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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婚前闲居

秋日的风已经渐凉,茹身上披了条毯子,躺在一把竹椅上看在路上新得到的那本医书,只是午后阳光很好,哪怕是她深感兴趣的医学知识,也抵不过柔和的风,清新的空气,她的呼吸放得很轻缓,自有一种别样的韵调,竹林里,清幽的气息,让她的整个身子舒畅轻松,整个身体似乎与周围的环境融在一起,她甚至感觉到,自己仿佛能听见风吹云动,树叶漂浮等自然的声响。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特别的能力,只是茹常年与野兽们打交道,自然而然地学会了野兽的那种呼吸方式,再加上她本身精通中医,完全明白到底要怎么呼吸,才能让自己的身体更好,更健康,多年周而复始,习惯成自然,现如今,已经不用刻意去保持呼吸的节奏了。

只是,古代的环境果然和现代完全不一样,她在现代生活了二十多年,一样的呼吸,却从来没有过这样奇妙的感觉。

乖乖老老实实地窝在茹的腿旁,猴子多多不知道去哪了,到是盼难得精神头十足,在竹林里面摇摇晃晃地漫步。

这一片竹林,是楼易不声不响地请专门负责皇家园林的匠师种植的,看起来杂乱,可是,却比一般人工种植的竹林,少了几分匠气,多了几分奇妙的韵味,也难怪自从有了这片儿竹林,盼比以前精神得多,熊猫嘛,果然还是比较适应这样的环境。

得到这么一片竹林,茹虽然没什么,可是,心里不是不温暖,楼易果然是个很细心体贴的男人,竟然能从她日常的只言片语中,察觉到自己为了盼,十分希望能找一片竹林。在古代这样的环境下,自己能找到这么一个知冷知热的男人做未来夫婿,共度一生,也算幸运。

现在城外的庄还没有彻底修建完成,要完工,估计还得等半月,可是婆婆已经开始准备婚礼的一切事宜,好在没什么需要茹插手的,婆婆给她的任务,只有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养得珠圆玉润,乖乖等着当新娘。

至于其他新娘子需要准备的绣活儿之类,早在年前,茹就已经准备妥当,新房也设计出来,交给别人建着,总之,这一次几乎是新建的房子,不像以前在旧房上面改建,茹很干脆地按照自己习惯的现代别墅加古代园林,设计了一个院子做新房。

外表什么的,和许多豪门大宅相比,当然不算豪华,可是绝对舒服极了,看了设计图,就连那几个匠师,都忍不住来询问,他们是不是能借用一下,茹到无所谓,反正这东西没专利,只要出来了,别人就能学走,索性痛快地答应,这些匠师都是有本事的,和他们打好关系绝对没错,谁知道以后自己一家子用不用得上人家。

其实,也难怪别人看得眼晕,茹将一座十分现代化的别墅,镶嵌进一个古色古香的院子里,玄关的地面上铺着青石和鹅卵石,铺了一条不算长的路通向客厅,客厅的陈设很有中国式的古典韵味儿,却又不失现代的舒适,看上去像太师椅的红木框架里面,装得却是‘布艺沙发’般的实质,传统的土布套子,并未让它变得不伦不类,反而充满古典雅韵。

修了个大大的阳台,茹打算在上面种植藤类植物和花草,间或也种些驱蚊的植物,虽然有园子,但是,连屋里都能充满绿意,也挺不错的,而且,闲暇还能倚在阳台上看书品茗,赏赏风景,等有了工夫,再养只花猫,这样的生活,一定很舒服。

设想了这么多,茹便对婚后的人生,很期待……或许别的女孩子新婚,总会忐忑不安,对未来迷茫没有头绪,整个人也许会变得战战兢兢,担心害怕,可她高茹当然用不着,起来,茹早就是楼家的人了,这次婚礼,不过是面子上的事儿,正式加入一个已经生活了七年的家,她就是想故意寻摸出儿不安来,都不容易啊!

