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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意外迭生(1)

我弯身靠近火堆,伸手取暖,看到自己握着缰绳的双手污秽不堪。这时一个念头闪过脑海:走这一段路去溪边洗手,值得吗?在没有抽水马桶或自来水的年代,想按照现代的卫生标准生活,实在是麻烦多于好处。我尖酸刻薄地想,这时代的人就是因为又脏又无知,难怪常常生病死掉。

想到自己可能因为肮脏而生病死掉,我还是拖着疲惫的身躯站起来,走向营地边的小溪。小溪旁满是泥泞,我的鞋子还深陷进泥地中。我洗净了脏手,脚却湿了。等我吃力地走回火堆,发现罗博特姆下士正等着我,手上拿了一碗炖菜。

他拉拉前额头发(这是这个时代的男人致意的方式),把碗端给我时说道:“夫人,队长说您辛苦了,这碗炖菜聊表慰劳之意。他还想告诉您,明天会抵达塔维斯托克,那儿有一家客栈。”罗博特姆下士犹豫一下,朴实的中年圆脸上露出忧虑,又接了一句,“夫人,队长说很抱歉没地方可以住,但我们搭了一顶帐篷让您今晚有地方睡。帐篷很简陋,不过可以挡雨。”

我极力表现得谦和有礼。“请帮我向队长致谢。”然后更亲切地加一句,“也谢谢你了。”我很清楚,梅因沃林队长只觉得我是个累赘,根本不会多花心思帮我想晚上睡哪里。这顶帐篷是用一块简单的帆布仔细搭在树枝上,完全是出自罗博特姆下士的好意。

罗博特姆下士走后,我独自坐着,慢慢嚼着烧焦的马铃薯和多筋的牛肉。我在溪边发现一片晚生的田芥菜,菜叶边缘有点萎黄,但我还是摘了一把放在口袋里。口袋里还有当天稍早停下来休息时,我摘的一点杜松子。芥菜叶已经老了,味道很苦,但我咬几口马铃薯,吃几口芥菜叶,努力把菜吞下去。吃完炖菜我掏出杜松子,每颗只咬几下,免得呛到,然后把嚼不动、没味道的果实连着种子整颗吞下去。杜松子的油脂有一股辛香,从喉底冲上来,呛得我流眼泪,却也涤尽了舌头上油腻与烧焦的气味。加上芥菜,或许能让我免于坏血病的侵扰。

我曾费心收集了许多干燥的蕨类卷芽、玫瑰果、苹果干和莳萝籽放在大的药箱中,以免漫长的冬季营养不良。希望詹米记得吃。

我把额头搁在膝上。应该没有人看我,我在想念詹米的时候,不想让人看见。

在福尔柯克山丘上,我极力拖延昏迷的时间,但不久有个英国龙骑兵拿着随身酒壶,想把白兰地灌进我喉咙叫醒我。“拯救”我的英军完全不知该如何处置我,于是决定带我到卡伦德堡,交给霍利将军的手下。

到这一步为止,一切都按计划进行。但一小时后,情势却严重偏离预定计划。我坐在休息室里听他们在我旁边讨论,我很快了解,原本我以为昨晚发生了一场大战,结果只不过是英军支队去和主力部队会合的路上,遇到杜格尔的军队,发生的一场小冲突。英军主力部队现在正在福尔柯克山丘集结,准备迎击来袭的高地军。我以为我经历了那场战争,但事实上,那场战争根本还没发生!

霍利将军本人正负责监督军队集结,由于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于是他们决定写封信描述营救我的经过,由一位年轻的二等兵护送我到坎贝尔上校在克斯的临时总部。这个二等兵叫多布斯,身材矮胖、为人古怪,他非常尽忠职守、力求表现,令人心烦。一路上我试了好几次,总是无法摆脱他。

等我们抵达克斯,才发现坎贝尔上校不在,他已经被征召到利文斯顿去了。

我对护送我的卫兵说:“看吧,坎贝尔上校一定没时间,也不会想和我说话,而且我也没什么好告诉他的。我干脆就在这镇上找地方住下,安排一下怎么继续前往爱丁堡,这样岂不更好?”我对英军的说辞,和我两年前告诉科拉姆的差不多,因为我也想不到更好的说法。我说我刚丧夫,从牛津来,想到苏格兰找亲戚,结果遇到苏格兰高地土匪,被他们劫走。

多布斯摇头,固执地红了脸,他应该不到二十岁,脑子也不太灵光,不过一旦下定决心,谁也劝不动。

他说:“比彻姆夫人,不行,我得把你安全送到上校那儿,否则布莱索队长会要我的命。”我用娘家姓氏作别名,所以他这样称呼我。

于是我们又骑着两匹糟糕至极的劣马,动身前往利文斯顿。多布斯终于不再紧盯着我,但是我的处境并没有好转,反而被关在利文斯顿一幢房子的楼顶,还得和上校再说一遍我的遭遇。这位上校名叫戈登·麦克利什·坎贝尔,是低地苏格兰人,指挥乔治国王的一个军团。

“我明白了。”他的语气听起来完全不明白。上校个子不高,面相狡猾,头顶微秃,红发从鬓角处往后梳。他把眼睛眯得更细,低头看着摊在记录本上皱巴巴的那封信。

上校把一对半圆形眼镜架在鼻子上,凝神细看信纸道:“信上说,绑架你的人中,有一个是弗雷泽族人,非常高大,红发。对吗?”

