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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元子道友,不曾想,你藏身于万寿山中,混沌破碎后,就未曾出山。”鸿元回礼,然后与镇元子对坐。

镇元子早在鸿钧踏入万寿山时,就已经将鸿钧仔细观察了一番,心中感叹:不能比!前有盘古,后有鸿钧,这道终究选择了他们。虽同为混沌魔神,但在这洪荒中,处境却处处不一样。

在开天辟地时,在盘古与大道的算计下,三千混沌魔神几乎全灭。

现还能在洪荒中活命的混沌魔神,要么是付出极大的代价,换了一个洪荒上的合法身份,生存在天道的眼皮子底下,被时刻监控。

要么就是实力大减,不得不在洪荒中隐藏起来,或沉睡在现如今环境恶劣的混沌中。可能已经被活跃在洪荒的罗睺所杀。

镇元子是前者,他如今乃依附在人参果树上,修为仅恢复到太乙金仙,与当初的准圣修为,所差甚大。

他以混沌身躯化为人参果树,并吸收了先天的第一道戍土之精,化为先天五行灵根之一的土性灵根,镇压在洪荒的万寿山,镇压洪荒大地的浊气。

如今他已不是混沌魔神,而是洪荒的先天土灵根,人参果树。

而罗睺和鸿钧,是由大道挑选出的,魔与道的领军人物,自然是能以混沌身躯,在洪荒中自由行走。

镇元子的心情,让胡苍璃来说,就是羡慕嫉妒恨。他如今看不透鸿钧的修为,却能感受到他浑身,环绕着道的气息,与当初沉浸在杀戮中的模样完全不同,实力似乎比当初更强。

更别说,鸿钧如今还有了道侣,而自己只有一个蠢友。

这没法比!

从通天和镇元子的心态就能看出,洪荒也流行着一股攀比之风,只不过大能们更能隐藏罢了。

事实上,鸿钧是由于,当初在混沌魔神中,实力最强,后又与盘古交好。

而罗睺当年拖着重伤,抢走了孕育了盘古的混沌青莲中的,一个不成熟的莲子和莲茎。

不成熟的莲子,在罗睺的魔气沾染下,化为十二品灭世黑莲。端坐莲台,无物可破,能吸收暴虐毁灭气息。

莲茎化为弑神枪,为先天杀伐之兵,可吞噬一切元神。

这两位魔神,他们是凭实力上位。

多年来,镇元子已经习惯了红云的胡搅蛮缠,心态越加平和,在面对昔日追杀过自己的鸿钧,也没有一丝惧怕。

他还有心情自我调侃:“生存不易,为躲避你和罗睺,我连混沌身躯皆可弃,又怎会现身在洪荒中?”

“与我何干,我已不追杀混沌魔神。罗睺重伤,你不趁此机会游历一番?”鸿钧表示,这锅我不背。

“是也,红云时常要拉着我同游洪荒,此次终于可以答应他。”镇元子第一反应,是答应红云数万次的相约,接着好奇地问,“我观你道侣,出生不足万年,业力全无,功德缠身,以九尾狐之身,万年修得金仙,是为何?”

“与你何干。莫非如今,你已不知如何推演?”鸿钧观镇元子面上,满是好奇,并不像给他解惑。

“哈哈哈,鸿钧道友与以往相比,平和且幽默了些许。与我何干,与你何干,万事万物莫过于此。”镇元子正是推演不出,才感觉蹊跷,怀疑胡苍璃的九尾狐身份。

莫不是哪位混沌魔神,藏身胡苍璃体内,待夺舍而出,或直接元神逃出后,脱生于九尾狐族?

若是真的,那就真的太好笑了。

三千混沌魔神中,没有哪一位没被鸿钧追杀过!

同样不喜欢混沌中的混乱,盘古选择开天辟地,绞杀混沌魔神,而鸿钧选择追杀混沌魔神,打算把他们杀个干净,混沌就安静了。

这才是鸿钧和盘古交好的真正原因,与其他魔神想象中的抱大腿,完全不一样。

这若哪一位混沌魔神转世为九尾狐,与鸿钧成为双修道侣,待元神醒来,得知与凶残的鸿钧双修过,怕不是要逃到混沌中藏匿起来。一是因为太出乎意料,二是因为怕被杀。

镇元子想着,笑出声来,他与每一位混沌魔神都认识,这也太有画面感了。

鸿钧不知镇元子的具体脑洞,但观他表情,嘲笑之意甚于表上,开口道:“红云陨落之期将近,你可知?”

他有过和镇元子类似的猜想,同样推算这蹊跷是为何,但刚见面时就推算不出内里,等关系变为道侣时,就更无法推演。

但鸿钧见过,造化玉蝶对胡苍璃的青睐,这代表着混沌青莲和天道,对她的喜爱。

不可能是任何一位混沌魔神!

镇元子被鸿钧立马软刀子捅回去,脸色一变:“初遇红云时,我观他有一线生机,如今却已看不透。”

“顺其自然,方可得的一线生机。”鸿钧没有骗镇元子,所说的都是实话,由于未成圣,他没能看出红云的生死道消,为何与自己相关。

镇元子沉思,没心情再调侃鸿钧,安静下来。

所谓的青业三仙,此时也聊得火热。

通天抢在前头发言,好好的诉说了此次人参果宴会,他的心路历程,强烈要求小伙伴们,把同甘共苦落到实处。

“早知道,你们都拖家带口,我也该把两位兄长忽悠过来。说好的同甘共苦,我们一起共了苦,却没同甘。”此时的通天,在两位好友面前,莫名的胆子大了起来,一点都不害怕两位兄长。

胡苍璃回忆了一番以往的聊天内容,发现自己除了在讲故事时,说了同甘共苦外,并没有承诺什么。

“通天,我们青业三仙,可没约过什么同甘共苦,你是被你的两位兄长关禁闭,关失忆了吗?”

通天呆呆的看着胡苍璃,随后把头转向红云。

红云摇头,说道:“确如小友所说,并未相约同甘共苦。”

“哦,对了,不用称呼我为小友,称我苍璃即可。我此次回到族里,发现我名叫胡苍璃,而不是胡璃。”胡苍璃虽是三人中年岁最小的,却并不想被句句提醒,又重新介绍了自己的姓名。

通天听到胡苍璃改名,认定是她失忆,要把同甘共苦落定:“看来失忆的是苍璃,而不是我。”

“确实,但那是我们相识之前,况且我们有第三仙红云,你莫耍赖。”胡苍璃才不会被通天套住。

通天乃盘古清气所化,常年居住在不周山,又有两位兄长的监督和教导,性格除了自带的正直和高傲外,还带着稚气。之前只显露在两位兄长面前,现在也显露在两位好友面前。

自认早把两位好友的跟脚看清,一位是洪荒第一朵祥云所化,一位是不足万年的九尾狐崽子,功德满满,通天对此很放心。

况且他已经告诉过两位兄长,也没被禁止相交,那就是默认为可交的好友。

“真没相约过?行吧,那我们现在相约同甘共苦,也不晚。同为青业三仙,怎可没有一点特殊之事。”通天在红云和胡苍璃的再三否定下,退了一步。

“仅结为好友,就要求同甘共苦,这有一点过分吧?这要求太高!”胡苍璃把现代的交友标准,放了上来。

“红云,你觉得如何?”通天觉得胡苍璃太难搞,想找个软柿子捏。

红云想到镇元子,好友不应该就是同甘共苦的吗?但他看看胡苍璃的脸色,想着毕竟这是先认识的好友,还是听苍璃的吧。

所以他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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