日子一天天平顺的过去,在楼易默许,婆婆的纵容下,茹并没有因为即将新婚,就被约束在家里,反而能时不时地上山,当然,身边肯定要跟着护卫家丁之类的,要不是碍于婚前不能见面的礼俗,楼哥也比较忙碌,估计自家婆婆得让儿子全程陪同。

就像她初到武昌的时候做的一样,茹先和山上的野兽们打好关系,顺便寻摸些珍贵的药材,连带着捡了不少珍贵的植物,能移栽的,都移栽进自个儿的新房院子里,因为常年自己培植草药,茹对植物的知识也懂不少,移栽的这些,到有八成以上能健健康康地活下来,等自己的新房修建完了之后,院子也绿化得差不多,省钱又省力。

这一回,茹用不着乖乖看家,公孙老爷子和楼易早安排了不少家丁护院,又是地处京师,治安有保障,乖乖它们就不用做苦力了。

茹干脆直接让它和多多住在自个儿的院子里,进食儿的时候,才把乖乖放归山林,不是茹喂不饱它,只是若不一心把一头猛虎养成病猫,那可罪过了。还是让乖乖自己猎食,丝毫无损地保持住野性,比较妥当。

至于盼,茹在竹林里面给它搭了个简单的竹屋,它愿意住家里可以,不愿意就住竹林。不过,以前盼对茹虽然亲近,到算不上黏糊,这段儿日子到不知道怎么的,居然跟紧跟出,贴身不离,连觉都睡得少了许多。要不是盼身上没伤痕,也没问出什么不妥,茹几乎要以为家里有人虐待动物了。

有一眼没一眼地看着书,耳边忽然传来一阵吱吱叫的声响,茹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想着多多那东西终于露面了,昨天一整天没着家,婆婆都念了好几回。

刚想抬起头教训那东西一顿,‘啪嗒’一声,一团黑乎乎的泥团忽然被甩到了茹的衣裙上面,茹皱了皱眉,虽然她对泥土之类的东西并不像富家千金那样深恶痛绝,可是一个姑娘,若非‘干农活’的时候,总不愿意自己干干净净的漂亮衣裳被弄得一团糟儿。不过,当茹看清楚衣服上的是什么东西的时候,一下子把脏啊,臭啊之类的形容词儿都抛于脑后了,急忙心翼翼地将泥团拿起来,笑道:“不错,咱们多多长本事了,居然还知道给主人采药,行,今天晚上煮花生米给你吃。”

多多吱吱地叫着,一蹦老高,开开心心地凑过来腻乎,可惜,茹只顾着把手里这支根须俱全,采摘得很完整的何首乌暂时移植到花圃里,至于匠师们弄来的,据宫里的娘娘最喜爱的什么什么花草……只好让了地儿。

“哎,我的暖房还得等一阵子,这地精还是抽空儿处理了吧……不过,以前天天带着多多采药,只是觉得它比较熟悉山里的道儿,现在看来,猴子这种生物还真聪明,居然学会采药了!”话虽这么,茹看着明显不同一般,个头儿大得惊人,品相也不错的何首乌,还是有儿心疼,她的药园子也得重建,有一株好药材做种,是不可多得的好事儿啊。

感慨了一会儿,毕竟也不是太珍贵的东西,茹便放开手儿,搂着猴子,捧起书,稍微带着儿滋味儿地读了下去……

第四十七章前夜

半个月的时间,长不算长,短也不算短,在茹悠悠闲闲地度过了这半个月之后,随着新房完工,庄子成型儿,她的婚礼终于提上了日程。

婚礼前一日的晚上,茹是跟婆婆睡的,楼老太亲自铺了床。

老太太年纪大了,身体总是冰冷,以前乱世,不得不露宿荒野的时候,茹总贴着婆婆睡觉,把自己当暖炉,后来安定了,婆婆屋子当然少不了暖炉之类的,也就再用不到茹,今日到是几年来,她们婆媳俩第一回同榻而眠。

“媳妇,委屈你了。”楼老太脸上带着笑,只是,眉宇间却难免有些遗憾,当年匆匆忙忙,三书六礼不齐,简简单单地把媳妇接回家,再加上丈夫公公不在,家里没有主心骨儿,一个十三岁的姑娘承担起偌大的家庭,还得照顾瞎眼的婆婆,那会儿难啊,是真难。