“对。”我回答,心想他不知想到了什么。

上校头一歪,眼镜滑下鼻梁,他眼神锐利,从眼镜上方盯着我。“在福尔柯克附近救了你的军队写了这封信,说他们记得绑架你的人中,有个人正是恶名昭彰的高地族长‘红发詹米’。好了,比彻姆夫人,我知道被绑架的时候,你很……心烦,可以这么说吧?”说到“心烦”两字,他牵动一下嘴角,但不是在微笑。“你可能没有心思仔细观察,但不晓得你是否听到其他人如何称呼那个高地人?”

“听到了,他们叫他詹米。”我不觉得这样说会有什么问题,我看过的传单已经写得很清楚,詹米支持斯图亚特的事业。詹米投入福尔柯克之役,英军可能会对这点感兴趣,但不太可能让他罪上加罪。

詹米说过:“他们没办法把我吊死两次。”一次就绰绰有余了。我瞟了一眼窗外,半小时前天就黑了,下方街道上士兵提着闪烁的提灯,在街上来回巡逻。詹米这时应该在卡伦德堡,寻找我守候的那扇窗口。

突然我起了个荒唐的念头,觉得詹米已经想办法查出我的行踪,跟着我到了这里,守在下方街道,就等我在窗前现身。

我倏地起身,走到窗前。街道上空空荡荡,只有个卖腌鲱鱼的坐在凳子上,提灯放在脚边,等客人上门。他当然不是詹米,他不可能找到我。斯图亚特营中没有一个人知道我在哪儿,我孤身一人。我慌了起来,一掌拍向玻璃,不管会不会把玻璃打破。

后方传来上校的声音,尖锐又紧张:“比彻姆夫人!你还好吗?”

我紧闭双唇,不让嘴唇颤抖,又深呼吸几次。玻璃起雾,雾气遮蔽了下方的街道。我恢复表面的平静,转身面对上校。

我说:“我很好。如果你问完,我想离开了。”

“是吗?嗯。”他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有点像是怀疑,然后毅然摇摇头,告诉我,“你留在这里过夜,明天一早,我会把你送到南边。”

我惊愕地脱口而出:“南边!要命的去南边干吗?”

他高高挑起狐狸毛般的双眉,诧异地张大嘴巴。然后他轻轻摇头,闭上嘴巴,只张开一条缝,吐出接下来的话:“上头有令,只要得到高地罪犯红发詹米·弗雷泽的消息,或找到他的同伙,一律往南送。”

“但我不是他的同伙!”我说。除非结婚也算一种结伙。

坎贝尔上校充耳不闻,转身走回办公桌,翻找一沓文件。“找到了,到时候由梅因沃林队长护送你,他会在黎明时来这里接你。”他摇摇一只形状像小妖精的银铃,门打开,二等传令兵探出头,脸上带着询问的表情。“加维,带夫人回住处,把她的门锁上。”他转向我,敷衍地欠个身,“比彻姆夫人,我不认为我们会再见面。好好休息,一路顺风。”

事情就这样成了定局。

我不知道顺风的速度有多快,但应该比梅因沃林队长的小队速度要快。梅因沃林队长负责看管一列补给马车,运往拉纳克。等货物与赶马车的人到了拉纳克,队长继续和其他队员南下,运交非机要文件。我显然属于“非紧急情报”那一类,因为无论目的地在哪里,我已经上路一周多,却仍看不出是否到达目的地。

“南边”是指伦敦吗?我猜了上千次,但梅因沃林队长不曾透露蛛丝马迹。

我抬起头,发现火堆的另一端有个龙骑兵盯着我。我毫不闪避地迎视,直到他满脸通红目光垂下落到手里的碗为止。我习惯了这种目光,虽然大多数不像他这么直接。

这种目光打从一开始就跟着我了,当时送我到利文斯顿的年轻二等兵就这样盯着我,带着一点尴尬与隔阂。过了一段时间我才了解,英军对我充满疏离的态度,不是因为怀疑我,而是出自轻蔑与恐惧,还混杂了一丝怜悯,以及对公务的责任心。

对他们而言,我不仅遭贪婪、野蛮的苏格兰人掳走,更只身与这群野蛮男人共处一室。对一般的英国人来说,这群人“和野蛮的禽兽差不多,抢劫、强盗,无恶不作”,像我这样的英国女人在这群禽兽身边过了一晚,不可能还是完璧之身。

我沮丧地想,当时詹米抱着昏倒的我走出来,或许让整场戏容易多了,但也加深了他们认为苏格兰人迫害了我的印象。原来“营救”我的小队长巨细靡遗写了一封信,所以后来每个接管我的人或许还有每个他们交谈过的人都对这件事一清二楚。我在巴黎得到的教训,让我明白流言蜚语的扩散力。

