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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重生

春天的早晨,总有些昼夜温差,这天刚蒙蒙亮,我就这么被冻醒了。

我一醒来,我的贴身丫鬟红锦反应甚快,吩咐了人打了水。

“小姐,你醒啦。”丫鬟红锦拧着毛巾,替我擦拭着身子。

我叹了口气,任由她摆布自己的身体,思绪已经飘远了。

我叫林曦曦。

来到这个小说世界已经三年了。

是的,我是拥有前世记忆转世的人。

上辈子,我在自己118岁的寿辰上驾鹤西去,算是寿终正寝吧。但因为老年痴呆的原故,带着记忆转世的我,现在只拥有18岁那年的记忆。在这18年里,我对于生活的记忆也是模模糊糊的,唯一记得清清楚楚的,就只有一本叫《陈年修仙录》的小说。

这本爽文后宫小说讲的是穿越到修仙世界的男主角龙浩天开金手指统一了三界并且娶了9个美女老婆的故事。

而我,重生成为了这个小说的女四。

对,不是女主,不是反派,而是一个戏份比主角少比龙套多的配角女四号。

小说的女四号名叫林曦曦,和我上辈子的名字一模一样。她作为小说的女四号,人设可以说是全小说的悲剧担当。

此女出生于斗魂世家,本应享受繁华生活的女孩,却在六岁的时候,全家遭遇邪教屠杀,最好的亲信护卫背叛师门,家道中落后,六岁的林曦曦,被最信任的侍女红锦卖到青楼,一个瓜娃子,独自在青楼苟活。白天对客人卖笑晚上还有数不清的杂役。但是女四号不放弃不抛弃,凭借自己魅惑男人的本事,成为了花魁,不仅如此,她还有个隐藏身份:明悦宫的宫主,可以说是叱咤风云的人物。

在女四号十六岁那年,她遇到了男主龙浩天,跟着龙浩天以及后宫们一起闯天下后,成为了龙浩天的第四个老婆。

想到这,我不禁又叹了口气。

这一声叹息,感叹着我的即将面临的悲剧。

悲剧1:六岁的时候,我就要从富贵的千金小姐,瞬间灭门变成穷光蛋。

悲剧2:我会被最信任的丫鬟卖到青楼。

悲剧3:在青楼里,我要对那群垃圾男人卖笑。

悲剧4:就算经过不断努力成为了一宫之主,称霸了华夏,但最后也不过是做男主角四老婆的份……

贫穷、逆境对我来说都不是什么事儿。

我觉得林曦曦这个角色,最大的悲剧就是嫁给了男主角。

一个千金小姐,经历了磨难,成为了最强的,最美的女人,为什么要依附于男主角,做男主角的四老婆呢?女人当自强不行吗?!!!

现在的我要逆天改命!

不过,遇见男主角之前,我要先想好,自己如何在6岁的这场灭门浩劫中活下来。

我可不想吃苦啊!!!那种青楼里卖笑的生活,我一点都不想过!!!!!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幼童的四肢,叹了口气。

我是拥有前世记忆,知道小说剧情发展,可是,我现在只是个三岁孩童,能改变什么呢?能改变林曦曦悲惨的童年吗?

人最无助的,就是知道自己未来会发生悲剧,却对既定的未来无能为力。

“来,小姐,啊,张嘴。”

丫鬟红锦拿着小勺给我喂饭,样子可爱可亲,根本联想不到这个女人就是三年后把我卖到青楼的罪魁祸首。

不得不说,这本书虽说是个钟马纹,但小说的原作者揣摩人性的能力绝佳,就算是个配角,也能把配角从天使转变成恶魔的瞬间描绘到淋漓尽致。

是的,正如我现在所见,红锦现在是个非常天真烂漫的少女,干活麻利,做事贴心。可惜,这样“天真烂漫的少女”人设只是在平静安稳的生活里才会有的。真的遇到了大灾难,再天真烂漫的人,都会选择自己的利益优先。

“哎。”想到这,我不禁又叹了口气。

“小姐怎么了?今天怎么老叹气呀。”

我摇摇头,表示自己没啥事,囫囵吞咽下了儿童辅食,我继续回想着小说的细节。

重生的这三年间,我一直在回忆这本小说的细节,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关于林曦曦童年的细节部分。

我看爽文是极快的,翻页根本不过脑。

现在我真后悔我把这本书当快餐食用了,早知道我会变成女四号,我就细细品读这本爽文小说了!!!