直到今天,楼老太还记得媳妇初到楼家时,怯怯的像猫叫一样的声音,那时候她看不见,一开始还担心自己养不活这么个媳妇,却没想到,真正要人养的,没两天就变成了自个儿。

茹嫁进楼家之后,天不亮就上山采药,为她这个瞎老太婆治病,一个姑娘家,不得不抛头露面,猎捕野味儿,拿去集市上卖,人家欺负她年纪,故意少给她钱,一开始不知道野味儿的价格,上了几次当,不过,茹这孩子是真聪明,没几次就摸出门道儿了,找那比较和善的饭店掌厨之类,直接把野味往饭店送。这才稍稍多赚几个钱,家里也渐渐好过许多。

“记得不,你第一次给我做的那身儿新衣服,天青面的袄,我穿了一年多呢。”

“咳咳。”茹噎了下,脸色羞红,“丢人……”是够丢人的,茹在家里可没学过绣活,她继母不让她学,她整日看书,也没意识到这个时代的女人应该学会什么,等到了夫家,才发现自己该会的什么都不会,婆婆眼睛不好,也不能教她,只好拿了猎捕的野味给邻家的大婶,求着人家教给她。

初学针线手艺,茹便信心满满地给婆婆做衣裳,结果做出来,一只袖子长一截,一只袖子短一截,婆婆不愿意浪费了,居然真的穿上,还一穿便穿了一年,直到茹起早贪黑拼命学,针线手艺渐成,又给婆婆另外裁了一身,她才把衣服换下来。

“丢什么人,我媳妇第一次做,就能做成那样,是本事啊。”楼老太笑眯眯地拍拍茹的肩膀。

那些年,兵荒马乱,大夫不多,药材也贵,一般人哪看得起,老百姓们得了病,多数就是熬着,熬好了就好了,万一熬成大病,出不起诊费,便只能等死。

当时茹虽然年纪,可是凭着几次给人看病,给牲畜看病的机会,渐渐显露出才能,邻里乡亲们也乐得用粮食,蔬菜什么的做诊费,让茹帮着看病,楼家也渐渐好过了,可惜,好日子没几天,家乡就开始闹兵乱,今天进一波土匪,明天来一伙儿当兵的,兵匪不分家,有的时候,你根本分不清哪是兵哪是匪,老天爷也不开眼,今儿旱灾,明儿涝灾,灾后尸殍遍野,瘟疫横生,茹只好带着婆婆跟许多许多人一起逃难了。

“逃难这些年,咱们的日子可比别人好过。”楼老太感慨道,“当时饿死多少人啊,咱们不但没饿着,还让人置办了不少的家业。”

“哪有那么好,只比别人好一儿罢了,还不是整日担惊受怕,担心遇上土匪乱兵。”

“是,太平日子来得不容易,所以,咱们圣上是圣明天子呢,呵呵,皇上给我家儿子媳妇赐婚,你们俩,一定能沾上皇上的福气,一辈子和和美美,举案齐眉。”

“您又来了,赶紧睡觉吧,明天一早,还得早起呢。”茹闭上眼,暗地里撇了撇嘴,自从赐婚的旨意下来,婆婆就乐得不行,这句话已经了一千八百遍了,好像那些诰命啊,赏钱啊,都比不上这么一道赐婚的旨意。真不知道婆婆是怎么想的,要她,就是皇帝不赐婚,他们不还是得成亲嘛,还不如换块儿耕地来的有价值。

“好,好,睡吧,明我们家媳妇,要做最漂亮的新娘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茹就被闹醒了,一睁眼,婆婆早就穿戴整齐,正忙着指挥孟妮儿和晓燕七手八脚地闹腾些瓶瓶罐罐。

“娘,这鸡还没叫呢,您怎么这么早啊?”

“不早了,快儿起来。”楼老太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拽着茹,把她推进浴室里,“孟妮儿,去伺候少夫人沐浴,快一儿。”

茹迷迷糊糊地任凭她们摆布,半天才醒觉,不对啊,婆婆怎么在这儿呢,按,婆婆是夫家的长辈,应该到庄子的新房那边去啊。

“孟妮儿,娘怎么还不过去?”

