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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走到老头听不见的地方以后,阿穆斯查特把那些银币递给艾斯卡:“都是你的,是你挣来的。不过——”他蹲下来,让自己平视艾斯卡的眼睛,“——你得告诉我,你怎么知道那些石头是假的?”

他看上去忧心忡忡,但艾斯卡能感觉到,他并不真想了解真相。魔法让一般人惴惴不安。她当然可以告诉他:天石就是天石,天青石就是天青石,你以为它们看上去没什么两样,那是因为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该怎么看。没有任何东西能完全隐藏自己的本性。可真要这么,他是不会高兴的。

于是她换了个法:“我出生的村子附近有矮人挖天石。仔细一的话,你就能看出光线穿过石头时弯曲的样子很古怪。”

阿穆斯查特看着她的眼睛。过了一会儿,他耸耸肩。

“好吧,”他,“得。嗯,我还有些生意要谈,你干吗不去给自己买新衣服什么的?我该警告你当心那些黑心肠的贩子。不过,我不知道,反正我觉得你不会遇上什么麻烦的。”

艾斯卡头。阿穆斯查特大步走向另一个市集。他在第一个拐角回过头来,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然后便消失在人群中。

那,航行结束了,艾斯卡告诉自己。阿穆斯查特现在还不能确定,但从今往后,他会留意我的一举一动,不等我反应过来他们就会拿走法杖,然后我们就会有各种各样的麻烦。为什么大家都对魔法那么大惊怪的?

她富有哲理地叹了口气,准备去探索镇上的新鲜玩意儿。

不过还得先考虑考虑法杖的问题。离船的时候,艾斯卡把它深深地塞进了羊毛堆里,羊毛暂时还不会卸货。要是她回去拿,大家肯定要问东问西,而她并不知道答案。

她找到一条方便的巷,撒腿往里跑,终于发现一个很深的门廊,在这儿不会有谁来打扰她。

要是不能回去,那就只剩一个法子了。她伸出一只手,闭上眼睛。

她很清楚自己想要干吗——它就在她眼前。法杖不能直接从空中飞过来,那会弄坏驳船,还会引人注意。她告诉自己,我只不过想要这个世界的组织方式发生一儿变化。我要的不是法杖埋在羊毛里的世界,我要的是法杖在我手里的世界。一变化,对世界存在方式一微乎其微的改变。

艾斯卡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巫师教育,否则她会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巫师都知道该怎么移动物体,从质子开始逐步加深。根据基础物理学,把一样东西从a移到z的要在于,在某个地方,它肯定会经过其余所有字母。要是想让这东西直接在a消失,又在z出现,那就只好把整个现实挤到一边。这要惹出多少麻烦,真是想也不敢想。

当然,艾斯卡压根儿没受过训练。众所周知,要想成功,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就是不知道自己准备干的事儿是干不成的,对失败的可能性一无所知——自行车就是这么发明的。

艾斯卡努力寻找到移动法杖的方法,于是,魔法大气中层层涟漪扩散开来,让碟形世界发生了无数细微的改变。绝大多数变化完全无人察觉。或许长凳上的灰尘改变了一下图案,或许某片树叶挂在树枝上的方式有了些许不同。接着,可能性的波峰撞上了现实的边缘,像水波撞上池塘边那样被弹了回来,当这个池塘遭遇到从另一个方向慢吞吞游过来的涟漪时,存在的结构上就出现了微却重要的旋涡。没错,存在的结构上可以有旋涡,因为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结构。

当然,艾斯卡对此一无所知,只是满意地看见法杖不知从什么地方落入自己手里。

摸起来还挺暖和。

她看了看法杖,觉得自己该做什么;它太大,太特别,太不方便,太引人注目。

“如果我要带你去安科-莫波克,”她沉吟道:“你可得化个装才成。”

几魔法闪光滞留在法杖周围,接着,它变暗了。

艾斯卡终于解决了眼前的麻烦。她在择菲斯最大的市场里找到一个卖扫帚的摊,买下了最大的一把扫帚,把它带回刚才的门廊,取下扫帚柄,把法杖深深插进剩下的那堆白桦嫩枝里。这么对待一件如此高贵的物品似乎不大合适,艾斯卡默默地向它道了声歉。