现在的我,只知道故事主线的几个部分,男主角龙浩天会经历几个重要时期。可要我回忆一个小配角在小说里的细节,我真想不全了。

这个小说的女四号,说是女四号、四老婆,按道理说应该比五六七**号老婆们戏份多些吧。

但是呢,她只是挂名女四号而已!!!她的出场还不如其他的几个女配角。

至今,我只记得女四号是男主金手指,只要男主遇到什么困难了,就会出来救场。她是男主所有老婆里最倒贴的一个女人,甚至为了男主牺牲了自己的清白,付出一切,才换来了一个四老婆的位置。得到了后宫席位后,这个女四号还异常自卑,自卑自己身子不清白,在后宫里更加小透明了。

这点我就不懂了,全天下男人千千万,为什么要为了男主做这些?为什么一定要进男主的后宫???

要是男主是个专一情种到算了,这个男主角龙浩天是渣男啊!!渣男!!!娶了九个老婆还不是渣男吗?!!!两条腿的男人难找还是咋地,干嘛要凑上去倒贴做渣男的四老婆,这不是犯j是什么?!

而男主龙浩天,一个穿越而来的大学生,也是过分啊!!

作为现代现代人穿越到架空世界,我自以为应该坚持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一心一意的。这倒好,这个现代渣男,穿越到架空世界,因为这个世界是允许三妻四妾的,他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娶了九个老婆!真是现代人的耻辱!!!!!

我林曦曦,是绝对不会做别人的小老婆的!!!

我既然重生在这个修仙小说世界,我一定要改变这悲惨女四的人生!!!

我啊呜啊呜几口,吃完了红锦送来的辅食,拍了拍吃饱的肚子,躺在凉席上,继续思考人生。

三年间,我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就是这样躺着思考人生的,在外人看来,所谓的林家大小姐,三岁了,还只是一个吃喝躺,长着一副好皮囊的废物。别的孩子三岁都会说话走路了,而这个林曦曦,三岁了还只是嗯嗯啊啊乱叫的婴儿崽,天天葛优躺。

其实,这么躺着也是我计划中的一环。

我作为林家的独生女,本应享受父母疼爱。而现在的我,一点也不讨父母喜欢,原因就是我伪装的废柴样子,让林父林母对我失去了希望。我一岁过后便没有再见过父母亲了,他们直接把我送到别府,交给了红锦和奶妈抚养,完全不负父母责任,彻底撒手不管孩子,甚至有传言说我是个傻子。

被谁抚养对我来说都无所谓,背后如何议论我也无所谓。

被打入林家别院对我来说也是好事,原因有二。

其一,乡下别府更加安全。

三年后林府的灭门惨案,原文中没有提到林府乡下的别府。

小说里描写林府灭门的就八个字:“血流成河,无一活口。”

却没有提及林府别院分毫。

这也意味着,被发配“别府”的宝宝我,能逃过灭门这劫。

想到这,我不禁庆幸,挠了挠背,换了个躺姿,毕竟孩子一直仰着躺,后脑勺容易睡扁了,睡扁了就不好看了。

咳咳言归正传,继续说我喜欢别府的原因哈。

我喜欢别府的第二个原因就是,远离林家人。

自己从出生有前世记忆起,就没有和小说里的父母家人有太多的亲情牵扯,没有情感联系意味着,三年后的灭门惨案发生,自己也不至于悲伤痛苦。死的不过是把我生出来的男女罢了,我不用为他们的悲剧流泪伤感。

想到这,我叹了口气,又翻了个身。

焦虑又袭上心来。

三年后的灭门惨案就算躲过去了又如何呢?我的小命是保住了,我还是会被卖到青楼过苦日子啊……

林家人虽然和我没有亲情嘛,但是呢,我的这对生父生母还是供我吃供我住,供我过着有佣人服侍的好日子的,林家遭灭顶之灾,对于我来说就是失去了长期饭票。乡下别府住着能让我保命,但是不能保我一生平安富贵轻松啊!

我一点也不想去青楼卖笑做苦力!!!如果我还想过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小姐日子,我必须要拯救家族!!!

可是!!!作为幼儿的我能做什么呢???六岁小童能拯救家族????

“红锦红锦,你听说了吗,马上就要进行斗魂大赛了,大师兄他们都要回来了!”

“真的吗?!师兄要回来了?”

我听着丫鬟们在门口叽叽喳喳,猛地坐起,我想起来了,林曦曦的父亲林萧是斗魂传人!斗魂,是华夏大陆最厉害的近战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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