“去哪儿?少夫人,您是睡迷糊了吧,这次婚礼,老夫人充作您家的长辈,公孙老爷子充作少爷家的长辈啊,前几日不就好了?您也头答应了的。”当时老夫人拐弯抹角地问少夫人可有家族长辈要邀请,少夫人干干脆脆地给一口否决掉了,老夫人还喜滋滋,挺高兴,任谁也看得出,老夫人很愿意做女家的长辈。

好了?她怎么不知道。茹愕然,这可够乱的,要是迂腐人家,肯定要骂几句不合礼数,可惜,看样子他们家上上下下都理所当然,没一个觉得不对。

不过,茹也没工夫胡思乱想了,洗过澡,她就被拎出去化妆,换嫁衣。看到搭在架子上崭新的凤冠霞帔,旁边还有圣上赐的命妇冕服,那花钗翟衣看得人浑身发麻,茹摸了摸脖子,望着婆婆喜盈盈的眼神,不由莞尔,乖乖地耸耸肩,由着一群人去折腾,新婚能打扮得漂漂亮亮,也蛮不错,要是现代,想要个这样的婚礼,还不知道得花费多少钱呢。

第四十八章洞房夜

整整一早晨,茹被喜娘折腾到头昏目眩,是迷迷糊糊地上得花轿,那些吹吹打打的声音,鞭炮声,道贺声,还偶尔夹在着几声调侃,茹觉得自己还没有醒过闷儿来,轿子就一路到了城外的新房处。

茹隐约听见轿子外面,丁峰忍着笑,唧唧咕咕地指挥着楼易踹轿门。

牵着红绸,茹低眉顺眼地盯着楼易的脚后跟,跨过门槛,被喜娘扶着,顺顺当当地拜堂,听着婆婆一声接一声的朗笑,不知道有多少客人嬉闹,拜了天公,祖宗,谢了神恩,一直到晌午过了许久,茹才被送入洞房。

孟妮儿和晓燕俩人阻了门,婆婆也交代不许人进去闹,所以,茹就解脱了,顾不得什么礼数,急急忙忙把累得自个儿半死不活的行头取下,洗了脸,又吃了些心。又吩咐孟妮儿把账单拿来,她正好趁着有空儿对对账单,省得婚后还得忙活。

到是孟妮儿晓燕俩人对自家少夫人的行止哭笑不得。俩人私下以为,自家少夫人准是害羞了,故意要做儿什么,分分心。

一直忙到天色入夜,酒宴散了,楼易才摆脱了一堆吵闹的家伙,深吸了口气,进了自家新房的大门。

略带了三分酒意,楼易坐在床上,撑着头,望着自家新娘子。

茹的喜服已经褪下了,现在穿得是一身她自制的棉布衣服,上衣是短褂儿,下身儿长裤儿,虽然包裹得严严实实,但是前襟的带子松松垮垮,有些皱,看在他眼里,便觉得有几分妩媚。

今天的婚礼挺热闹,娘和老爷子都很高兴,还有一堆同僚来观礼,当然,那些故意跑过来灌酒的,全被丁峰挡去了,至于想闹新房的,也靠丁峰那子去解决,既然是兄弟,帮自个儿挡灾挡难,本就应当,要是新郎新婚夜把自个儿弄得烂醉如泥,唐突了佳人,别人不,自家娘亲不打断他的腿才怪……只是,新娘子不是应该娇羞地坐在床上等夫君来掀起盖头吗?

隐约察觉到灼热的视线,茹心里一跳,脸上难以自制地升起一丝薄红,就如涂了胭脂一般,她心里一再告诉自个儿,不用害羞,起来也是老夫老妻了,她高茹做楼家媳妇已经做了七年,有什么好羞,只是,依然觉得心头儿微微颤抖,新婚之夜,两辈子第一次经历,虽然不是恋爱结婚,但她和所有新人一样,对婚后的生活充满了期待。

红烛燃烧的噼啪声,在寂静的夜里,惊得人心绪不宁。

茹一双眼睛,死死盯在桌上的账单上面,红木桌子上,散落着客人的礼单,茹笔下的字,是端端正正的楷,可她的心里,并不是那么安宁的——“呐,你饿了吧,吃儿东西。”忽然一伸手,将桌子上的绿豆糕端起来,递到楼易眼前,眼神却一直凝在桌面上,绝不斜睨一眼。

“扑哧。”

楼易终于忍不住,似笑非笑地看着媳妇脸上的红霞,本来他也有些局促,这会儿见新娘居然弄出这般幺蛾子,满肚子的羞涩紧张全不翼而飞了。

“你,你笑什么?……折腾了一天,不饿吗?”

