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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可以孕育一切规则之外的东西,一明一暗,两股势力在帝国疯狂生长。

明为谋士,暗为杀手。

谋士虽然崛起,但却是一个鱼龙混杂的集团,有人智思奇绝,亦有人眼界寸光,智计不足却怀捭阖风云之志,陷入乱世泥淖。相比之下,杀手组织壮大倒是更纯粹些,因为越来越多的重要人物,需要死去。

于是这个百年,崛起了一大片诸如青衿府这样的谋士集团、青骨堂这样的杀手组织。

青衿府广纳贤才、剥丝定策,堪称洛国大脑。

洛王牧青主不到四十岁,却已继承王位近二十年,在其治下,洛国去危弥坚,八国之中实力中上。

牧青主以兼听驭人闻达天下,青衿府由他一手培养,数年来,天下名士尤其洛国地界口耳相传,视其为一代雄主,其中佼佼者多走入青衿府。

多则七日,少则三日,牧青主必会前往一次青衿府,广听各路谏策。

是夜三更。

青衿府的灯总是那么昏淡,好像几十年没有换过灯罩,这里的树异常干瘪,像一个人被抽干了血。

还有那嗡嗡嗡嗡无时不在吹的阴风,不知它是要攀上高墙还是冲出囹圄,像穷困的妇人午夜嘤嘤。

一个高大的中年男子,手中转着一颗拳头大的水晶。并不是人们想象中一国之君的装束,牧青主一身紫衣,纹着半只鸾鸟,只见头不见尾。头不佩冠,只有一根青玉簪,加上他颀长的身形,这位国君身上有一种少见的利落。

但牧青主的双目却透显出一种厚重,不纯净也不复杂,连最亲近的人都没有见过他眯眼皱眉,他很坦定,一直如此坦定。

“国主,这道荐言有什么问题吗?”说话的是一位年过半百的青衣人,头发稀疏、双目微凹,身形略有一些佝偻,此人名叫龙翻云,乃青衿府首座。

牧青主一手捏着三寸余长的青帛,一手缓缓转动起水晶,“萧笙竹入青衿府八年,此人长于临机不擅推敲且性情张扬,这些年虽有不少精巧的荐策,但远达不到此中所述的地步。”

“难道这荐言……”龙翻云话音未落,牧青主已将青帛抛了过去。

龙翻云只是粗略一望便生出一脸诧然,“什么?放弃沅国一半土地,只换天剑阁的戍卫之权?这哪里是荐言,分明是祸我洛国啊!”

牧青主淡然道:“烟云山脉纵贯全境,天剑阁为少有的兵马可行之地,多年以来一直被潇国把守,沅国南富北贫,与其用沅水与潇国分庭抗礼,倒不如换取这东西第一隘口。”

“可是国主,我洛国尚未到出兵天剑阁与东方五国一掰手腕的实力,一旦换取天剑阁的戍卫权,必要数万兵力的镇守,这等消耗全无必要啊!”

岂料牧青主却话锋一转,“龙首座,不如你帮本王分析分析这封荐言的来路?”

龙翻云立时沉默起来,但牧青主盯他的眼神,是他最害怕的威压,微微清了清嗓子,龙翻云道:“国主识人,天下无人可及,既断定萧笙竹无此远见,定是背后有人指点。”

“只有这些?”

龙翻云连忙头低半尺,作为青衿府首座,他是所有青衿名士中最了解牧青主的人,这位国君遇事有着深刻的自我判断,但他喜欢得到他人的佐证,他打断有关天剑阁的分析,极有可能便是从中得到自我心思的佐证。

“背后之人不可能为萧笙竹做嫁衣,属下以为与其说此为荐言,不如说是一封自荐信。”

“那你说说,为何不是你也不是其他的青衿名士,而是萧笙竹?”

“这……”

“四十八位青衿名士,来历惟一存疑的就是他,萧笙竹智思也非凡俗,一封没有被打开过的竹筒之帛,他为何就敢呈到本王面前?”

“除非他们二人绝对信任。”龙翻云忙道。

“正是如此,其信任超过任何青衿名士之间,也超过任何青衿名士与本王之间。”

龙翻云暗吞口水,立刻又道:“国主,要不要先拿下萧笙竹,天亮之前青衿府一定能打探到背后之人!”

“相比名震天下的崇烟阁,青衿府的实力实在是弱了很多。”言毕,牧青主把手中的水晶转了三周便缓缓走了出去。

龙翻云呆愣在地,片刻便已冷汗涔涔,他不知牧青主怪罪为何事,是未摸透萧笙竹的来历?还是要将那背后之人纳进来以增强青衿府的实力?

龙翻云不敢走错,一步也不能走错,因为青衿府的后院住着所有青衿名士的家眷。

而后院的后墙,连着王宫。

“崇烟阁啊崇烟阁,东方五国的谋士圣地,不知你们眼中青衿几何,或许,你们根本就看不到青衿府吧!”