总之这法子成功了。谁也不会对一个扛扫帚的女孩看上第二眼。

她在闲逛的途中买了个麻辣面饼吃(摊主一时大胆,想故意少找她些零头,后来却发现自己竟鬼使神差地错给了她两枚银币;另外,不知怎么回事,老鼠钻进店里,一晚上就吃光了他所有的存货;最后,他奶奶让闪电击中了〉。

择菲斯比奥乎兰些,在其他方面也很不同,因为除了水路之外,它还是三条商路的交汇。镇的中心有个很大的广场,广场一边是终年不断的交通堵塞,其内容极具异国情调,另一边是个帐篷村子。骆驼踢驴,驴踢马,马踢骆驼,它们还都踢人;这儿有骚动的色彩,喧嚣的噪音;这里的气味仿佛是为鼻子准备的管弦乐,还有许许多多人拼命工作挣钱所发出的持续而急躁的声音。

这么匆忙的原因之一是,在大陆的许多地方,不少人更喜欢完全不工作就把钱挣到手,而既然碟形世界还没有发展出唱片录制业,他们只好回到更古老、更传统的路子上来——抢劫。

奇怪的是,这个行当通常还挺费工夫。为了搞好埋伏,必须把死沉死沉的石头滚到悬崖上去,砍倒大树把路堵死,挖个排满桩子的陷阱,同时还要照料好匕首,不让刀刃钝了。比起那些更为社会所接受的活计来,干这些事儿所消耗的脑力和肌肉通常都要多得多。然而,尽管事实俱在,依旧有误入歧途的人愿意忍受这一切,再加上在极不舒服的地方熬过漫漫长夜,而他们的目的不过是想弄几大匣子毫无特别之处的珠宝首饰。

因此,择菲斯这样的镇就成了商队混合、分裂、再走到一起的地方,许多多商人和旅行者集合起来一道上路,以对抗那些在社会分工上吃了大亏的人。艾斯卡就在这种忙乱中溜达,毫不起眼。她找到一个看起来挺了不起的人,使劲拽拽他的衣服边,依靠这一手了解到了以上提到的所有情况。

这个男人正在计算烟草的捆数,要不是被艾斯卡打扰,他大概很有可能成功。

“什么?”

“我,这儿出什么事了?”

那人本来想:“滚一边烦别人去。”他本来还想使劲敲敲她的脑袋,结果,他却发现自己弯下腰去,一本正经地跟个邋里邋遢、拿着大扫帚的女孩起话来,这实在令他惊诧莫名(另外,根据事后回忆,那把扫帚也仿佛在以某种难以描摹的方式留心听来着〉。

他解释了商队的事儿。孩头。

“大家都一起旅行?”

“正是。”

“去哪儿?”

“各个地方。斯托·拉特、瑟尤多波利……当然还有安科-莫波克……”

“可是,河也要流到那儿去,不是吗?”艾斯卡满有道理地,“驳船。祖恩人。”

“啊,没错,”商人,“可他们要价很高,而且也不可能把什么都运走,还有,嗯,大家都不怎么信任他们。”

“可他们非常诚实啊!”

“呃,是的,”他,“但你知道他们是怎么的:绝对不要相信一个诚实的人。”他冲她心照不宣地笑笑。

“这是谁的?”

“他们,你知道,大家。”他的声音里带上了不安。

“哦,”艾斯卡想了想,“他们肯定都很傻。”她一本正经地,“总之谢谢你。”

他目送她溜溜达达地走开了,于是重新开始数。过了一会儿,他的外套又被人扯了一下。

“五十七五十七五十七怎么?”他竭力守住位置。

“很抱歉又来打扰你,”艾斯卡,“不过这些一捆一拥的东西……”

“它们怎么了五十七五十七五十七?”

“唔,它们里头是不是应该有很多像白虫一样的东西呢?”

“五十——什么?”商人放下石板,瞪着艾斯卡,“什么虫?”

