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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普雷斯顿潘斯(4)

詹米仿佛意识到我借圣经经文想表达“别让良心遭受伤害”的意思,浅浅笑道:“我可是记得亚当不曾请上帝收回夏娃,况且夏娃把亚当害得才惨吧!”我笑开来,他倾身轻啄我的前额,然后拉起毯子盖住我的肩膀,“睡吧,我的小肋骨,早上我可需要一个贤内助呢!”

耳边传来清脆的金属撞击声,被唤醒的我从毯子里探出头,朝声音的方向睨着眼,发现詹米膝上盖着披肩,就在我鼻子前一英尺的地方。

“你醒了?”一串银铃声突然从天而降,沉重地系在我脖子上。

我惊讶地坐起身,低头往下看时问道:“这是什么?”詹米系的是一条由皮革鞋带串了数个约三英寸长的金属插销所组成的奇特“项链”。有些握柄处的铁环生锈了,有些是全新的,但所有的插销上头全是刮痕,似乎都是从某个比较大的东西上扯下来的。

“这是战争的奖章,外乡人。”詹米说。

我抬头一看见他的脸,惊叫出声。

“喔,我忘了,还来不及洗掉。”詹米一只手遮着脸。

“詹米,你吓到我了!你脸上涂的是什么?”我一只手抚着怦怦狂跳的胸口。

“黑炭。”他拿布擦脸的时候闷声说道,接着他放下手中的布对我露齿而笑。擦过脸以后,他的鼻子、下巴和额头的炭痕没有了,但还残存一点污渍,所以皮肤带着一点青铜色,而且眼睛周围还留着浣熊一般的黑眼圈,嘴唇也兜着一圈黑影。时近黎明,蒙蒙的亮光透进帐篷,他深色的脸庞与头发几乎融入背后灰褐色的帆布,给人一种极为错乱的感觉,仿佛我在和一个无头人说话。

“这主意是你想到的。”詹米说。

“我想到的?你看起来活像黑脸走唱秀[5]的演员,你究竟上哪儿鬼混了?”我问他。

詹米他满脸的污痕,洁白的牙齿闪闪发亮地咧嘴笑道:“敢死队突袭啊!还是敢蚀队?是这样说吗?”

“老天爷,你跑去英军的营区了?你该不会是一个人去的吧?”

“这么带劲的活儿怎么可以不带上我的人马呢?我留了三个人暗中保护你,其他人就跟着我去,这个晚上收获可真丰盛。”他得意地指指我脖子上的“项链”。

“这些是大炮马车的开口销[6]。我们搬不动大炮,破坏它又会发出声音,于是我们拔了开口销、拆了轮子,这下他们也走不远。那十六门结实的轻野炮困在沼地里,就帮不上柯普将军的忙了。”

我惊愕地看着那条项链:“干得好!可是他们不会想办法弄个类似开口销的东西吗?看起来粗铁丝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詹米沾沾自喜地点点头:“对!可以做新的开口销,问题是他们没有新的轮子一样没辙。”詹米掀开帐篷的帘布,手向山丘下一指。我看到默塔在那儿,像个形销骨立的恶魔,正指挥几个相同装扮的恶魔手下,快活地把三十二个大木轮往熊熊火焰中投进去,看来已经投到最后一个了。旁边地上堆着一叠车轮铁圈,菲格斯、金凯德和另一个年轻人玩起了新游戏,用一根棍子把铁圈滚来滚去。罗斯坐在旁边一段木头上,一边啜着牛角杯,一边懒洋洋地把铁圈套在他壮硕的手臂上溜转着。

看到这幅景象,我笑了出来:“詹米,你真是太聪明了!”

“或许吧!不过,你倒是穿得太透明了,你还有衣服穿吧?因为我们现在得赶紧上路。我们把英军的哨兵绑在废弃的羊圈里,其他英军现在应该起床了,目前大概离我们不远。快,该走了!”这时我头上的帐篷突然震了一下,好像有人把一边的绳子扯开,似乎是要验证詹米说的话。我惊叫着钻进去找马鞍袋,詹米就留在帐篷外指挥大家撤离。

我们在下午前抵达特拉嫩特村。这个小村庄踞于海边山丘上,平时很宁静,现在却因为高地军队进驻,一片人声鼎沸。远方的小山丘上,可以鸟瞰这片延伸向海滩的小平原,也可以看到军队主力所在。但人员来去还是像平常一样随意,进入村子的人和出去的人一样多。进出的小队依稀维持军队的队形,信差来回奔忙,有些骑小马,有些靠两条腿,还有妇孺、随军人员。因为人太多了,有些只好坐在屋外,靠着石墙,在时有时无的阳光下喂哺婴儿,又呼唤经过的信差,想知道最新行动的状况。

我们停驻在这喧喧扰扰的村子外围,詹米派默塔去找总指挥官乔治·默里勋爵,他自己则到小屋,进洗手间打理一下。

我的仪容实在有待改善,虽然我的脸没有特别用炭涂黑,但有好几道污渍,一看就知道在户外过了几夜。小屋里的妇人好心借我毛巾和梳子,我坐在她桌前,和我顽固纠结的头发奋战。突然门开了,默里勋爵毫不拘礼地走进来。

