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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说近,也绝对称不上近。

马儿啊马儿,你在这个时候,可不能犯浑!

马贴着悬崖,人紧贴着马。

前面险路,后有追兵。

李铮时不时还要抽出剑去,与后面的人接上两招。

马儿的嘶鸣不断,人的惨叫连连,时不时坠入深渊。

迄今为止,李铮这六人,暂且没有伤到分毫。

这么多年的太子,这么多年的谋划,在即将成功的时候,付诸东流。

不幸中的万幸,还有这样一群人,愿意跟随在他的左右,还有这样一群大骊的锐士,誓死相伴。

死士的手段是高,依旧不能将他们击败,他们也无法让死士退去。

能被称之为死士,那是因为,他们是一群视死如归的人,他们生来就只有一个信念,忠于主人,不惜性命,去完成任务。

哇呀呀呀!

杀啊!

又是钟铭的大喊,这一次,他中招了。

死士一剑刺穿了他的臂膀。

钟铭以肉掌接利刃,另外一只手牢牢抓住剑刃,不顾疼痛,猛地一掀,刺伤他的死士连人带马,跌落深渊。

钟铭拍马上前,这次李铮亲自断后。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何况这些死士,俱是好手。

赤羽一经出鞘,就大展神威,连斩四人,至第五人时,死士们四柄斩马刀蜂拥而至。

一寸长,一寸强,李铮一边御马,一边使剑,抵挡不住,手臂受伤,立即又换作另外一人断后。

疼痛,已经不重要了,因为相比死亡,疼痛一点都不可怕。

战况,就这样一直持续着。

六人轮流断后,六人尽皆受伤。

五里之路,快了。

李铮瞧见路上堆积的石块,这是死士要进入伏击圈了。

“沉着气,借助山路,他们追不上我们!”

赤羽再度出鞘,剑姿又准又奇,转身弯腰,从身后死士肋下进入,再借势挑剑。

要杀他的人,又少了一个。

这句话,他不是给自己听的,他是说给李信听的,沉住气,他目的是歼敌。

又一阵边战,边跑。

差不多了。

轰隆!

这一声巨响,好似平地里起了一个炸雷,整个山谷都在作响。

战场上的军鼓,已是人类能弄出的最大声音了,这一声炸雷,远超过军鼓。

所有人都在惊讶。

李铮转头过去,身后一片狼藉。

紧接着,又是一道又一道的黑烟飘荡,到处弥漫着火药的味道。

有连人带马跌落下去的,有马儿掉落悬崖,人跳下来的,还有马儿在狂奔,唯独不见上面的骑士。

再强的高手,他也是血肉之躯,是血肉之躯,就抵挡不住爆炸的威力,上身的皮甲也不行。

用黑火药做成的简易爆竹,开山拆墙,威力还差了许多,可面对血肉之躯,是无往而不利。

九十多个爆竹,在身后噼里啪啦地作响,一会儿的功夫,一百死士,能继续追赶的,就只余下了一半不到。

“散开,散开!”

死士首领没有选择撤退,而是以更快的速度,冲杀上来。

他手中握着长剑,一双眼睛只盯李铮。

死士们反应过来,爆竹的威力,是分不清敌我的,只要贴近前太子,埋伏在山坡上的那些人,就会有所忌惮。

遗憾的是迟到了

踏踏踏!

山谷之中,又有马蹄声响动。

四个人,挥舞着长剑,从前面迎来。

当中一人,正是李信。

一百死士,他们一定不是对手,现在只余下三四十人,则一定不会是他们的对手。

李铮拉住马儿,五人尽皆转身过去,开始厮杀。

死士身后,另有八位勇士,一起杀出。

也不多,只需要两个冲锋,十八勇士,就肃清了所有的敌人。

死士善于马战,十八勇士,尽皆出自龙骧骑,也善于马战。

马战的好处,就是可以快速的结束战斗,马儿就只会往前冲,而你也只能来一场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决斗。

一番厮杀后,留下一个活口,他腿上重伤,正躺在李铮身前,接受盘问。

十八勇士,开始清扫道路,所有躺在地上的,不管有没有气,都要被推下去。

“司徒越还派了多少人来?”

李铮问,那死士闭口不言。

“死士,赴死之士,死亡,何足道哉,你不说,我也清楚,在我们身后至多五百里,还会有另外一支死士,要他停止,除非我死。”

死士还是闭口不言,不过没关系,李铮从他的神情上,已经得到了答案。

“也好,我成全你!”