……

三生酒馆的构造像一个酒葫芦,葫芦口临街,小的葫芦肚便是酒客畅饮之地,大的葫芦肚是一个园子。

名依酒馆,唤作三生园。

园子不大,一廊隔开,廊道左右有十丈余宽的矮丛,再往两侧则是两排房舍,最左一排是酿酒储酒之地,最右一排则是古扬的起居之所,这一排的排头有一间稍大的房子,是从未用过的所谓正厅。

廊道的尽头是一个方圆只有三丈的小水塘,塘内游着百余条锦鲤,每日晨起,古扬第一件事便是来到这里喂鱼。

今日晨雾叠叠、朝云无觅,廊道的栏杆布满细密的水珠,这水珠莫名的有些黏稠,红木一衬,好似一滴滴血。

古扬步履轻慢、心有所惮,水塘边上,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头长发。

那是古扬出生以来见过最长的头发。

那人似乎有着很严重的驼背,长发中分,几乎垂落在地,牢牢遮住了面颊,邪异得令人不敢靠近。

他拄着一杆腥红的手杖,手杖表面像陈年老旧的墙皮,层层皲裂却不掉落。

“心有所念,必有所失,如若没有这一塘鱼,便不会给人在半路截杀你的机会。”那人不看古扬,声音煞是干涩。

古扬缓步上前,垂目一望,一塘锦鲤悉数翻了鱼肚,“若无所念,前辈也不会一生不束发,对吧?一杖横江,公羊客前辈。”

“哈哈哈!”公羊客一阵长笑,那刀锋一样的目瞳瞬息甩向古扬,眼前之人识出自己毫不意外,知晓这一生不束发的来历就让人有些惊讶了。

而更为震惊的是古扬,“一杖横江”公羊客,是一位顶级的老牌杀手,此人杀人只靠第一杖,后续便乏力,但天下能接下他“甩手一杖”的人寥寥无几。

古扬盯视着公羊客,公羊客的眼睛布满血丝,恐怖的是,那血丝仿佛在游走。

“能出此言,你是认定我不敢杀你?”

“不是不敢,是不能,三生酒馆虽不是龙潭虎穴,但未得三生侍传报我便遇见了前辈,足以说明所有问题。”

“回头想想,老夫这些年杀的人,都是聪明人。”公羊客拄杖缓行,几缕长发缠住了手杖,又似乎皲裂的手杖咬住了长发,微一抻臂,长发猝然拉得笔直,似在以此消解着愤怒,情形端的邪诡,“你虽今日无虞,但存亡仅在朝夕,三生酒馆育你十年,这一瓶玲珑血心,你总不会拒绝吧?”

说话之间,公羊客探出一个一搾余长的殷红玉瓶,随即递到古扬面前。

不见丝毫犹豫,古扬将那瓶中红液一饮而尽。

公羊客双眉微跳,眼前之人不似自己所见的那些聪明人,饮下此毒是必然,痛快一饮也在公羊客的预料中,但不问毒性、不问解药、不问多久发病便一口入腹,是他始料未及的。

公羊客深觉,越聪明的人越惜命,因为聪明大多是为了让自己活更长或是活更好。

见他慢慢闭上了眼睛,古扬饮酒这瞬息之事在他脑海缓缓呈现。举瓶的那一瞬周遭可有发生什么变化?玲珑血心可是真的入了口?又或者这期间可有一个本不存在的偷换时机?

但刹那间公羊客又猛然睁开了眼睛,内心忽然一震,自己为什么会联想这么多?在这样一个人面前为何会有担忧?更诡异的是,当自己在此中注入过多心念时,之前的愤怒竟然消逝了大半。

要知道,这愤怒可是这古扬一字一字挑起来的。

古扬暗吞几口唾沫,消解口中的腥烈,缓声道:“我的性命不由自主,也知道三生酒馆走的是一条杀手之路,我们的目的并不相背,希望前辈知晓也拜请让他人知晓。”

“那是自然,老夫希望你最终死在玲珑血心之下,而不是这乱世的明枪暗箭。”

古扬微微一笑,“我会尽量撑到那一刻,这一塘锦鲤想必前辈杀的不过瘾,不知可否为我再杀一个人?一个极聪明的人。”

“何人?”

“沅国首谋,易宇。”

公羊客骤然冷笑,“易宇是沅王的宝物,潇洛相夹多年不倒全赖此人,你是懂杀手的人,我且问你闯入沅国王宫,需要多少杀手?”

古扬道:“易宇智思超绝但好为帅,眼下沅洛边境战火正炽,易宇已在昨日抵达沅军大帐,一处露营总比王宫简单多了吧。而且近来星月黯淡、昼夜阴沉,我想办法不止一个呢。”

公羊客双目紧眯,“你为何要杀此人?”

“杀的了,还是杀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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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界之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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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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