默里勋爵平日无懈可击的装束现在有点邋遢,背心好几颗扣子没扣,袜子松垮垮地滑落,袜带有一条没系,假发也随便塞在口袋里,逐渐稀薄的棕色鬈发竖了起来,显然他曾因为大感挫折而揪过自己的头发。

“感谢上帝!终于来了个神智健全的人!”他身体前倾,眯着眼注视着詹米说道。詹米红发上的煤炭污渍几乎都洗掉了,但灰色的脏水顺着他的脸流下,滴在上衣前襟,而他的耳朵因为洗得太匆忙而忽略,看起来还是一片乌黑。“这是怎么……”默里勋爵有点惊讶,但随即不再说下去,很快地摇了摇头,好像要把他脑海中的画面驱逐出去。他于是回到原本热切的模样,假装不觉有异。

“勋爵大人,近来可好?”詹米说得十分恭敬,也假装没看到绑着缎带的假发尾端从勋爵的口袋露出,随着勋爵大动作的比手画脚,晃呀晃地像小狗的尾巴。

“近来可好?”勋爵重述詹米的问候接着说,“哼,我告诉你,这些人一下往东,一下往西,然后一半下山去吃午餐,另一半跑得不见人影!你说说,我怎么可能好?”

勋爵喘了口气,不再那么激动:“我刚刚说的这些人,就是殿下的皇家高地军。”等他又冷静了一点,才说起前天军队刚到特拉嫩特村的情况。

默里勋爵和部队一起抵达后,将主力留在村里,与一支分队急忙前往占领俯瞰平原的山脊。随后查理王子抵达,对这项行动表达不满,还当着大家的面大肆咆哮。接着,殿下就带着一半的军队往西行,名义上的另一位总指挥官伯斯公爵则乖乖地紧随其后,或许是要去评估能不能从普雷斯顿发动攻击吧!

军队分裂的时候,勋爵正忙着与村民商讨计策,毕竟比起殿下或他的爱尔兰心腹奥沙利文勋爵,村民对附近地势知道得远比他们多。然而,这位奥沙利文勋爵却趁机擅自指挥一小队洛奇尔的卡梅隆带来的族人,要他们前往特拉嫩特的教堂墓地。

勋爵冷冷地说:“柯普自然派了一对轻野炮去轰炸他们。我今天下午还和洛奇尔闹得很不愉快,他因为手下受了这种毫无意义的损伤很不高兴,这我能理解。所以,当他要求撤出时,我也就答应了。没想到殿下的跟屁虫又冒出来了,奥沙利文,这畜生!只不过因为他和殿下一起抵达埃里斯凯岛,他就自以为……算了。总之,他就在那儿发牢骚,说什么如果要从西边发动攻击,卡梅隆族人就一定要待在教堂墓地……你听听他说什么,一定要,一定要啊!我斩钉截铁地告诉他,就算要进攻,也是从东边发动。现在连有没有办法进攻都成问题,因为目前我们根本不知道自己一半的人马在哪里。对了,王子殿下也同样行踪不明。”听他最后一句的语气,就明白他对于查理王子殿下目前的行踪也漠不关心。

“还有那个洛奇尔!洛奇尔的卡梅隆氏族抽签获得了在战事中从右翼攻击的权力(如果真的还有战要打的话),麦克唐纳氏族原本也同意这样安排,现在却反悔了,坚持说如果他们不能按照传统保有在右翼出击的权力,他们就不打了!”

默里勋爵刚开始陈述时还颇为冷静,此刻却越说越激动,懊恼地突然站了起来,两手猛力抓着头发。

“卡梅隆氏族之前整天都在操练,一直来回行军,现在八成被操得老二屁眼都分不清了……恕我失礼,夫人。”勋爵看了我一眼,补上一句,“然后克林兰诺的人又和格兰格瑞的手下互殴。”他停住,腆着下巴,满脸通红,“要不是因为格兰格瑞的身份,我早就……哎,算了。”他手一挥不再提格兰格瑞,又开始踱步。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因为我们在移动,英国人也一直被逼着团团打转。柯普整个军队至少掉转了四次方向,现在柯普的右翼已经快延伸到海边了,他们一定在想我们接下来到底会做什么。”他弯腰看向窗外,好像觉得柯普将军本人会从大路那里走过来问问题。

“呃……勋爵,请问您手下那一半人现在到底在哪里?”詹米动了一下,显然就要跟着勋爵一起在屋里踱步了,但我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勋爵碎碎念个不停时,我手里拿着蘸了温水的毛巾,忙着把詹米耳朵上的污垢擦掉。现在詹米的耳朵竖起,而且有点涨红。

“就在小镇南方的山脊上。”

“那么我们依然占领制高点了?”

