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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从长计议

任嚣在山谷后端等了一夜,谷中传出的兵刃相击和惨叫声不绝于耳,带着五百默军截堵后路的任嚣始终保持着精神的高度集中,随着谷内喊杀声越来越小,惨叫声越来越大,任嚣知道,大战就快结束了。

熊启俯身,耳朵贴着地面,不多时站了起来,“嚣军侯,据探查,谷内的战马大多就圈养在出口附近,现在有越来越多的脚步靠近这里,看来我军在正面战场上取得了胜利。

我担心这些人会纵马而逃,咱们为了埋伏没敢动作,此时架设拒马恐怕是来不及了,会让这些人逃掉的。”

任嚣点点头,肯定了熊启的判断,不过却没有一点的担心,他挥了挥手,驱散空气中的牲畜粪便味道,问熊启说:“既然知道战马养在这里,那我问你,养马需要什么?”

熊启略一思索,脱口而出:“干草,木栏!”熊圭也有些惊讶的看着任嚣:“军侯这是打算用大火烧断后路?可是咱们不是要俘虏和战马吗?这样岂不是会让他们玉石俱焚?”

任嚣冷笑一声,不屑道:“山谷长达四里之远,能被人从谷口吓得逃到这里的人,还生的出什么玉石俱焚之心?

至于战马,更不用担心,连拒马桩的尖刺都能吓住它们,这场大火难道还不能让它们停下逃命吗?咱们的任务,就是堵在这里,不允许任何一个马贼逃离。”

正说着,几个狼狈不堪的人骑着战马跑了出来,任嚣点点头,指着那几个慌张的马贼,下令道:“射回去!准备火箭,封堵谷口!”

刚刚见识到秦军强大的马贼,忽然看见在山谷后端,居然还有一支同样精锐的部队,心中顿时无比绝望,“先王啊!你真的就这样抛弃了你的子民吗?”

回应他的不是早已灰飞烟灭的义渠王,而是熊圭的弩箭,这个平日里沉默的家伙,在手弩一道上,有着过人的天赋,此时在距离马贼还有五十步的距离上,精准地将一支箭矢射入了马贼的咽喉,但见熊圭手指飞舞,弩箭再次上好弦,又是一支弩箭扎在了一名马贼的咽喉。

短短五个呼吸之间,五名逃出来的马贼就被熊圭一人解决掉,任嚣满意地拍了拍熊圭的肩膀,“你这弩箭是公子亲自调试的吗?看起来准头比我们这些制式手弩要强出不少。”

熊圭点点头,爱惜地抚摸着手中的短弩,在自己这支手弩上,有两个不起眼的圆形物体,仔细看就能发现,和神力弓上滑轮一模一样,但是以目前的工艺水准,这么小巧的滑轮打造起来,比锻造百炼钢也轻松不到哪去。

熊圭想起当初自己向郭嘉提出请求时,郭嘉脸上为难的表情,紧接着就是整整两个月的闭关,郭嘉带着墨家的姜良在渭水边工坊日夜不停地工作,最终才将这两个精密的滑轮安装到手弩上。

据郭嘉所说,论珍贵程度,即使是传说中的干将莫邪这样的神兵利器与自己手中的短弩比起来,也要逊色不少。这也是熊圭上弦比其他人更加方便、准头更高的原因。

“公子之能,非常人可及。”熊圭收起手弩,指挥手下将布条缠绕在箭矢上,准备点燃,“昨夜那名刺客死的蹊跷,军侯和涂军侯全程都亲自看着,也没看出什么门道,难道二位就不觉得,公子可能真的是……”说着,手指往天上指了指。

任嚣神秘莫测地一笑,说道:“这还用你说?你们不知道,当初兄长从悬崖上摔下,几乎殒命,当时田简子大师都以为兄长已经死了,可是当时才不到五岁的公子硬是把兄长救活了,公子的神异,兄长与我比你们知道地清楚。

至于那刺客的死亡,哼,当初被人赶出赵府,公子隔着半日路程的距离,都镇杀了刁奴(蜜蜂扎死赵姬家奴),那时公子可是一句话都没有说,这次还说了那么多话,里面说不得就有些什么咒术在其中。

对于公子,做出什么事情我等都不会感觉到意外,不就是改进一下手弩吗?在进入默军之前,你见过能射出两百步的弓箭吗?你见过如此轻便的铠甲吗?

