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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风往前没有走几步就碰上了才跟上来的韩江,苏风邀韩江去胭脂阁听曲,可是韩江拒绝了,胭脂阁的小曲虽然悦耳但是毕竟是烟花之地,韩江很少会去那种地方,那地方不干不净的但是他们楼主却经常去,因为他有相好的就在胭脂阁里。

“对了,刚才有一场热闹可惜你没有看到。”

“哦,我这个人不太爱看热闹。”韩江性情冷清,事不关己通常都会置身之外。

“白若沉和外面传闻的很不一样,他侠肝义胆,颇有大侠之风,连当今国舅爷的双眼都敢挑出来!”

“你说什么?”韩江没有敢听清楚,苏风说什么国舅爷的眼睛被白若沉给挑出来了!国舅爷,当今皇后的亲弟弟,白仁白尚书的独子!

“白胜雄当街调戏良家妇女,白楼主见义勇为出手教训了他,还挖了他的眼睛,这事不到两个时辰定会传遍长安大街小巷!”苏风语气里又有锄强扶弱的康概。

“他还真敢!”韩江双眼暗了下来了。

“改天再聊,我急着去胭脂阁听曲就不和你多说了!”苏风想要快点看到她弹琴不再和韩江磨嘴皮子。

苏风敢去胭脂阁独留韩江还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思索,他又想做什么,想要扳倒白家吗?他很缺钱吗?为什么要拉上商贾苏家。

白若沉刚进门,一只瘸了前右腿的黄色大狗一拐一拐地跑上来,白若沉蹲下身来宠溺地摸着大黄狗的头,大黄狗也用脑袋拱他。

“你鼻子倒是挺灵的,大老远就闻到香味了,来,我们去亭子那边吃,我给你带回来天香楼最好吃的秘制卤鸡腿!”

白若沉漫步提着食盒走向院中亭台,大黄狗尾巴直摇跟在后面,他知道它瘸了老了,他走得很慢很慢,它知道他一直都会等它所以也是慢慢地跟上去。

食盒放在石桌上,大黄狗坐在地上,白若沉从食盒最上层拿了一只喷香的鸡腿给它,“来,人没记,吃一只腿!”

大黄狗人没记轻轻用牙齿撕下他手中的鸡腿上的一块肉,嚼了嚼便吞下肚,吞下肚之后又接着这样咬着鸡腿肉吃。

“是不是比我们之前吃的那只鸡腿要好吃上上百倍?”

人没记点点头,真的要比那只鸡腿好吃,只要是他给的都好吃,但是最好吃的却是那个菜包子,暖暖的,软软的,温暖了它这个狗生。

白若沉的手不由自主地摸上那只瘸了的前右腿,它是被人打瘸的,他没有亲眼看到,但是他的手还在颤抖着,当时很疼很痛,钻心的痛,他知道。

“你放心,我一定会医好你的腿。”他的人没记瘸了十年,他花了十年的时间找了很多兽医始终没有找到能医好它腿的兽医,但是这次他有七成的把握,那个游医一定能医好他的狗腿。

“不提那些伤感的事情,来,我们吃鸡腿,是鸡腿!”

一个长相清秀十八芳华穿淡黄色长裙的姑娘逆风走过来,她身后跟着两个小侍女都穿着素衣短衫。

“哥哥你回来了。”来人正是白若沉的妹妹白若雨。

弯着腰的白若沉直起身子来,手还放在人没记的毛绒绒的脑袋上。

“哥哥又给人没记带回了好吃的了!”白若雨一脸微笑也坐下来摸着人没记的头,她的手不经意间触碰到他手,他的手比一般男子的要小要白,他长得很一般但是却很白,惨白的那种白,白若雨的手移开了。

“也给你带回来了,红袖到厨房给小姐端碗粥来!”白若沉的心里有点压抑,他每次看到她心里都有点不自在。

“是,楼主。”

红袖去厨房端小粥,添香是一个机灵的丫头自行把食盒中的菜肴摆在桌上。白若雨一看都是自己爱吃的菜肴心里可乐了,她哥哥虽然口头上不说但是还是最关心她的,端来的小粥摆上了石桌,两个丫鬟退去,白若雨开动了,夹了一块猪脚,猪脚煲得很烂入口即化,她一口气吃了三块。

“哥哥你也吃啊!”白若雨满怀期待夹了一块到他嘴。

“我吃过了。”

“就吃一块嘛!”

