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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深一脚浅一脚走在玉米地里,早已过了秋收的季节,玉米杆被垒成一垛垛的草堆,扔在地里,夜色中仿佛一段段残垣断壁矗立在荒野之中。

抬头看了一眼昏暗的月色,又看了看远处黑黢黢的群山,缩了缩肩膀,忍不住抱住双臂。

“真是见了鬼了。”暗骂一声,艾米四处张望一眼,虽然还没看到人,但总感觉背后有人追着她。

摆在她面前的是个y字路口,一条是回宿舍的路,一条是去山脚牛棚的路。按理很好选择,这么晚了,再不回宿舍,肯定会惹人非议。

艾米轻叹一口气,弯着腰钻到草垛的阴影里,借着草垛的掩护,往山脚牛棚的方向而去。

没多大功夫,艾米刚走过的玉米地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一个大脑袋的村民从草垛子后头摸出来,作出和艾米差不多的动作,四处张望一番,似乎有点不明白,到底哪儿出了岔子。

很快他仿佛想通了什么似的,猜测他要等的人可能脚程没那么快,干脆猫着腰躲在回知青宿舍点必要经过的路边。结果等了半天也不见人,村民摸摸大脑袋,不明白人怎么就不见了。

他不是没考虑过牛棚,只是张望了一眼,便自己否决了这个可能。

而此时的艾米,已经一路走到牛棚,确定自己身后没人跟踪,她才暗啐一口,心想,“幸好自己不是真正的艾米,不然这个哑巴亏,可就吃定了。”

作为一个下乡知青,艾米还是这个艾米,身体里的魂儿却早就换了一个。最让艾米不可思议的是,她穿越也就穿越了,穿越成为一九七三年的下乡知青就够离奇的,更离奇的是,她穿的不是真实的时空,而是一本书。

一本狗血言情小说里的炮灰女配角,看书的时候巴不得剧情狗血一点刺激一点,等真成了书中人,才知道日子有多难过。

别看她轻松躲过一场陷井,实则心里一直在打鼓。她知道自己处境艰难,如履薄冰,稍有差池就是灭顶之灾。

就比如说今晚,不仅是有人跟着她这么简单,而是一个连环套。只要俩人一碰面,村里嘴最碎的乡亲就会如约而至撞破他们的“约会”,明天就会传出他俩处对象的消息。在这个人言可畏,名声大过天的年代,她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嫁给这个村民。

“看样子是摆脱了吧。”艾米不敢大意,决定多躲一会儿再回去。身后的群山大白天看着憨厚踏实,到了晚上就只剩下阴森恐怖。好似随时都会有噬人的怪兽从黑暗里跳出来,将她扑倒在地。

旷野里扑面而来的冷风,更是刮得面皮子发疼。实在没法子,艾米斜插着身子挤到牛棚的屋檐下,好歹身后有个实诚的墙壁,不会担心有鬼怪从她身后扑出来,也能遮挡冷风。

没想到身后的牛棚恰时传出一丝声音,吓得她跳了起来,各种妖魔鬼怪的传说跳到她的脑袋里,小脸一下子变得煞白。

“水,水……”

“妈,妈妈……”

声音嘶哑,带着浓浓的鼻腔,会说话,是人,而且听声音似乎是个病人。

哦,想起来了,仿佛是听人说牛棚里押来了一个改造的落后份子。是人就好办,艾米顿时定了定神,猛的一把推开大门,清了清嗓子道“我是后头知青点的,在你这儿歇歇脚行吗?”

“喂,有人吗?”半天没人接她的腔,但喘气声却越来越响,艾米支着耳朵听到一点响动,顺着声音摸了过去。

擦着一根火柴,才发现牛棚里头的草窝子里睡着一个人,地上有早已熄灭的油灯,还有一只空的水缸子。到处都透着冰凉的味道,哪里看得出这里还住着一个大活人。

蹲下身点燃油灯,才发现这个人的情况相当不好,脸色潮红,一身是汗,手心冰凉。

叹了口气,艾米摇头道“算你运气好,遇上我。看在我们同病相怜的份上,总不能见死不救。”

半响,一颗消炎药被塞到病人的嘴里,再用水缸子给他强灌一气。好在这人虽病的重,倒是知道把药吞下去,还仰着脖子追着水缸子一气喝了个干净,最后舒服的谓叹一声,重新窝了回去。

艾米给他的水缸添满水,又将剩下的药塞到这人的衣兜里,再想了想,又在他的碗里放了两个馒头,才站起来拍拍手道“看样子你是没事了,我也该走了。”

“谁,你是谁?”没想到,明明应该昏睡过去的人,竟然恢复了一丝意识,微眯着眼睛,发出嘶哑的声音。

“我吗?你就当我是迷路的小仙女吧。”艾米蹲着身子,朝病着的人灿然一笑,站了起来。

她现在身上麻烦一大堆,并不想再惹上新的麻烦。不图人家的涌泉相报,只图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快步走回知青宿舍点,还不时警惕的看了一眼自己身后,确认没人跟踪,那人应该是等不到人回去了。甩了甩麻花辫,艾米弯腰挑开用草杆编的厚帘子。