“蠕动的,白色的。”艾斯卡热心地补充道,“全在中间钻来钻去,像在打洞呢。”

“你是烟草线虫?”他怒目圆睁,瞪着一捆捆正在下货的烟草和旁边那位神情紧张的卖主。现在看来,这人的确有些可疑,他的神色像是午夜时分的妖精,想赶在早晨你发现妖精的金子会变成什么东西之前逃之夭夭。“可他跟我这些货保存得很好而且——再你是怎么知道的?”

孩儿已经消失在人群中。商人使劲瞅瞅她刚才所站的位置,又使劲看了眼卖主——那人紧张地冲他笑笑——他又使劲看了看天。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取样的刀,凝视片刻,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最后,他悄悄走向离自己最近的一捆烟草。

与此同时,艾斯卡正到处偷听人家谈话,用这种手段找到了集合去安科-莫波克的商队。领队的正坐在由两个大桶和一块木板搭成的桌子上。

他正忙着。

忙着跟一位巫师交谈。

老练的旅行者都知道,假如一行人准备穿越可能有危险的地带,那么队伍里应该有好几把剑,但更应该有一个巫师,以防碰上需要魔法艺术的场合。即使这类场合没出现,也还能用来个火什么的。三级和三级以上的巫师做梦也想不到要为加入商队的特权付钱,相反,他该是收钱的一方。微妙的谈判正在接近尾声。

“很公平,特里德尔大人,但这位年轻人又怎么?”领队的名叫阿达布·甘德,身材威猛,穿着件游侠的短上衣和苏格兰短裙,头上一软软的挺俏皮的帽子,“他可不是巫师,我看得出。”

“他正在接受训练。”特里德尔高大干瘪,他的袍子显示他属于“古老而真正最初贤者的不破会”,那是八大魔法门派之一。

“那他就不是巫师。”甘德道,“我知道规矩,没拿到法杖就不是巫师。他没有。”

“现在他正是为了这一细枝末节前往幽冥大学。”特里德尔傲慢地。从巫师口袋里掏钱只比从老虎嘴里拔牙稍稍困难那么一丁儿。

甘德瞅了瞅他们谈到的伙子。他这辈子遇见过不少巫师,自认为在眼光方面算得上行家里手。他不得不承认,这孩子天生是做巫师的好材料。换句话,瘦高个,身材比例失调,在环境恶劣的房间里读了太多让人恼火的书以至于脸色苍白,潮湿的眼睛像两只没怎么煮熟的鸡蛋。一个念头在甘德心中一闪而过:要想积累就得投资。

这孩子没准会爬得挺高呢,他想,就只差儿残疾了。巫师们都饱受哮喘和扁平足之类病症的困扰,好像这能为他们提供动力之类的。

“你叫什么名字,那伙子?”他尽量和气地问。

“斯斯斯斯斯斯——”男孩的喉结像只系住的气球一样上上下下,他转向自己的同伴,满脸无声的祈求。

“塞门。”特里德尔。

“门。”塞门感激地附和道。

“你能施火球术或者旋风术吗,就是可以对付敌人的那种?”

塞门瞥了一眼特里德尔。

“不不不不不——”他大着胆子开口道。

“我这位年轻朋友着眼于更高级的魔法,而不仅仅是这些戏法。”特里德尔。

“——能。”

甘德头。

“好吧,”他,“也许你真能成为巫师,伙子。等你拿到自己那根漂亮的法杖,也许你会愿意陪我们旅行一次,嗯?这一次就算是我在你身上投的资,嗯?”

“我愿愿愿愿——”

“头就行。”甘德赶紧加上一句,他生来就不是个狠心的人。

塞门感激地头。特里德尔和甘德互相头致意,然后巫师大步离开,他的学徒背着沉甸甸的行李磕磕绊绊地跟了上去。

甘德低头看看眼前的清单,仔细地划掉了“巫师”两个字。

一个的影子投到纸上。他抬起眼睛,不由吃了一惊。

“怎么?”他冷冷地问。

“我想去安科-莫波克,”艾斯卡道:“拜托。我有些钱。”

“回你妈妈那儿去,孩子。”

“不,真的。我想给自己找条出路。”

甘德叹了口气,“你干吗拿着扫帚?”