“饿了,只是绿豆糕不好吃。”楼易摇摇头,忽然一伸手,把茹拦腰抱起来,吓得茹一声惊呼,鸵鸟一般把头埋进楼易的胸膛,感觉到他胸膛的鼓动,茹的脸像火烧一样,唰一下,全红了,不由恨恨地在他胸前拧了一把,可惜,茹的力气不大,楼易的肉挺硬实,最后疼的还是自己。

红烛高烧,新娘玉面芙蓉,秀眉如画。

楼易把茹搁在自己腿上,拿了交杯酒,笑道:“现在,新郎新娘该喝交杯酒了。”

茹虽然羞,可是,还是乖乖地抿去一半儿酒液,只觉得酒色香醇可口,甚是醉人。

喝过交杯酒,茹闭着眼,挣开楼易的束缚,一头缩进床里,也不知道是羞是怕地等了半天,居然没有声响,又过了一会儿,茹偷偷摸摸地转头,裂开一条眼缝——楼易正聚精会神地拿着个黄绸缎子,看得入神。

茹好奇,半撑起身子凑过去一看,一下子乐了,居然是**,不由一把抱了被子,闷头大笑不止,楼易也不生气,一把扔了手里的东西,放下帷帐,褪了衣服,笑眯眯地把茹从被子里搂出来:“怎么,我们茹姐儿也喜欢,想跟着一起看?”

茹忍着笑,很想一句,那个模模糊糊的东西有什么好看,你要喜欢,我随手就能给你画出一堆清楚漂亮的,可惜,这种话她终究不可能出口,一抬头,正对上楼易的眼睛,那双眼,哪怕是夜里,也很明亮迷人,果然,楼易周身上下,最让人着迷的,就是这双眼,尤其是当本如稚子的眼眸里,忽然开始充满热情的时候。

吹熄了烛火,窗外的月亮,也羞得躲入云层。

第二天一早儿,茹浑身酸痛地起身时,楼易早收拾妥当,他先练了套拳,额头微汗,脸有薄红,到是看着健康许多。

“干什么?”茹洗过脸,刚想叫孟妮儿来帮着梳头,楼易已经抢先一步拿了梳子,“别闹了,一会儿要去给娘请安,你不也得出门……”

楼易可是没有婚假的,哪怕新婚,照样得去工作,要是往常,公孙止不定能给他空出一段儿假期,可最近太忙,皇宫里丢了人,还丢了一样要紧的物件儿,偏偏皇上不想让别人知道,寻人的事儿得暗中进行,可是,楼易丁峰两个,快要把京城翻了遍了,什么都没找着。

所以,虽然楼易结婚,可是还是没请下假来,好在茹知道古代没有婚假这么个法,更别蜜月了,到不算失望。

楼易却笑着亲手给茹梳了头,虽然有些生疏,可是心翼翼,一儿没有把她弄痛,绾出来的发髻,也似模似样。“我聪明吧,只学了一次而已。”

茹一怔,心里却不自觉冒出一句话——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第四十九章私密

庄上的池塘已经清理干净,池水清幽,岸边栽了垂柳,水中种了荷花,一排细碎的鹅卵石径,直通入八角的观景凉亭。

公孙止坐在藤椅上,手里攥着两个松木泡药做的圆球,石桌上刻了围棋棋盘,他品着香茗,自己跟自己对弈,到也惬意非常。

福儿坐在台阶上,于一方矮几方桌上面写大字,她的脸全是认真,一副大人的模样,可爱极了。这孩子虽然还没有长开,可是唇红齿白,五官深邃,皮肤细腻有光泽,已经有了美人的模样,将来,一定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公孙止就很喜欢她,偶尔还愿意耐心地指她的功课,不过,到并不想把她培养得多么有才,按这位老爷子的话,写出一手端方秀气的字,识文明理即可,诗词之类的,偶尔读读陶冶性情,却不可太当回事儿,否则养得总是伤春悲秋,可就不好了。

