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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星期六的下午,北海公园,九龙壁前,有个姑娘,对着九龙壁,大喊三声“黄启明”,然后呆呆的坐在旁边,眼睛在来来往往的游客中搜寻着,有些人都已经习惯了,悄悄的议论,“瞧,那个姑娘又来了,准是失恋了,脑子受刺激了。”

这个姑娘就是金凤。她的胆子越来越大,已经不在乎别人怎么议论她,一心要找到黄启明。

这天,她刚喊完,从旁边走过来一个中年男人。很有礼貌的问:“姑娘,你好,你总是对着九龙壁,喊一个人的名字,我很是好奇,能告诉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金凤看了看他,中等身材,五官端正不像是坏人,心想,告诉他也无妨。

听了金凤的解释,这个人哈哈大笑。“姑娘,怎么说你呢,你太天真了,我就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从来没听说过,九龙壁有这种功能,你看看,这么多游客,就你自己在喊,如果被喊的人真能听到,一定会有很多人在喊,不是乱套了吗?”。

金凤如梦方醒,又羞又臊。可恨的李玲,原来在捉弄我。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转身刚要离开,中年男子喊了一声:“姑娘慢走,我有话要说。”

金凤停下脚步,她似乎对这个陌生人有了好感,不是人家一语道破,自己还在梦中一般,真真的相信李玲的话。

“姑娘,如果我猜的没错,你要找的这个人,不是一般的朋友,一定是你最爱的人。”

金凤一惊,疑惑的看着这个人,脑子里飞速的思考着,他是谁,怎么会看透我的心思,他要干什么?

中年男人笑了笑,说到:“姑娘,不要误会,我是一名作家,经常来北海公园散步,寻找素材,我看到你不是一次了,你很像我中的主人公,我想采访你几句,不知你意下如何?”

他说的话,金凤一知半解,不过能听出,他没有歹意。点了点头。

中年男子道了声“谢谢”,示意她坐在不远处的长椅子上,他自己也坐下来,金凤有点紧张,下意识的离他远一点坐着,心想:“晴天白日的,他也不敢把我怎么样。”

男人问了几个问题之后,收敛了笑容,语重心长的说:“姑娘,我是过来人,比你大二十多岁,我认为,我资格说说你,你听就听,不听就算我没说,我的话,对你有利无害。”

金凤对这个人,肃然起敬,轻轻的点了点头,“您说吧,我听着呢。”

“好的,你肯听,我就说说,人,凡事要讲究个缘分,有缘来相会,无缘莫强求,像你说的这种青梅竹马,也是一种缘分,但是不一定就能在一起生活,夫妻是另一种缘分,但是不一定有这种缘,一切要顺其自然。”

金凤点了点头,觉得他的话很有道理。男人接着说:“你们人间,所谓的爱情,都是自私的,两个人不能在一起,会很痛苦,不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不管两个人能不能在一起,都是快乐的。”

金凤一时没听明白他的话,但是有几个字,听得真真的,“你们人间!”难道他不是人间的人,金凤激灵一下,出了一身冷汗,仔仔细细打量着面前的这个人。

男人觉得有点失口,忙说:“这世间有很多美妙的事情,你看那九龙壁上的龙,惟妙惟肖,受日精月华,有了灵气,你总是对着它喊,这龙都能记住你的声音了。”

金凤听得出,他是玩笑话,还是不由得仔细观察着九龙壁,上面的龙活灵活现,张牙舞爪,喷云吐雾,好像随时都会从上面飞下来。

以前,还真的没注意,很难想象,当年建造九龙壁的是什么样的能工巧匠。她回过头,想问问这位博学的作家,谁知,就在这转瞬间,那位作家竟,消失的无影无踪。

金凤感到非常奇怪,四下张望,根本不见那人的踪迹。这个人怎么走的这么快,也就半分钟,就能在视线中消失,太不可思议了。

此时,金凤只觉得毛骨悚然,大白天的,吓出了一身冷汗,她无心欣赏九龙壁,再也不会相信李玲的话,对着九龙壁喊他的名字。只想迅速的离开此地。

老姨下班回来,看到金凤像往常一样,把饭做好了,可发现她的脸色不对,眼神捏呆呆的,摸了摸,头很烫,发烧了,试了试体温,385度,赶紧带她去附近的卫生院打了一针。

“无缘无故怎么会发烧呢,你今天去哪了?”老姨奇怪的问到。“我哪也没去,就在大街上溜达了。”金凤没敢和老姨说实话,怕她担心,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她决定病好了,回家看看。

