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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和,这不是个好名字。名字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坏就坏在有一个名扬四海的三宝太监名字就叫郑和,各种意义上的名扬四海。而郑爸爸就是憧憬于郑和在古代便已经扬帆四海开拓世界,起名郑和寓意着开拓,要他儿子做个搞研发的高新技术人才。可是郑爸爸忽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点,郑和,是个太监。

这个名字让郑和从小就受尽了嘲笑,长大了还好一点,乐衷于拿名字开玩笑的人大多数没怎么念过书,基本都不保留有关于郑和的记忆,而读过书的最基本的涵养还是有点的。

少数有那么些人爱拿这个名字说笑,郑和也不是很在意,因为郑和自己也看不起那些人。阿Q精神总好过把他们挨个点名打一顿,法治社会这是要拘留的。为这些个家伙留案底着实是不值得。

但是现如今郑和觉得被人嘲笑名字是个挺好的事情,因为现在的情况,能知道他名字的由来的人不超过五指之数。

因为他穿越了,穿越成了一个十岁的小孩子。

不光穿越了,金手指也早早收货了,没有到付也没有中转。

看起来是个好事情,可是郑和不爽啊,要穿越在他二十出头的时候穿越不好吗,那时候的他年轻有激情,又不至于太过愚蠢。现如今三十都快过一半了,激情早就没有了,安稳是他现如今唯一的梦想,结婚两年,孩子还有三个月就生了,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他都打算好了,儿子就叫郑吒,女儿就叫郑好。

他不过做个正规足疗,一觉醒来他成了别人的儿子了。

所以他离家出走了,不是这边的父母对他不好,说实话,由于是香蕉人,美式的家庭环境让郑和的童年远比原来快乐,但是那对他都是徒劳,他都三十好几的人了,这点东西对他完全没有诱惑力,甚至觉得极其幼稚。

这边是漫威世界,因为美国队长烙印在乔巴?郑的脑子里,不是漫画而是真实的,记载在历史上的,而华夏的命运就完全不一样了,神矛局没有现世,但是r本想要开战,十豪侠带着军队一波就给打回去了。当然封建王朝依旧倒台,清太不受待见,打完仗民间英雄才出来擦屁股,赶跑了入侵物种,建立了新社会。总的来说,苦难耻辱该有还有,没有前世那么严重,有的甚至可以规划为零。

于是他离家出走了,顺便还偷走了邻居的大丹犬代步。

郑和可是父母双全,别说父母双全,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全都活着呢,眼看就要四世同堂了。现如今让他喊别人爹,那势必登天还难。

况且他眼下要做的事情,所谓家人完全是累赘。

就如标题所言,他要做海贼,做漫威世界唯一的海贼。

有很多事情需要解释,慢慢来慢慢来。

首先,郑和被穿越的目的就是做一个海贼,而且还要做海贼王,这是系统告诉他的。

其次,海贼是海贼,海贼不是海盗,这也是系统告诉他的,而且说了三遍。

好吧这对于用中文系统思考的郑和来说有点难以理解,但是切换成乔巴?郑的英文系统就会很好理解,因为是两个不同的基本没有关联的英文单词。

系统,这个东西,别名金手指,基本上是广大穿越者活过满月的安身立命之本。

年轻的时候看小说郑和很羡慕那些被系统选择的“天命之子”,长大了才发现,系统这东西是比他老板还要可怕的东西。

一开始强迫或者诱惑你做一件你这辈子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威逼或者利诱让你一步一步越陷越深,到最后你甚至会忘掉忘记一切都不是你的初衷,认为这一切都是为了你自己。

现如今势必人强,郑和暂时虚与委蛇,时刻警惕,绝不真香。

好吧都是放屁,三斤重的金砖摆在笼子里,是个人都会往里钻的,至少郑和是这么想的。

最主要系统告诉他回去是这辈子别想了,他原来有心脏病但是没有检查出来,做正规足疗的时候病发猝死了。那边尸体都烧了。老婆给他生了个儿子,取名叫郑吒,儿子还没满月老婆就改嫁了,好在是带球过门,后爸也姓郑,对郑吒也不错,小孩子不会知道自己亲爹已经死了,各种意义上对所有人都好。

虽然难免头上绿了点,但是也没有办法,郑和自家知道自家事,他那点钱死了也不足以养他们娘俩,死人怎么还能碍着活人往前走一步呢。就只有原谅她了呗。

实际上一个小孩子骑这一只大丹犬是一个比成年人更大更显眼的目标。

郑和当然不傻,大丹犬名叫丹,温驯聪明而且傻,主要体现在它能听懂任何命令,而且可以完美执行,但是任何人的命令他都听,一旦有两个命令它就会当机,啥也不干傻站着。

丹是纯黑色的,郑和也是一身黑,80年代的摄像头还没那么普遍,就算有,想在午夜拍到郑和的踪迹,除非这些摄像头都是热能的。

然而郑和还是太天真了,临了到了事发他才记起来,克林顿区,也就是传说中的地狱厨房,在宜居程度上仅仅高于哥谭镇,仅次于星城,大都会和中心城,然鹅这是漫威,dc的城市都不存在,也就是说郑和现在在纽约治安最差的一块土地上。

大丹仅仅是跑过了四个街区,就在一个小巷子里,他被一群大孩子给截住了。

没错就是一群大孩子,大的看样子十五六岁,小的比他再大一点可能有个十一二岁吧。看起来都是在街头流浪的孩子,应该是个还没被黑恶势力吸收的小团体,因为他们连个像样的汽油桶烧火取暖都没有,只是胡乱的用报纸杂质烧了一堆小小的篝火。郑和打赌不是他们不想烧大点火,只是因为没有木材和汽油桶,就算烧大了也是一摊火而不是一堆火,徒增燃料不说,还烧不长久。

郑和估计自己要是在街头流浪应该不会像他们一样混的那么惨。

“嘿小子,你那件衣服看样子很保暖,寇丽晚上经常冻醒,你那件衣服正合适她穿。”

说话的是最大的孩子,通常这样的小团体就是这样,最大的孩子拥有话语权,除非你是属袋鼠的,没人打的过你。

这个领头的孩子决定了这个小团体会干些什么,偷窃,诈骗,或者拾荒。看样子他们不是拾荒的了。

寇丽很好认,能穿下他身上这件黑棉衣的人有三四个,但是只有一个小女孩,半黑不黑的估计是混血的黑人。

这些小破孩穿的破破烂烂的没有几件正经衣服,最大的那个也是一件脏的不得了的卫衣,冻的瑟瑟发抖,强忍着说话不发颤。

但是那关郑和什么事情?冷找你亲爹去啊,郑和小背包里只有一套内衣,他也冷。

一搓丹的狗头:“皮皮丹,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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