茹一边晒药,一边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这位老爷子,新婚两个多月,老爷子和丁峰楼易都很忙碌,除了楼哥,茹见到另外两个人的机会寥寥无几,前日,楼易和丁峰忽然一身是伤地跑回家,可把茹吓了一大跳,幸亏仔细看过,这俩人都是皮肉伤,没什么要紧的,上了茹自制的药,片刻就又变得生龙活虎。

只是,自从这俩人受伤归来,公孙止就命令二人告病,哪怕闲得发慌,可以去练功,可以在庄子上游玩,就是再不许他们出去办差,明明数天前还整日忙得回不了家呢。

偏偏,那位圣上居然也没什么特别的反应,更不明着催促,只是一天三次派了太医过来替楼易和丁峰诊治,上好的药材赐下一大堆,当然,太医没进门就让公孙止打发走,药材到是全收,都便宜了茹了。弄得茹忍不住心里暗自期望楼易和丁峰病得更久些。

“很好奇?”公孙止抛下棋子儿,看到茹若有所思,疑惑重重的脸,不由莞尔。

茹吓了一跳,不好意思地道:“老爷子,楼哥和丁哥这样告病,是不是不太好?”皇上每日派太医来的意思,虽然没有明,但是任谁的看得出来,他是想让楼易和丁峰马上复工,那是皇帝啊,一句话判人生死,要是惹恼了他,怎么了得,老爷子明明是个谨慎的人,平时也低调得很,这一次怎么……使起性子来了。

“茹姐儿,这做人家臣子的,有儿脾气不要紧,太深藏不露反而不好。他们俩办得又不是什么军国大事,如今,楼和丁峰受了重伤,当然可以请假养病嘛,就是皇帝也不能不让人养病。”

重伤?茹揉了揉眉头,算了,反正眼前这位是当代帝师,总比自己更了解那位皇帝的性格,只是,这些日子,他们到底在办什么差事儿,若不是大事,皇帝何必千里迢迢急招国师回京,要是大事,怎么这位国师大人看样子又并不着急?偶尔从楼哥那里听了只言片语,似乎是皇宫中丢了个要紧的人,俩人回来,就是奉命私下寻找的……

“告诉你也不要紧。反正我们茹姐儿也不是个不稳重的。”公孙止摇了摇头,笑道,“起来,这不过是个公开的秘密,朝野上下虽然不好明着谈论,可大多数都知道,皇上也没有什么隐瞒的意思。”

“咱们圣上的原配妻子,名叫娜仁,是蒙古贵族之女,在当今圣上十五岁的时候,十三岁的娜仁就嫁进了刘家,她年纪虽然,可是长得美丽,使得一手儿十分漂亮的马鞭,身手不错,为人爽利,性格开朗,甚得公婆和丈夫的喜爱。”

公孙止叹了口气,苦笑道:“可是,她毕竟是蒙古人,大夏立朝之后,圣上封赏**,娜仁却不可能做皇后,甚至是皇贵妃,贵妃,夫人这前三等都做不得,只封了个四等的从二品敬妃。”

看到茹傻眼的模样,公孙止吐出口气:“咱们大夏四年前才基本扫平叛乱,驱逐蒙古鞑子,天下一统,就是皇上心里爱重原配,可是,这种敏感时期,也不能让一个蒙古女子做皇后,不过,敬妃在**的地位却很超然,没什么人敢去为难她,事实上,这位主子厉害得紧,平日里除了在圣驾面前,兵器不离身,稍一不如意,动辄就马鞭相向,偏偏圣上心里有愧,对她平添十二万分的宽容,自然没人敢得罪她。”

“几个月前,敬妃忽然和圣上闹翻了,具体原因咱们不,这种涉及阴私的事情,知道多了没有好处,总之,敬妃和当今圣上冷战数日,居然不知道想出个什么法子,弄出带着谆皇帝的遗物,离宫出走的荒唐事儿来,茹姐儿应该听过,刘家本为贫苦人家,是自当今圣上的父亲,也就是圣祖谆皇帝当家之后才发达的,谆皇帝去世之前,对现在敬妃手上拿的那件儿东西十分看重,从不让别人碰,他逝世之后,这件儿东西就被圣上保存着,也算是有个追思的念想。”