在天香楼已经吃撑的白若沉有点不耐烦,“都说我吃过了,你自己吃!”白若沉用手挡开嘴边的猪脚肉,用力过大不小心弄到她裙子上,然后猪脚肉就沿着裙子一路滚下来,人没记及时接住吞进腹中,还张嘴伸舌头眯着双眼看着白若沉。

“我都说了不吃,哎!”无奈看着白若雨受伤的眼神,白若沉只好掏出一块帕子给她擦拭,油汁擦不掉,“你回房换件干净的!”白若沉只能抱歉。

“不换,反正这里又没有别人。”白若雨瘪了瘪嘴,眼睛盯在他手中的脏了的手帕上,“哪个女人的?”他以前从来不会随身带手帕,看着帕子上沾了油汁的荷花倒是绣得很精致,不知道又是哪个被他迷了心的女人送他的。

“一个朋友送的。”

白若雨凑近,“只是一个朋友?我怎么没有听说哥哥结交了这么一个姑娘感情都到了能赠手帕的地步!”白若雨不相信他,自己总是坦诚对待他,可是他呢,什么事情都不会跟自己说,他一直都是把自己当外人。

“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白若沉不打算解释,跟她他没有解释的必要。

白若雨脸色变了变,“你找到她了吗?”语气里出现了伤感无奈。

“没有。”白若沉脸不改色直接回道。

“是不是你不想找她,一直都只是在敷衍我而已!”白若雨不相信凭他的势力找个人会找不到,他一定不想去找怕丢人。

“不是。”白若沉把帕子收回怀中。

“不是!”白若雨站起来,“你根本就是不想去找她,你怕丢人!你现在可是听风楼赫赫有名的白楼主,要是有个女支女妹妹岂不是会给你蒙羞?你嫌弃她了是不是?所以才不去找她!”

面对白若雨的厉声质问,白若沉还是那副满不在乎的模样,“你说的很有道理,我现在可是听风楼的主子、可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可不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小瘪三,这面子自然是得要的!”

“你变了!”他变了,变得越来越高傲越来越目中无人,怪不得人人都说他是长安第一恶霸兼无赖。

白若沉望向远处,“我不变你早就饿死了,你有什么资格来指责我!”从乡村一个快要饿死的人到今天闻名天下的听风楼楼主,他用了十年,整整十年的时间,一步一步走过来,鞋磨平了几双,泪流了几条河,她不关心不过问就知道指责他把妹妹卖了。

“当初是你把她卖了,是你无能,无能到只能卖妹妹!”白若雨涨红了小脸。

“笑贫不笑娼的世道,你不懂!”白若沉突然释怀了,他不跟她这个小丫头一般计较,当初不把妹妹卖了,他们都得饿死,他不想死,她们不能死的,活得再卑贱总比死了好。。

“为了活命你就把她卖到妓院里去,你有没有想过她的感受?”一个女人被卖进妓院这一生就完了,白若雨宁愿病死也不要把姐姐给卖了,可是他呢!

