可我发现我无论去哪里,我看到的,都是她的影子。”

后来他问我:“你呢?”

我反问他:“你知道一生有多少长吗?”

他说:“我不知道,大概从出生到死亡这么长吧。”

我说:“就是从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开始,到我再也看不见她的那一眼结束。”

舅舅很无趣,打量了我一眼说:“你个小屁孩才多大啊,就说这种话,你的路还长着呢。”

我对着他苦笑,我不想告诉他,这些话其实都是他跟我说的。

我不愿意再撕开他的伤疤。

回来的路上,我和桦姐以大哥小弟的身份聊了一会。

原来她一直在等一个对的人。

看起来现在就是。

我突然想起我曾去观音山的一件经历。

我是想去观音山上吹吹风的,便挑了个人不多的时候去。等我登上山顶的时候天也快亮了。

其实,我并不喜欢无意义的热闹。

出乎我意料的是,在观音山山顶竟然有许多人在等日出。

我嘲笑他们的愚昧。

几个小时前刚下过一场雨,云雾缭绕的观音山怎么可能看的到日出啊。

我穿着一件单裤,一件毛衣,还是有点冷便想先下山了。

却瞥见远方出现了一片日晕。

接着天亮了,我却发现喧闹人群中有个姑娘在轻声抽泣。

我才明白,这世上有太多人愿意相信不可能。

也有太多人在等一个对的人。

在等一个不可能的日出。

即使希望渺茫,她们也不曾放弃过。

等天亮,等释怀,等安慰,等天晴,这世上几乎人人都在等。

那是我看过最美的日出。

我突然不愿意分享给谁了,因为我知道一个人才能好好享受这难能可贵的美景。

有些事大可不必成群结队的做。

只是我们缺乏了一个人去做的勇气和毅力。

我们害怕别人的的冷嘲热讽,冷眼旁观。

却从未相信过自己能行。

而等待也没什么难过的,如果你等的是日出那么它迟早会来到。

如果你等的是一个人,那么请你坚定的相信未来要和你共度一生的那个人其实在与你相同的时间里,也忍受着同样的孤独。那个人一定也怀着满心的期待,马不停蹄的赶来和你碰面。

而在这段日子里你要学会长大,要变优秀,要不负众望。

这些话,是我当时对自己说的。

如果那个姑娘能看到这里,我想告诉你,这些话也是对你说的。

我一直不想成为别人喜欢的样子,我只想成为我自己。

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

我就是这样,喜欢一个人的孤独,深夜睡不着,总是纠结于明天。

“就算谢了繁华,生死无话。你仍是我镂冰雕朽的一意孤行,唇涩齿香的新瓶陈酒。不显山露水,却在举手投足间昭然若揭。如同信仰,有多艰险,就有多坚定。”

这段话。

送给自己。

也送给你。

祝你早安午安晚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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