还是自己的家乡好,回到了久别的农村,金凤深深地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城里带着汽油味的空气,让人感觉阵阵的恶心,她长这么大,第一次觉得,原来,她生在一个环境极美的地方。曾几何时,她心中有了些嫌弃,想离开这。

清晨,走在乡间的路上,空气中飘着花草的清香,混杂着新鲜泥土的气息,青翠的草叶上,结了一层细小的露珠。太阳刚刚出来,这些细小的露珠排着队滚落到叶子尖儿上,变成一个大大的露珠,挂在那里,久久不落,晶莹剔透。

它像是叶子的好朋友,虽然一起度过漫长的黑夜,却不能一起享受阳光的沐浴,该分手了,是那么依依不舍。又像叶子的眼泪,忘不了在寂寞黑暗的夜晚,是谁陪着他一路走来,在没有阳光的日子里,连鸟儿和花儿也走了,只有纯洁的露默默地陪着他,心心相映,暖语温存。

野鸟啼时时有思,几枝莺雀相呼唤,说尽人间离别苦,无语苍生更有情。金凤的脑海中,突然间蹦出这几句诗词,既不合辙,也不押韵,却道破天机。应该说在她十三岁那年,第一次犯头疼病以后,她的脑子里,总会出现一些奇奇怪怪的词。

突然想起母亲还没吃早饭,金凤无心观赏路边的风景,加快了脚步向田间走去。在一片潮湿松软的土地上,铺着一块大毡布,母亲正坐在上面摘花生,父亲早早的起来,把花生垉出来,就打工去了,母亲把花生根上的土抖掉,在一个个的把花生摘下来。

母亲的头上包着一条褪色的格子头巾,身上都是泥土,早上花生叶子上有露水,弄湿了衣服,再沾上土就成泥了,坐在毡布上,迅速地摘着花生,旁边已经堆了一堆白白胖胖的花生,金凤有些心疼,忙招呼母亲歇会儿,吃饭。

“这么早,我还不太饿呢。”母亲笑着,停下手,抖了抖身上的土,挪了挪身子,蜷起腿,两只手撑着地,翻身跪在毡布上,努力的直起腰,金凤赶紧扶母亲站起来。“妈,您怎么了?”“唉,生你二弟时正赶上唐山地震,房子直晃,没穿衣服就跑出去受凉了,腰落毛病了,正赶上那天,天气不好,飘着小雪花。”

母亲说的,是唐山大地震的余震。原来听母亲和邻居大婶描述过,说地震有多可怕,晚上突然间房子晃得厉害,衣服都顾不得穿就跑出去,金凤能想象到当时人们惊恐的样子,没想到母亲腰疼的病会这么重,她不愿去医院,说老毛病看不好。

“妈,您歇会儿,我摘花生吧。”“别别别弄”母亲刚喝了一口水,差点呛着,“怎么了,我会弄。”看母亲那样子,好像担心自己不会摘,怕弄坏了。“花生上都是土,手会变糙的,大闺女手,伸出来,挺粗糙的,多难看。”母亲缓了口气,啧啧地说。

金凤的心里,说不出来的难受,眼泪差点掉下来。小时候不懂事,刚刚懂得点人事,心心念念的就是黄启明,好像他是自己的全部,没有他就活不下去,日思夜念,甚至为了他中止了学业,什么时候拿出一半的心思来关心父母!

她理解母亲话里的含义,怕未来的女婿会嫌弃她的手粗糙。金凤扭过头去,泪水还是夺眶而出。她抓起一把花生秧子,用力地往下揪着花生。她就是要让双手变得像母亲的手一样粗糙温暖,撑起一个家,奉献满腔的爱,不怕谁嫌弃这样的手,哪怕是黄启明。

母亲笑呵呵的责怪着她,“你这孩子,真拧。”

金凤二十四岁,大弟弟刚二十二岁就有媒人给介绍对象了,母亲又高兴又犯愁,张罗着赶紧给金凤介绍个对象,这弟媳妇都来了,大姑子还没结婚,会招人嫌的。一连介绍了三四个,金凤一个都不见,介绍第五个的时候,怕母亲生气,勉强去见了面,这一见面不要紧,金凤从此陷入无底的深渊!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金凤如约去了介绍人家里,介绍人是邻居大婶的嫂子,怕金凤尴尬,大婶陪着母亲也一起来了。介绍人笑着迎了出来,论着金凤得喊她舅妈,在她的身后,跟出来一个小伙子,一看就是个朴实的农村人。