茹愕然,在她心里,总认为这个时代的女人地位很低,事实上,也确实很低,虽然程朱理学那种约束女人的思想并没有像自己那个时代一样大规模传播,大夏立朝之后,更是要求女子不可裹脚,也鼓励三十岁以下的寡妇再嫁,做出了许多开明的决定,可是,女子地位低下,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更改,如今,皇帝**里的嫔妃,居然这般彪悍,若让礼部那帮甚为重视礼法的老家伙们知道,不定会要求圣上处死敬妃,以保存皇家颜面……

不过,不知道圣上暗中寻人的这个要求,是念着旧情,还是单纯不希望丢了皇家的面子,毕竟,妃嫔离宫这种事情,要是传播出去,总不能一句‘不大好听’就了结的。

“好了,茹姐儿,你就不要多想,这事儿,最后还得圣上拿主意,别人管不了,咱们先安省些日子。”

茹头,继续捣腾药材,这类宫里的是非,她还是有多远离多远比较好,本来知道楼哥因为寻人不着,挺着急,她还想着自己是不是要伸把手,帮个忙,毕竟,打探消息这种事儿,哪怕最利索的情报人才,也比不上自己,可是现在看来,还是安静儿,别多事儿的好。

第五十章买人

茹有些发愁。

成亲后的第三个月,初冬的气息已经开始在应天府弥漫的时候,家里的库房弄好了,茹也终于带着孟妮儿把账务整理清楚,按照自己的习惯重新记录……看着桌子上放着的,她自己动手列出来的收支表格,茹忽然觉得胃痛。

本来不算少的银钱,这才区区数月,居然有了些入不敷出的兆头儿,幸亏老爷子给他积攒下的家底丰厚,这才不至于弄到缺钱的地步。

茹叹了口气,这也怪不得楼哥,以前楼哥没家要养,老爷子又对宝贝徒弟十分纵容宠爱,别看平时一副很不挑,也能吃苦的模样,实际上吃的用的都是好的,他平日又是跟着老爷子四处游走,公款消费,大手大脚惯了,买东西从来不问价格。

现如今,忽然有了偌大一个家庭,虽然大夏朝的‘公务员’待遇不错,可也经不住他今天给媳妇买些珠宝首饰,贵得要死的所谓珍贵药材,明天给老娘打个头面,后天自己又看上什么‘神兵利器’,文玩古董了,再加上家里的开支也不,衣服要做,吃食得新鲜爽口,丫头,媳妇子,家丁,管家,护卫,一大帮人得吃饭,拿俸禄,拿赏钱,何况,还得人情往来,新建庄子……茹又一时间没法像在武昌一样,开个医馆赚钱,所以,入不敷出是很正常的。

叹了口气,看着圣上赏赐下来的各种物件儿,茹恨不得把没用的通通卖了,可惜,御赐的东西,哪能卖,只能供起来当摆设。

茹按了按眉心,想着可以找楼哥商量一下,大夏朝可没有女人不能行医的规矩,她在京里开个医馆药铺什么的,多少能赚些零花,自己这个大夫,要是常年不上‘手术台’,估计用不了多久,手头儿就得生疏,一身技艺也要落下了……不过,还是过一阵子吧,最近老爷子把楼哥和丁峰看管得很严实,拿着要养伤当借口,不许他们离开家半步。

“少夫人,老夫人请您过去掌掌眼,人牙子已经带人到了兰苑,老夫人嫌闹腾,就不去看了。”孟妮儿走进门,给茹搭了件儿皮子的短披风。

茹头,扶着孟妮儿的手出门,就算家里的银钱有些紧张,该添置的人手也不能少了。

现在这个新建的庄子,外围垒砌了高墙,红墙绿瓦,看起来带了几分古朴,没有半儿奢华,除了茹两口子与婆婆住的院子在最里面,其它还有五进,蜿蜒回转,都挺符合地貌环境。

一进是门厅,厨房和佣人房,弄得比较简朴素净,不显山露水,二进有客房,花厅,修了个名兰苑的院子,里面种得都是寻常花木,装饰了假山流水,虽然不算名贵,可是生机勃勃,环境不错。三进主要是练武场,四周矗立着四个武器架子,刀枪棍棒,一应俱全,中间的平地上种了草皮,平时楼易晨练就在此处。四进则是宠物园子,里面狗窝猫舍都修了,乖乖多多和盼就住在这里。五进就是茹最看重的药园,只是这会儿暖房没建起来,地也尚未开垦,一切荒芜着。

