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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顿下午4点,香港时间凌晨两点。

夜阑人静的公寓内响起刺耳的电话铃声,听到熟悉的旋律,沈牧梵霍地睁开眼,迅速抓起床头的手机,“牧笙”

“哥,不好意思,这么晚还打扰你。”电话一接通,沈牧笙忙不迭道歉。

“没事。”沈牧梵翻身坐起来,声音已恢复如常,“你找我有事”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跟他关系虽好,但平时联系并不多,这么晚来电一定是有急事。

电话那头默了片刻,才传来沈牧笙的话,“哥,你跟唐糖有联系吗”

沈牧梵挑眉,“为什么问这个”

“也没什么,就是”沈牧笙迟疑道,“刚才她打电话给dachling pang,说想提前回来做检查,我担心她是不是”

沈牧梵闭上眼,屈指压了压发胀的眉骨,“应该不是你担心的,我上周刚见过她,她人在香港。”

“她怎么会在香港”沈牧笙小心试探,“是来找你吗”

“不是,她是过来交流的,另外”沈牧梵顿了顿,“她有男朋友了。”

“什么”电话那头的沈牧笙从椅子上弹起来,激动地喊道,“她怎么能有男朋友”

沈牧梵淡淡一笑,“你这话问得倒是有意思,她怎么就不能有男朋友了”

兄长淡然的态度让沈牧笙顿时有种皇上不急太监急的感觉,不过转念一想,又松了口气,“这样也好,免得你一直守着她。”

“谁告诉你我在守着她。”沈牧梵好笑地问。

“这还要人告诉是个人都看得出来。”沈牧笙没好气地回嘴。

沈牧梵捏了捏鼻梁,低不可闻地叹口气,“可惜,最该明白的人一直糊涂。”

他低沉的嗓音潺潺在耳边响起,是从未有过的低落,让沈牧笙愣得说不出话来。记忆里,这个大他5岁的哥哥就像一尊百炼成圣的金刚佛,喜怒不形于色,更不会让人窥见软弱。

时隔多年,沈牧笙仍然记得他们兄弟初次见面的情形,那是一个冬天,父亲把一个又瘦又黑的男孩领进沈家,介绍道:“牧笙,这是哥哥。”

正在拼玩具车的沈牧笙抬起头,仔细打量着面前瘦巴巴的男孩,没来由地就产生了亲切感,也把母亲之前的交待抛之脑后,脱口就亲热地叫起“哥哥。”

话音刚落,耳旁便响起杯子摔在地板上的碎裂声,随即而至的还有母亲重重的巴掌,“你个蠢货,叫谁哥哥呢我给你生过哥哥吗”

沈牧笙捂着发烫的脸,委屈地望着怒火冲天的母亲,“是爸爸”

“他让你叫你就叫”母亲扬手又是一巴掌,“路边捡来的野种,也配让你叫哥哥”

“叶庆慈,你有什么冲我来,拿孩子撒什么火”父亲一把扯开母亲,撂下话,“不管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牧梵都是我沈长青的儿子,以后沈家就是他们兄弟两的。”

“你想把家业也分给他”叶庆慈压抑着怒气,额上青筋尽显,“做你的春秋大白梦吧,我这个沈太太不同意,他休想拿到一分钱。”

沈木青愠怒地瞪着妻子,忽而冷哼,“沈太太呵呵,当初要不是你爸拿枪硬逼我娶你,今天坐在沈太太位置的就是牧梵他妈。”

“你”提起当年的事,叶庆慈无言以对,只能狠狠地咬牙,“哪有怎样自古成王败寇,我才是你明媒正娶的沈太太,而那个狐狸精死也别想入沈家族谱,她生的儿子一辈子都是野种。”

“可我最爱的女人永远是她。”

“沈长青”叶庆慈扑上去,哭骂道,“你个王八蛋,终于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经年之后,沈牧笙早已模糊了在这场争吵中,母亲和父亲到底谁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可沈牧梵的表情永远印刻在他的脑海里,抹之不去。

那是哪个年龄不该有的老成、冷漠,还有隐隐的狠戾,让人觉得他在仇恨鄙视这豪华别墅里的一切,当然也包括自己这个弟弟。

而事实也是如此,16岁成年礼后,沈牧梵便搬出沈家,再回来,竟是为了帮他们孤儿寡母从豺狼虎豹嘴里抢回家业。那一年,他29岁,是华尔街最年轻的银行家,可为了让天真的弟弟徜徉于医学海洋,他毅然接手沈家所有生意,周旋于堂兄叔弟之间,通过5年的时间,把沈家成功漂白,让母亲可以在瑞士安享晚年,让自己可以无忧无虑地完成职业梦想。

在沈牧笙眼里,沈牧梵是神一样的存在,被枪抵着太阳穴,仍能不紧不慢地抽出一根雪茄,然后在擦火柴的电光火石间,已反手擒住对方,动作狠戾决绝,让人不寒而栗。

这就是沈牧梵,笑能藏刀,不笑能让人买刀切腹。

可惜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他再铮铮铁骨,遇到爱的人,也化成了绕指柔。

想到他为唐糖付出的一切,沈牧笙惆怅地喟叹,“哥,再找个合适的人吧。”

沈牧梵握电话的手紧了紧,眼里有深沉光芒掠过,“唐糖什么时候回来检查”

他避而不答的态度,让沈牧笙终于明白了颜子衿说过的那句话,“对她而言,唐糖不仅是爱,还是执念。”

长舒口气,沈牧笙回答,“dachling pang安排她下月10号来。”