艾斯卡看看扫帚,好像她从没见过它似的。

“每样东西都得待在什么地方啊。”

“得了,回去吧,我的孩子。”甘德,“我才不会带哪个逃家的孩去安科-莫波克呢。女孩在大城市里没准会遇上什么怪事。”

艾斯卡一下来了精神,“什么样的怪事?”

“听着,我了回家去,听见了吗?现在!”

他拿起粉笔,继续在石板上勾勾画画,努力忽视对方不屈不挠的视线,那眼神简直能在他脑袋上钻出个洞来。

“我能帮上好多忙。”艾斯卡静静地。

甘德扔掉粉笔,烦躁地挠挠下巴。

“你几岁?”

“九岁。”

“听好了,九岁姐,我这儿有两百头牲口和一百个人要去安科,其中一半对另一半恨之入骨,而且能战斗的人不够多,据路很难走,乳房山上的强盗越来越嚣张,巨怪又抬高了今年的买路钱,储备的食物里有象鼻虫,加上我老是头疼脑热的。好了,你觉得这一摊子事儿中间有哪一处用得着你?”

“哦,”艾斯卡环视拥挤的广场,“那哪条路是去安科的?”

“那边那条,有大门的。”

“谢谢你。”艾斯卡郑重地,“再见。希望你的头痛能好过些,别再遇上什么别的麻烦。”

“嗯。”甘德有些犹豫。他手指敲着桌面,眼看着艾斯卡走向通往安科的大路。一条漫长、崎岖的路;一条窃贼、豺狼人出没的路;一条在高山间喘息、在沙漠中艰难爬行的路。

“哦,该死的,”他低声骂了一句,“嗨!你!”

格兰妮·维若蜡有麻烦了。

第一个问题在于,她意识到,她根本不该让希尔塔服自己借用她的扫帚。希尔塔的扫帚年纪一大把,脾气古怪,只肯在夜里飞行,而且就算是在夜里,速度也比跑快不了多少。

它的飘浮咒语几乎消耗殆尽,骑手必须先设法让扫帚动起来,有初速度,然后它才能开始运转。事实上,它是史上唯一需要助跑才能起飞的扫帚。

格兰妮·维若蜡汗如雨下,骂骂咧咧,第十次把那该死的东西扛上肩头,沿着森林里的径跑步前进。就在这时,她以一种不愉快的方式发现了捕熊的陷阱。

第二个问题在于,有头熊已经抢先一步发现了这个地方。当然,这其实算不上什么问题,因为格兰妮早就怒火中烧,抄起扫帚就在它两眼之间来了那么一下。从此以后那头熊拼命离她远远的——同处一坑,这还真不容易——努力回想一些比较愉快的事情。

那晚过得不怎么舒服。黎明时分,来了队猎人从坑边往下瞅。对他们而言,这个早晨事态同样没往好的方向发展。

“也差不多是时候了。”格兰妮道,“把我弄出去。”

大吃一惊的脑袋纷纷缩了回去,格兰妮听见一阵飞快的窃窃私语——他们瞧见了她的帽子和扫帚。

最后,一个长胡子的脑袋回到洞口,满脸不情不愿,挂在脑袋下面的身子似乎是被人硬推过来的。

“呃,”它开口道,“你瞧,老妈妈——”

“我不是谁的妈妈,”格兰妮喝道,“肯定不是你妈妈,假设你有妈妈的话,对此我很怀疑。我要是你妈,不等你生出来就会逃得远远的。”

“这不过是修辞罢了。”脑袋责备道。

“这是该死的侮辱,这就是!”

又一阵窃窃私语。

“要是我出不来,”格兰妮高声道:“你们会有大麻烦。你们看见我的帽子了,呃?看见没?”

脑袋回来了。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不是吗?”它,“我是,要是我们让你出来会怎么样?或者我们干脆把坑填满什么的,那样岂非安全得多吗?请你理解,这不是针对你个人。”

格兰妮终于意识到那脑袋到底有什么不对劲了。

“你是跪在地上的吗?”她厉声道,“你不是,对吧?你们是矮人!”