“我只是把她卖给别人当童养媳。”白若沉没有想到辗转后她被那户人家给卖给人贩子,最后竟被卖进了妓院。

“你还在狡辩,就是你害她被卖进妓院的!”虽然不是他亲手把姐姐卖进妓院的,但是就是他,如果没有卖姐姐,姐姐就不会进妓院的。

白若沉的目光还在看远处,“随便你怎么说都好。”

“你心虚了,啊,承认了!”白若雨咄咄逼人不依不饶的,她真的不是怪他把姐姐给卖了,只怪他现在有能力把姐姐找回来却不愿意找。

白若沉回眼一看反问道,“承认了,那又怎么样!不卖她,难道要她跟我们一起饿死吗?”那年他才十三,家里一分田一分地也没有,一个十三岁的人靠什么来养活两个妹妹,除了偷他还能做什么,每次去偷被抓到他都会被别人打个半死,偷了东西怪不了别人只能怨他命贱而已。

白若雨呜咽无声转身怕跑开,人没记拱了拱白若沉那只垂下的右手,他们又吵架了。

“没事,你吃你的。”

吵多了,白若沉早就习惯了,左手摸摸怀中的帕子,它还在。

韩江缓缓走过来,看了两眼石桌上被动过的菜肴和那碗只吃了一小半的粥,“吵架了?”

“吵多了,你又不是第一次见。”

“大老远就听见你们的吵架声,兄妹俩有什么好吵的。”韩江是独子,他小时候很想有个弟弟或者妹妹,他自己一个很孤单的。

“家里琐事。”

韩江瞥了一眼还在吃鸡腿的大黄狗,听风楼的人都知道它是白若沉的心爱之物,白若沉喜欢它有时胜过小雨妹妹,只因它和他走过了千山万水、看尽了世人每张不同的脸孔。

“你用苏风的佩剑挖了国舅爷的双眼?”韩江转移话题。

说到这个白若沉又是眉开眼笑的,十分得意,“对啊,对啊,韩老二听说了,街上那些人怎么说的,是不是都夸小爷见义勇为专管不平事啊?”

“都说你心狠手辣没有人性。”见义勇为只有苏风一个人夸他而已,韩江也觉得他做得有些过了,“不过是调戏良一个女子你至于下如此毒手吗?”

贵公子就是贵公子,即使落魄了还是一样,还是不由会站在那边,在他眼中底层人永远是卑贱的,就活该被他们那些高高在上的人欺压,哼!

“我的心一向如此,狠,只要妨碍我的我都会把他们杀绝赶尽,留有余地只能让春风吹了又生,后患无穷!”

“你打算对付白家?”韩江挨在柱子看着他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白尚书和丞相虽然说不上有交情但也是同朝为官。”白韶华贵为皇后但是白家在朝没结党营私,白仁官礼部侍郎、为人清高。白胜雄不学无术只会寻欢作乐是白仁暂时把那份野心消磨掉的原因,当今皇帝正值精力旺盛的三十年华,太子也还只是一个六岁的孩子,白家没有必要动那么早。

“狡兔死走狗烹!”白若沉放眼望去,只见一支还残留到初夏的红杏爬出了墙,“老子就是要拿白家来开刀提醒提醒咱们丞相大人,听风楼不只是能做爬在他们丞相府那根杂草上的蚂蚱!”

暗示丞相府,他的目的只是这样子吗?韩江看不懂这个人,认识了五年也看不透,他就像是深山里的一团云雾,风一来随时会改变形状,让人捉摸不透。韩江低头正好碰上那双抬起的狗眼,也许只有这双眼睛能看懂他。

“你别忘了白胜雄不仅是白尚书的儿子还是皇帝的小舅子,你这是在挑战天威,皇帝能容你?”韩江好心提醒白若沉,拿白胜雄开刀不只是开罪白尚书。

白若沉转头一笑,“眼睛是本楼主叫人挖的,你韩公子怕什么?”