罗博特姆下士一定明白我的遭遇,但仍对我十分和善,不像其他士兵,我偶尔会无意间在他们脸上看到奸诈盘算的表情。下次我睡前祷告,一定会在祈祷中加入罗博特姆下士的名字。

我站起来,拍拍斗篷,走向帐篷。罗博特姆下士也跟着起身,谨慎地在火堆旁走动,并在同袍旁边找好背对着我帐篷入口的地方坐下。当大家各自解散,他会在与我隔着一段距离又能听到我呼叫的地方待下。过去三晚,无论睡在客栈或野地里,他都是这样做的。

三天前,我曾打算逃跑。梅因沃林队长很清楚我是被迫失去行动自由的。虽然他不喜欢我这个累赘,但仍尽忠职守,派了两个守卫看管我,白天则骑马走在我身侧。

到了晚上,看守会松懈许多。队长显然认为我不可能在隆冬时节徒步穿越荒野。他的推测没有错,我对这种自杀行为一点也不感兴趣。

不过,某晚我终于决定要逃走。我们经过一个小村庄,又继续走了两个小时之后就停下来扎营过夜。我盘算着自己就算靠步行,也能在天亮之前循原路走回那个村庄。村里有一座小酿酒厂,有些四轮马车会从酒厂载着酒桶前往附近的小镇。酒厂的院子里堆满酒桶,我研判可以先躲进那儿,再和第一班马车一起离开。

所以,我等到整个营区都安静下来,士兵裹着毯子在火堆边打鼾时,便蹑手蹑脚地钻出毯子,小心把毯子放在柳树丛边,穿过低垂的柳枝。除了风的沙沙声,没听到其他声音。

走出树丛后,我听到后方有声响,原本以为那也是风的沙沙声,没想到有只手钳住了我的肩膀。

“嘘,你不想让队长知道你未经许可擅自离营吧?”我没有尖叫,因为我已经吓得说不出话了。这士兵个子较高,由于他特别注重自己的黄色鬈发,所以队友唤他“洁西”来取笑他。他对我笑,我则有点迟疑地挤出笑容。

他的目光往下停在我胸部时,叹了口气,接着盯着我的眼睛,向我走近,我则立即倒退三步。

他懒洋洋地笑着哄我说:“哎哟,宝贝,这对你来说应该不算什么吧?反正你都尝过啦,就再来一次嘛!况且我还是英国人,不是肮脏的苏格兰人。”

“把手拿开,洁西。这位夫人已经够可怜了。”洁西后面的一帘柳叶中,罗博特姆下士一声不响地现身。

洁西狠狠瞪着罗博特姆下士,脑中转了一圈坏主意,想想又觉得不妥,于是一言不发,转身消失在柳叶中。下士默默等我拾起掉落的斗篷,然后带着我回营。他拿了自己的毯子让我躺下,然后披着另一张毯子在离我约六英尺的地方像印第安人般坐着。那天晚上,不管我何时醒来,都看到他还坐在那里,两眼茫茫凝视着火堆。

我们到了塔维斯托克的客栈,但我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在客栈内梳洗。当天中午抵达村子时,梅因沃林队长便立刻动身送文件。不到一小时他就回来了,要我去取自己的斗篷。

我茫然问道:“为什么?我们要去哪儿?”

队长冷冷看我一眼说:“去贝尔赫斯庄园。”

这听起来有趣多了。我抬头环视,几个士兵坐在地上掷骰子赌博,火堆边睡着一只满身跳蚤的流浪狗,空气中则是浓浓的啤酒花味。

贝尔赫斯庄园坐拥天然美景,但建造者却视若无睹,坚持背对那片开阔的草原,面对荒凉隐蔽的悬崖。

这座庄园的马车道又直又短,一点也不像法式庄园优美的弧形门径。倒是入口处立了两座石柱,上头很实际地刻着庄园主人的家徽。马儿嗒嗒走过石柱旁,我盯着家徽,想认出这究竟是什么图案。是猫吗?还是豹?这只动物昂首蹲伏,爪子抓着百合。看起来很眼熟,但究竟是谁的家徽?

门口附近长草堆边有阵骚动,一个衣衫破烂驼着背的人,匆匆躲到阴暗处避开马蹄,这时我看到一对淡蓝色的眼睛瞥了我一眼。这个乞丐也让我感觉似曾相识,也许只是我的幻觉,或许只要不像英军的东西都会引起我的注意吧!

护送的队伍停在前院,只有我和梅因沃林队长下马。队长敲门时,我还在思索着门的另一边究竟会是谁。

“比彻姆夫人?”一位貌似管家的人开门问道,脸上表情似乎预知了来者是谁。他想得没错。

“我是。呃,请问这是谁的房子?”我一边问,一边瞧着房内阴郁的门厅,有张脸望向我,眼睛如惊愕的小鹿般瞪大着。

那是玛丽·霍金斯。

玛丽吃惊张嘴的同时,我也使尽全力放声尖叫。管家冷不防吓了一跳向后退,绊到一张小沙发椅,像保龄球瓶一样翻倒。外面士兵也吓得惊叫着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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