窃窃私语,窃窃私语。

“那又怎么样?”脑袋挑战道,“有什么不对吗?有吗?你对矮人有什么不满的?”

“你们会修理扫帚吗?”

“魔法扫帚?”

“是的!”

窃窃私语,窃窃私语。

“如果我们会呢?”

“嗯,我们可以谈谈条件……”

矮人的大厅里回荡着铁锤的声响,不过这主要是为了营造气氛。矮人们早就发现,少了这种令人平静的声音,自己简直没法思考,所以生活优渥的神职人员会付钱给妖精,让他们成天敲打仪式用的铁砧,目的是维持正统的矮人形象。

扫帚躺在两个架子之间,格兰妮·维若蜡坐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一个只有她一半高的矮人绕着扫帚走了几圈,还时不时地戳一家伙。这人的围裙上密密麻麻全是口袋。

最后,他踢了踢扫帚的枝条,倒抽了一大口凉气,跟倒着吹口哨的声音差不多。这是全宇宙手艺人的通用暗号,明他们马上就要狠狠宰你一顿了

“嗯嗯嗯嗯,”他,“我该让学徒们都来瞧瞧,没错。这是很好的一课。你这玩意儿还真的上天了?”

“飞得像只鸟。”格兰妮道。

矮人燃烟斗。“我倒真想见见那只鸟。”他沉吟道:“我猜那模样肯定挺稀罕,那样一只鸟!”

“没错。不过你到底能不能修好它?”格兰妮问,“我赶时间。”

矮人故意不紧不慢地坐下来。

“至于修理嘛,”他,“嗯,我不知道该怎么修理。重建,有可能。当然,这年头儿很难搞到合适的材料,更别能把它们捆好的人了。再咒语也需要——”

“我不想要什么重建,我只要它正常运转就成。”

“你瞧,这是早期的型号。”矮人毫不气馁,“非常麻烦,这些早期型号。你简直没法弄到合适的木头——”

他被拎了起来,一直升高到与格兰妮眼睛齐平的位置。矮人本来就是一个魔法种族,所以很能抵御魔法。可从巫女的表情看,她似乎是想把矮人的眼球焊到他后脑勺上去。

“修修就成,”她嘶嘶地,“行吗?”

“什么?就修修补补?”矮人的烟斗“啪”一声落在地上。

“没错。”

“你是东拼西凑?违背我的职业道德,干半吊子活?”

“没错。”格兰妮的瞳孔像两个黑洞。

“喔,”矮人道,“那,好吧。”

领队的甘德此刻正焦头烂额。

离开择菲斯的第三个早晨了,他们的速度很快,现在正往穿越“希拉的乳房”的岩石道爬去。(“希拉的乳房”是一组高山,一共八座;甘德时常寻思希拉长什么样,还有自己会不会喜欢她)。

夜里有群豺狼人偷偷靠近了商队。这群恶心的东西是石妖精的一个变种。它们割开了一个守卫的喉咙,肯定还打算若无其事地干掉整个商队。只不过……

只不过谁也弄不清接下来究竟怎么了。大家是被尖叫惊醒的,一睁眼就赶紧往火堆上加柴火。巫师特里德尔在营地上空施放了一圈耀眼的蓝光,可那时,活着的豺狼人早成了远处的蜘蛛。看它们仓皇逃窜的模样,你会以为整个地狱军团都在撵它们。

根据它们同伴的情形判断,它们的想法或许也没错。豺狼人的碎片七零八落地挂在周围的石头上,倒还显得挺喜庆。甘德对此倒并不特别遗憾。这些家伙喜欢逮住旅行者,在他们身上练习“烧红的刀加狼牙棒”一类的待客之道。但是,有什么东西击溃了一打凶神恶煞、武装到牙齿的豺狼人,轻松得好像用勺子敲碎没煮熟的鸡蛋,而且还没留下任何踪迹——他可不愿和这东西待在同一个地方。

事实上,它不但没留下踪迹,还把地面打扫得干干净净。

那是个极其漫长的夜晚,早晨也不见得有多少改善。整整一队人,只有艾斯卡还精神抖擞。她在一辆马车下一觉睡到天亮,只是抱怨自己做了些古怪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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