寒暄了几句,彼此就没有什么话题了,介绍人提议让金凤和小伙子聊聊,于是两个人去了另一间屋子,金凤始终没抬眼看看这个小伙子,倒不是瞧不起他,只是无心谈恋爱,别耽误人家,心里想着,和他直说了吧,现在自己还不想谈。

突然间从门外进来一个人,两个人都吓了一跳,金凤看到进来的人,惊得目瞪口呆,这个人正是黄启明!模样长相,穿着打扮,一点都没变,金凤惊喜万分,想要说话,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声音。

金凤定了定神,仔细一看,这个人根本不是黄启明,只是年龄差不多,是个陌生的小伙子,这是怎么了!金凤掐了一下腿,很疼,大白天的,又不是做梦,怎么就眼睁睁的看着是他,一瞬间的事。

进来的小伙子觉得很不好意思,连声道歉,赶紧退了出去,和金凤相亲的小伙子终于有了话题,“他叫郑德来,和我家是邻居,今年大学毕业,还没工作呢,别人给他介绍两个对象,也是大学生,都没看上他,就是因为没有个稳定的工作,学历低的他又看不上,高不成,低不就的,比我还大一岁呢,她妈也因为他的工作没着落,对象说不妥,犯愁呢。”

这个小伙子像个农村大妈一样,喋喋不休地说着。他好像不是来相亲,是在给别人介绍对象。金凤耐着性子听着,虽然不喜欢他像个女孩子一样爱说,对他讲的内容倒是挺感兴趣,她在思考着,自己为什会把他看成是黄启明。哪里像呢?对,是神韵!

是神韵!这个小伙子的言谈举止,和黄启明极其相似。大学毕业,按年龄说,黄启明也该大学毕业了,只有有学历的人才会这么的温文尔雅。金凤自己都不敢相信,她已经爱上了这个小伙子。

金凤相亲回来,母亲问她那个小伙子怎么样,她总是抿着嘴笑,不用问,一定是对那个小伙子挺满意,她母亲也很高兴,和邻居大婶商量着,是不是把婚事定下来。邻居大婶赶紧告诉男方家长,准备订婚。

真是乱点鸳鸯谱!看到母亲商量着要给她定婚,金凤心急如焚,坐卧不安,一连好几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人也瘦了,母亲觉得不对劲,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家里人,没有办法,金凤告诉母亲,她不喜欢那个小伙子。

她母亲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金凤心里是怎么想的,既然女儿不乐意,这事也不能强求,赶紧回了邻居大婶,说金凤不乐意。

“凤,跟妈说实话,你是不是心里有人了?”听母亲这么一问,金凤还真不好回答,她知道,她和黄启明的距离越来越远,生活在一起,根本不可能了,可是想忘记他,很难,也是不可能。

这种滋味,很痛苦。难以形容,忽然想起了那个很像黄启明的小伙子,她的心头,闪过一丝喜悦,如果能和他……,倒也是一段良缘,金凤的想法,是极其错误的,分明是把那个小伙子,当成了黄启明的替身。她的心里,终究还是容不下别人。

金凤和郑德来订了婚,如愿以偿,郑德来的邻居,说金凤是水性杨花。只是相个亲,就被扣上了水性杨花的帽子,金凤无所谓,毕竟,不能和自己不喜欢的人,过一辈子,以后一个村住着,顶多谁都不理谁。

这真是一桩阴错阳差的婚姻,金凤心里怎么想的,郑德来当然不知道,可他心里,对金凤确实有几分喜欢,虽然学历相差挺大,可他最欣赏的,是金凤的朴实无华,这样的女子,总比那些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孩,更适合他。

结婚这天,郑家的新房布置的很漂亮,披红挂彩,郑德来准备让金凤穿婚纱,他母亲不允许,咱农村可不兴这个,就要金凤穿一身大红的衣服。吉利。结婚典礼刚刚结束,金凤突然感到心口一阵阵疼,疼的很怪,就像是谁用带刺的东西一下一下的扎。

金凤坚持着举行完婚礼,晚上,等闹洞房的人走了,金凤感觉心口也不那么疼了。“是不是太紧张了?”丈夫关心的问她,“我也不清楚,就闹了那么一阵。”金凤微微笑着,她从心里喜欢他,因为他能给她带来一丝宽慰,驱赶她内心深处那种无名的痛。

与此同时,黄启明正躺在朝阳市的一家医院里,昏迷不醒。已经抢救一整天了,身上四处伤口,最厉害的一处刀伤离心脏只差几公分,黄启明的父母在监护室门外焦急的等待着,父亲不停的踱来踱去,母亲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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