沈牧梵嗯了声,两人又聊了几句,才结束通话。

挂掉电话,沈牧梵阖上眼,靠在床头,静默半晌,才拿起手机按下一串号码,“替我把下月8号以后的行程全部取消。另外,再给我定一张7号飞休斯顿的机票。”

清晨,唐糖在腰酸背痛中醒来,身边却没有宋博彦的身影,吓得她一个激灵弹起来。

伸手摸摸枕头,已经冷了,看样子已经走了很久,可今天他不用值班,按理不用起那么早难道是他还在生气,所以一走了之可也不对,昨晚欢爱后他的表现不像是会丢下她走人的样子。应该是在客厅吧

随手抓来睡袍披上,唐糖走出卧室,还没走到客厅就闻到了饭菜香,仔细听还能听见厨房传出的嗡嗡响。

她一阵小跑冲到厨房,拉开移门,正在榨果汁的宋博彦听到响动回过身子,还没来得及斥责她怎么不穿鞋,她就像一枚炮弹一样冲了过来,紧紧抱住他的腰。

于是万千话语,最终变成一声叹息,“笨蛋,一点都不乖。”

他放下手中的猕猴桃,在围裙上擦干净手,再提起她的腰,将她抱离地面,示意她踩在自己脚背上,“饿了吗”

唐糖点头,肚子应景地发出一阵咕咕响,佐证她到底有多饿。

宋博彦失笑,“看来真饿了,那去洗脸刷牙,穿好衣服出来吃饭。”

等她洗簌出来,早餐已摆好,热腾腾的花生粥,香喷喷的煎饺和鸡蛋,还有新鲜的蔬果汁。

她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称赞道,“好丰盛。”

“这就算丰盛要求可真低。”他按着她的肩膀坐下来,“快吃吧,吃完我们出去逛逛。”

“去哪里”唐糖问。

“随便。”宋博彦盛了碗粥递给她,“来了真么久,都没时间陪你好好逛街,太对不起购物天堂的称号了。”

“我不缺什么。”唐糖一本正经地说。

宋博彦没好气地瞥了一眼,“知道你不缺,可我想给自己的女人买东西,行了吧”

唐糖微愣,眼睛笑得弯弯地,“行。”

他们刻意避开游客密集的中环和尖沙咀,直接开车去了圆方,不过一圈下来,还是两手空空。

宋博彦侧头看了眼身边的女人,“你什么都不买,该不会是为我省钱吧”

“谁说什么都没买。”唐糖举起手中的冰淇淋,“这个不是你买的吗”

宋博彦翻了个白眼,“这个才几毛钱”

“158港币呢。”唐糖纠正,顺便挖了一勺冰淇淋喂到他嘴里,“很贵了。”

宋博彦含下冰淇淋,把话题又转回来,“刚才在b家看到的大衣不是挺好的吗”

唐糖回忆了下,摇摇头,“那种款式我已经有两件了。”

“那a家橘红色手提包呢”

“颜色太跳,拎着上班不合适。”

“f家的鞋子总适合上班了吧”宋博彦问。

唐糖想了想,还是摇头,“鞋柜都装不下了,不想买鞋。”

宋博彦抽气,怔怔凝视着她,下一刻,他突然拖起她的手,径直走向f家的专卖店,指着她刚才试穿过的两双鞋,对店员说,“开单。”

“不”

拒绝的话还未出口,就遭到他警告的冷眼,令她只好乖乖噤声。旁边的店员看着这对璧人,暗自感慨,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见多了女的逼着男人买东西给自己,从没想过,有一天还能反过来,男人硬要买,女人还撅嘴不乐意的。

在宋博彦的强权下,两人总算满载而归,就近吃了饭,唐糖突发奇想,要去星光大道看灯光表演。

他们到的时候,表演已经开始。唐糖挤到人群里,找了个位置,爬到栏杆上坐着,像普通游客一样看着两岸摩天大楼打出镭射灯光,兴奋地指指点点。

注视着她被灯光映照的脸,宋博彦宠溺地笑了笑,“你在香港住了那么久,都没来看过吗”

“看过啊。”唐糖头也不回地答。

“看过还这么兴奋”宋博彦不解。

唐糖微扬起头,绽放出灿烂的微笑,“那不一样,这次是你陪我来看的。”

宋博彦心中一突,动容地望向她,“傻子。”

“喜欢傻子,那你更傻。”唐糖不客气地回驳。

“那你是小傻子,我是大傻子。”宋博彦用力揉了揉她的脸。

唐糖张牙舞爪地嘟起嘴,刚想反扑回去,忽然觉得眼前一黑,恶心感瞬时袭上胸口,“呃、呃”

这突如其来的反应把宋博彦脸都吓青了,急忙把她从栏杆上抱下来,手拍着她的后背,“怎么回事哪里不舒服”

唐糖没说话,只是扶着栏杆一个劲地呕。

宋博彦心疼得揪起来,他手足无措地望着脸色惨白连连干呕的女人,倏然间一个念头从脑海闪过,“老婆,你该不会是怀孕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来了,来了。抽空码字不容易,这章基本上是手机上打出来的啊知道你们不会催我,可是编编催得紧,没办法,我只能顶着压力写。

嘿嘿,大家的谅解让秋感动死了,至于那些邪恶和掉节操的猜测脑补,秋没看到,没看到,onno哈哈~

这章其实差点写岔了,因为写到我喜欢的沈牧梵,一激动就打了很多字,回头一看,不对,连忙减掉一部分,以后放在他的番外,或者坑里吧。

hoho,话说,预览的时候我发现这章又停在了你们会抓狂的节奏上,我真的去买钢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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