“没错,听起来是个好消息吧?”勋爵无精打采地笑道,“不过占据制高点对我们好处不多,因为山脊下的沼泽都是水塘和泥泞,简直千疮百孔。老天真没长眼啊!有道六英尺深的壕沟里面都是水,沿着山脚有一百英尺长!现在两军之间只隔着五百码,我们尽力的话,也可能拉到五百英里。”默里勋爵一手插进口袋想找手帕,拉出来后却站着发愣,呆呆地看着手上差点被拿来擦脸的假发。

我动作优雅地递给他那条覆满煤灰的脏手帕。勋爵闭上眼,两只鼻孔大力吸口气,然后睁开双眼,以一贯的优雅动作对我鞠躬。

“听凭差遣,夫人。”他用那块肮脏的破布将整张脸擦过一遍,彬彬有礼地交还给我,然后啪地戴上那顶乱蓬蓬的假发。

勋爵语气一变,转向詹米,表情坚定地说:“要是我因为那个蠢蛋输了这场仗,那我就该死了。”

“你手下有多少人,弗雷泽?”

“有三十人,勋爵。”

“马呢?”

“六匹,还有四匹载货小马。”

“载货马?噢,载你们的物资?”

“是的,勋爵。还有昨天晚上从英军一个小队抢来的六十袋军粮,以及一门十六英寸的迫击炮。”

詹米最后一句话说得轻松自在、漫不经心,听得我都想把手帕塞到他的喉咙里。

默里勋爵瞪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嘴角上扬,化成微笑:“是吗?和我来吧,弗雷泽。路上你可以好好和我说。”勋爵转身向门口走去,詹米瞪大眼看我一眼,抓起帽子跟上去。

默里勋爵突然在门口停步并转过身来。他抬头瞧瞧詹米这高个子,上衣领子没翻好,外套也草草搭在一边手臂上。

“弗雷泽,就算再怎么匆忙,还是别忘了展现礼仪。去和你妻子吻别吧,我在外面等你。”接着勋爵倏地转身,单膝一屈,向我深深一鞠躬,假发发尾都往前翻了过来,“告辞了,夫人。”

我对战争期间的军队概况有点了解,明白在开战之前会有段暴风前的宁静。村里唯一的大街上,男人、妇女、随军人员、流离失所的特拉嫩特村人三三两两、漫无目的地晃荡,不知道何去何从。只有信差赶着送信,快速掠过人群。

我之前在巴黎见过默里勋爵。该行动的时候他不会客气拘礼,不过我想,他是因为对查理王子的举动感到焦躁,又不想与奥沙利文为伍,才单独来见詹米,而不是因为事态紧急,或真视詹米为心腹。现在高地军总兵力在一千五百至两千人,詹米的三十个手下算不上是天降神兵,不过也不会完全遭到冷落。

我看看菲格斯,他浮躁不安得像患了亨廷顿舞蹈症[7]的蟾蜍,于是我决定主动发函与其他人联系,一方面也让菲格斯有点事做。有句话说:“在盲人的国度,独眼人就是国王。”我从自己的经验里体认出了新解:“如果没人知道怎么做,有道理的建议就会有人接受。”

鞍袋里有纸墨,我坐下来写信给詹妮·卡梅隆。这屋子里的妇人可能从没看过女人写字,以近乎敬仰的眼光看我。查理王子在海边的格伦芬南高举旗帜号召人马时,就是詹妮带领三百族人响应,翻山越岭加入他的旗下。詹妮的兄弟休·卡梅隆返家时听到这消息也火速赶往格伦芬南,以领主之位带领族人。但詹妮不想乖乖回家,错过好玩的事。查理王子曾在爱丁堡稍事停驻,接受忠臣的赞美拥戴,詹妮那次在爱丁堡也很开心,而且她也想护送王子亲征。

我没有印章,但袋里有詹米的苏格兰呢帽,呢帽上的徽章有弗雷泽家族的纹章与铭言。我拔出徽章,压在封缄的融蜡上,使这封信更为正式。

“交给有雀斑的那位苏格兰女士。”我嘱咐菲格斯,满意地看他跑出门,没入街上闹哄哄的人群。我不知道詹妮在哪里,不过军官都驻扎在苏格兰教会附近的牧师住宅,那儿是搜寻的好起点。找人的事就交给菲格斯去忙,这样至少他不会在家捣乱。

一吩咐完,我转向屋里的妇人。

“好了,现在有什么毯子、手帕、衬裙要缝吗?”

詹妮的个性一定很有魄力,而我的猜测也很快得到证实。一个女人可以召集三百个男人,带领他们翻山越岭,为一个充满异国口音、爱喝白兰地的纨绔子弟作战,想必是个极为有趣的人,而且有种难得的天赋,可以让所有人对她言听计从。

“很有道理。阿契堂哥应该做了些安排,不过他现在一定只想和军队待在一起,毕竟那儿才有意思。”她微扬坚毅的下巴挖苦道。

“你没有坚持同行,我很意外。”听我这么一说,她笑了,不甚出众的五官加上凸出的下巴,让她有着一张像温驯斗牛犬的脸。

“如果可以我也想去,可是没办法。”她坦白承认,“休来了,他一直想赶我回家。我告诉他,要我乖乖回家……”她环顾一下确定四周没人,鬼鬼祟祟地对我低声说道:“他妈的别想!只要我在这里还派得上用场,就别想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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