至于主院儿,则占据了整个庄子最大的空间,由一条鹅卵石径和花木扶疏隔开两个区域,东面为楼老太的居所,西面是茹的新房‘别墅’,中间修了个十分漂亮的园子,也没起什么名儿,只是里面草坪,溪水,树木,假山,亭台,布局很精巧,茹还特意弄了个秋千,当然,不是她玩,平时都是孟妮儿和晓燕带着福儿玩玩罢了。

出了后门,便是后山的竹林,也修了几个竹屋,是盼的猎食和休闲的地处,这个后门在的地方较偏僻,一般只有家里的宠物们进出走它,家里的下人们都是侧门出入。

茹一路沿着蜿蜒的径走到兰苑的时候,杜婆子已经带了十来个,大的不到二十,的只有七八岁的姑娘候着。

这个杜婆子是国师府常用的人牙子,口碑极好,手里的下人们也都身家青白,被调教得甚是明礼,当初茹特意问了国师府的管家,才找了她,这一次选了下人看看,要是都是好的,茹觉得以后要买人,就还能找她,要是这人欺生,什么不规矩的都往他们家弄,那便再寻另外的人牙子就是。

初见面,虽然还没什么话,茹对杜婆子的印象却不错,虽然老是板着张脸,可极懂规矩,带的人都噤若寒蝉,一儿声响没有,老老实实地立着。杜婆子更是一见茹,就先过来见礼,只了句:“老婆子这些女孩儿都是好人家的女儿,身家青白,很懂规矩,却不会出了什么和主子有二心的玩意儿,少夫人可仔细挑选。”

茹头,一个个看过去,见最前面立着的是个年纪十七八,穿了身粉红的旧袄,眉目清丽,虽然看样子也是低眉顺眼,很是心翼翼,眼眸里却透露出一股子精明,像是个想要上进的,茹想了想,这样的不适合搁身边,不过,到可以留下来观察观察,要是知道规矩,等自己开了药房医馆,到能让她出去掌管,毕竟,自己不适合在外抛头露面,反正签下身契,也不怕什么。

杜婆子顺着茹的视线,轻声道:“那丫头叫玉,父亲是个落地秀才,她也识几个字,后来她弟弟生病,为了给儿子瞧病,她爹这才卖了闺女,玉还算知道规矩,只是这丫头还有着赎身的念想。”

杜婆子的话不多,不过,把该交代的都清楚了。茹头,想赎身很正常,没有哪个女孩儿愿意一辈子为奴,只要她肯懂事儿用心,将来做得好,有了功劳,别发还身契,哪怕给她嫁妆,让她风风光光嫁出去也不是不可能。

茹接着又看了看,这批人真是都不错,显然全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模样能看过去,冶艳的不多,多是端庄秀气,顺着心思又选了几个周身干净,眉清目秀,眸子清明的。

“行了,就这几个吧,孟妮儿,带她们到李管事那里签了身契,然后教教她们家里的规矩。”

连带那个玉,茹总共挑了六个丫头,两个十二三的送去伺候婆婆,两个年纪,只有七八岁的,跟着福儿做个玩伴儿,还有个和玉一样,十六七的,茹搁在身边做个丫头,至于玉,因为她识字儿,茹让她暂且打理自己的书房,当然,平时楼易和丁峰常去的大书房,她是不能沾边儿,并不是茹担心楼易偷腥儿,实在是谁也不知道他的书房里会不会有什么不能让人看的东西。

选了人,又交代杜婆子惦记着再给自己寻几个粗使丫头,和媳妇子,茹才松了口气,暗想自己是越来越适应这个时代的生活了,完全没觉得买卖个把人有什么不妥当,环境的影响力,果然大得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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