赤羽从死士心口而入。

处理好了尸体,放走了死士的马儿,李铮一行人收拾行装,继续上路。

昨日与他们同住驿馆的商队,是一支也看不到。

也对,听到这样的巨响,正常人总要犹豫一下。

道路上,尽是厮杀的痕迹,这不要紧,司徒越会处理的。

“公子,就老钟的伤势最终,其余人都是轻伤!”

李信汇报着战况。

“这一战,老钟功不可没,当记一功,来日,定要兑现。”

李信骑在马上,将这话记在一本册子中。

十八勇士,各有其长,他无疑是最好的统领。

说话间,李铮将剑细细的擦拭干净,后又小心翼翼的插入剑鞘,神情之温柔,就像是对着情人一样。

今日,是他第一次杀人,一连七八个好手,剑剑中其要害之处,动作流畅,无丝毫的阻滞,就像是这样的事,他做过无数次一样。

是了,身为监国太子,他是不曾亲手杀一人,可他每年都会下令诛杀不少死囚,不少敌国士兵。

杀人这种事,在很早之前,他就已经在做了。

“等到了山下驿馆,就找一辆马车,你们也尽皆甲胄上身,我大骊律令,封君者,当有百人护卫,既然我是封君,那你们依旧是大骊的军人。”

前面三千里,即将走完,他要想着,去解决剩下六千里的麻烦了。

“公子这么做,是何意呢?”

李信疑惑道。

自从过了安远,他们乔装打扮,作客商,就是为了掩人耳目。

现在明知后有追兵,不思逃跑,反而大张旗鼓,暴露踪迹,对于太子这又一招反其道而行,李信不能理解。

“在安远,我向镇龙门索要铁鹰,镇龙门没有明确答复,若是我们一直东躲西藏,就是镇龙门想给,也怕找不到我们。”

“公子是想借助镇龙门的力量,走完这中间三千里路?”

李信反应的很快。

公子此举,是想让镇龙门找上门来。

“正是,你若是司徒越第二波派遣来的死士首领,你会如何做呢?”

如何做?

李信微微想了一阵。

“公子,我们虽做了毁尸之举,但依旧不能灭迹,作为司徒越的死士,这知己知彼的道理,他们定是知晓。

只要他们下到悬崖,就能看到那些尸体,也能知道,尸体上的铁珠子,光凭这些,是不能断定爆竹所为,可一定能知道,珠子是隔空伤的人。

我方才看了一下地图,往西五百里,乃是上阳军镇,镇守在这里的将军,正是司徒越的旧部下,要对付隔空伤人的珠子,唯有劲弩,才是最好的选择,尤其是墨氏劲弩,射程可达百步之多,若行刺杀,唯有劲弩最好。”

李铮笑了笑。

这才出走十几日,李信就有了长足的进步。

墨氏,出自墨门巨子一脉,在二十年前,发明出了一种射程可达百步的劲弩,名为墨氏劲弩。

射程远,并非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这劲弩小巧方便,全重三十四斤,一个弓弩手,双手即可操作,精确度又高,比他怀中的那把火枪,都要厉害。

“是啊,我之前所担心的,就是这劲弩,爆竹用第一次,可以有出其不意的效果,可第二次,就很难说了,这些死士,久在军中作战,他们岂能想不到劲弩的威力,换做今日这场战斗,不需要多了,只需要五架,就足够杀我等了。

镇龙门,大商余孽,一百多年来,一直未曾剿灭,门中善用奇技,更有一支举世闻名的杀手队伍,我们这中间三千里路,就需要利用镇龙门走完。”

“可我们如此招摇,要是没有引来镇龙门,该当如何,莫非公子对此,也有必胜的把握?”

必胜的把握?

李铮哂然。

“妖妃先行一招,我根本没有预料到,这也是唯一一个,让我走眼的人。

在这个时候出宫,并非我计划之内,要说有没有必胜的把握,在我这有,镇龙门那里,只有六七分。”

镇龙门如何选,李铮暂时还吃不准,他心中的信念,是百分之一百。

这一波刚平,另一波就要来了。

过了天爷梁,再行上四五里,路开始好走起来。

在山的这一头,他们看到了许多的商队,停留在了半路上。

“几位小哥,是这路通了吗?”

有人凑上来问道。

“通了,已经通了!”

“唉,说是来了一伙绿林,霸占了天爷梁,今早还去了许多官爷剿匪,没想到战事这么快就了结呢?”

李铮摇摇头。

“不清楚,一路所行,畅通无阻!”

剿匪。

嘿,这可真是找了个好理由。

妖妃一边要杀他,一边要堵天下人的嘴,她就只能偷偷摸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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