“干什么去了,怎么现在才回?”女知青一共十来个,安置在一间屋子里。这里头年纪最大的刘建芳,最是和善可亲,在这个信奉集体主义的时代,她就是女知青里知心大姐的角色。

艾米坐到黄泥巴砌的大通铺上,看着低矮的房舍,糊着报纸的墙壁,初时的荒唐感已经被麻木取代。

“你不是让我给颜小溪送课本吗?”艾米看向刘建芳,唇角上翘,看着像在笑,目光却是一片冰凉。只是隐在昏暗的灯光里,让人看不清楚。

刘建芳惊诧的“噫”了一声,“我是说明天等她来了再给她,不是叫你今天晚上送去。”

又一副很不好意思的道歉,“怪我怪我,肯定是我没说清楚,才叫你误会了。大晚上的走那么远,没出啥事吧。”

艾米慢吞吞“嗯”了一声,才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我猜也是这样,所以刚出门又回来了。”

说完从怀里摸出课本,双手举着在下巴那儿晃了晃,笑起来一口白牙,在油灯下头明晃晃的,看的刘建芳心口直突突,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艾米看着刘建芳的脸色由惊诧,怀疑又赶紧调整表情,露出和往常一样的笑容来,不由在心里冷笑。

就听刘建芳轻拍胸口说道“得亏你没去,不然要是出了事,我可怎么跟你的同乡交待。”

艾米点点头,“是啊,幸好。”

说着说着慢慢收敛笑容,垂下眼帘,目光中抹过一丝玩味。

旁边端了水在洗脚的唐小红,别的没听到,听到同乡两个字硬是掺和进来。

“你和周逸泽过年回家吗?你们是同乡,还能搭个伴,我那几个同乡都说今年不回去。”

新来的知青,从被子里探出头来,“不回家难道要呆在这儿过年吗?”

“每年都有一多半的人呆在这儿过年。”早来几年的老知青看着他们,声音低落,似自嘲,又似讽刺,“又不是人人都买得起车票,等以后你就知道了,亲情算什么,钱才是真的。”

老知青的话,让屋里的人都沉默下来,又有人冰冷的补刀,“她说的没错,特别是家里兄弟姐妹多的。”

刘建芳见气氛压抑,接过话头道“睡吧睡吧,明天还得参加学习小组的学习呢。”

还没上床的手脚麻利的收拾,刘建芳吹灭油灯,裹进被子里。

今晚的月色不亮,冷风一阵紧似一阵,从屋子边边角角的夹缝里透进来,寒意逼人。

艾米躺在大通铺靠墙的角落里,心里重重叹了口气。

都怪那个熊孩子,自己好端端一个生在新时代的大学生,暑假去超市打个工,都能被熊孩子一头撞到七十年代,附身到一个下乡女知青的身上。

一点点回想自己脑子里原主的记忆,忍不住叹了口气,也是个苦命的小可怜啊。兄弟姐妹四个,硬是把下乡的名额安到一个刚刚初中毕业,不过十五岁的小姑娘身上。

大姐有工作也就罢了,应该下乡的二姐惯会讨父母欢心,比自己小一岁的弟弟,是全家的人心肝宝贝,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还能指望他们让儿子下乡吗?只有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夹在中间没人关注的小可怜成为牺牲品。

最可怜的是,她生病发烧,全家人都以为她是装病不肯下乡,不仅冷嘲热讽,还连药都不给她吃一颗,就将她赶上火车。

小可怜就这么急急去了,自己则替了她,坐火车来到冒儿村,成为书中世界的艾米。

穿越之初,这具身体的病还没好,她的精神又一度处于混乱之中。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失控,导致她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活的浑浑噩噩,根本分不清现实还是梦境。

一直到前段时间意外发现自己将打工的那家超市给带了过来,可能是震惊过度,反而开始接受自己的处境,这才真正接受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

就在刚刚走进玉米地的一瞬间,她的身体和精神奇妙的融为一体,朦胧的世界一下子在自己眼前鲜活起来。她不再是一个旁观者,也不再精神抽离于身体般飘泊无依。

这种真实感让她浑身战栗,真正有了一种,我不再是一个过客,而是真正其中一份子的自觉。

她的处境,身份以及所要面对的危机,一下子扑面而来,重重砸在她的心里。

身为书中的女配角,就活该成为炮灰吗?艾米在黑暗中捏紧了拳头,配角又如何,穿书又怎样,她一样能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至于周逸泽和颜小溪这对书中的男女主角,还有刘建芳这个幕后黑手,艾米深吸一口气,想踩着她的尸骨爬上去,也要看看他们有没有这个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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