“但愿你能做到不让我害怕?”聪明的仆人不会一心一意侍奉但会满腹心思地证明自己的作用,白若沉就是这种人,为己不为人,虽然还不知道他侍奉的主人是谁但是韩江佩服他,他就是有令人臣服的吸引力。

“世上还有什么能让你韩公子害怕的?不和你说了,来,人没记,我们去遛个弯。”

白若沉带着狗走了,看着脏兮兮的亭台,韩江只好喊人来收拾干净。

日薄西山头,浓情纸上抒。

丞相府中的一处小院子屋内,从打开的窗吹来了初夏清凉的晚风,吹动着床帘,床帘的倒影摇曳在一张阴柔俊美的白皙脸孔上,他修长的手指在纸上游走着,轻轻的,深情目光投在纸上字里行间,李凡忧在看她给他写的信,虽然已是很久之前写的,他总是习惯有时间就把珍藏在盒子里的信签出来看,在回忆他生命中最温馨的时刻。

窗户边传来鸟类拍打翅膀的声音,李凡忧放下手中的旧信跑到窗台接她传来的新信,他想要取下信鸽小腿上的竹筒,信鸽却拍打着翅膀不让他取。

“你这鸽子脾气那么倔,小心把你烤了吃。”李凡忧开玩笑道,她的这只信鸽脾气可是倔得很,又懒,经常开小差,经常不及时把信送到。

李凡忧轻声一笑弯腰打开抽屉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上等谷子,把谷子撒在桌上,信鸽小跑过来吃,叮这一粒又歪头叮那一粒,贪吃极了。

“都是你的,别急,等我把信取下来。”

信鸽动来东去的,李凡忧费了半天才能把竹筒里的信取下来,信是取到了,但是李凡忧没马上打开而是走到床边才缓缓移开,放眼望去口中念道。

世间逍遥难寻,踏遍尘世未见。人总是又被一些东西束缚,总有一些想要得到的东西,想得到的东西永远不会自己送上门,想要就去争去夺,努力过了即使最后没有得到也能死心不再自责。

李凡忧眼中的喜悦变了悲伤,她知道了,他是丞相的庶子,他母亲像她一样是蒙了尘的珍珠,他知道以他的身份本不该和兄长争什么的,可是他就是不甘心,为什么同样是父亲的儿子,父亲眼里心里都只要兄长呢,栽培兄长,赏识兄长,兄长现在已经是掌管禁军的统领。自己呢,只是在替父亲打理丞相府名下的几家店铺,母亲不甘心他活得如此卑微多次向父亲提出要父亲在朝中帮他谋个职位,可是不肯就算了还呵斥母亲。

她知道自己的不甘,他们命途相似也算同是天涯沦落之人,她懂他,这是能使他唯一感到欣慰的。

她的字不像一般女子的柔和内敛而像男子那般飘逸自在雄浑有力,这和她的身份大相径庭,一开始无意中收到飞错的信鸽携来的信,他偷看她的信是无意的,他收到她的第一封信,信上写得是一首诗,是屈原的山鬼,他知道自己很不君子偷看了姑娘家的信,便回信道歉,接着她也回信说无碍,然后他们就以信交流,畅谈古今,心心相惜,相识恨晚。

李凡忧放下手中的信走到桌前执笔写了几字放回信鸽小腿上的竹筒中,信鸽吃谷子渴了低头点了点杯子里的水,吃饱喝足了,在桌上找了个角落趴下。

“你啊你,这么懒,怪不得她给你起名二三里,飞不到三里的路程就飞不动了,你何时才能把我的信寄到她那里。”李凡忧只能等信鸽睡够了再去送信,从丞相府到胭脂阁不过三里的路程,这只信鸽就是懒不愿动,要是他硬是赶它送信,它飞出去了也会找棵树停下来睡,他也是跟在它后面才知道她在胭脂阁,是误入风尘的女子,是她,洛夏姑娘。

“二少爷到用晚膳时间。”

门外小厮烟村的声音唤回了屋内李凡忧的思绪,“知道了,你先下去吧。”烟村是专门伺候李凡忧的小厮,他一进丞相府就跟了李凡忧,对李凡忧是忠心不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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