那什么刺客不是嘴硬吗?公子简单几句话,能让他在意的人死无葬身之地,他敢不说吗?”

“军侯说的是,圭也发现,只要是公子要做的事,几乎就没有不成功的,连大楚一直引以为傲的百炼钢都被打造出来了,要知道,吴国灭亡后,大楚也是用了近百年才恢复了百炼钢的工艺,据说涂军侯手中那柄无铭,就是百炼钢所制。”

任嚣忍不住将自己的宝剑在地上轻轻磕了磕,“墨家新式的百炼钢,比楚国的百炼钢要强出不少,可惜,目前只有公子和兄长才有两柄,在下也想要一柄啊。”

熊启和熊圭也跟着敲了敲自己的宝剑,异口同声道:“在下也想要啊。”说完,三人互相看了一眼,哈哈大笑了起来。

一支支火箭点燃,所有人看着任嚣,等待着命令,在山谷口想要离开的马贼们也看着眼前的黑甲战士,彷徨不定,此时他们进也不能,退也不愿。

“封路!”

咻!咻!咻!

一支支火箭从半空划过,留下一道道红色的弧线,聚集在山谷口。

这些火箭或是射在马贼身上,或是落在地上,形成一道点点火星组成的火墙,紧接着就是一声声惨叫传来,马贼们平日里得过且过,哪有心思清理卫生,加上吃的都是些野物,身上的油污到处都是。

在火箭射到这些人身上的兽皮上后,兽皮表面的油星和这些人自己身子上的油污混合,在极短的时间内产生了爆燃,那些在半空中就已经熄灭的箭头,在这样的火花四溅的环境里也再次燃烧起来,引发了新一轮的火焰飞舞。

随着烟雾越来越浓,那些马贼自觉地离谷口越来越远,谷口流动的空气使得烟雾弥散开来,火焰更是蹭蹭的冒起,但是这些跑回去的人很快就发现,随着自己带着火源回来,附近的干草和马栏都被点燃了,他们只能向着更深的谷内返回。

火焰越烧越大,想要逃走后路已经被堵,想要拼命,在刚刚并不算长的时间内,青壮们已经成了杀入山谷的默军们刀下亡魂。

感受着山谷内的温度越来越高,这些马贼和已经脱离控制的马匹显得越来越焦虑,生死存亡,就在此刻。

蒙恬扶着转醒的公孙仲,轻声说道:“战士们受伤的大概有二百余人,没有死亡,公子说的没错,这些战甲,是战士们的第二条生命,我们过去太不重视它们了。”

“咳咳,我们总觉得公子没有上过战场,不如我们血勇,但是现在看起来,公子比我们更加懂得如何在大战中活下来。

那些马贼如何了?”

“反抗的都斩杀了,连带上开战前射杀的人,一共斩杀了大概三千人,大家这回都累坏了,杨熊现在在山壁上观察,点看此时剩下的俘虏和马匹,只是后方起火了,不知道有没有额外损耗。”

公孙仲捂着胸口咳嗽两声,摇摇头:“任嚣军侯识大体知大局,一定会先把人逼回来再放火,损耗不会很大。现在时机差不多了,准备接受俘虏吧,再等下去,他们彻底绝望,会选择玉石俱焚的,大家的体力也所剩不多了。”

蒙恬有些犹豫,自己指挥了这次作战,但是按照军职,接受俘虏的命令不该由自己来下达,必须要在场军职最高的任涂亲自前来才行,可是公孙仲这话,似乎是打算让自己越过任涂,直接受降?

“放心吧,是涂军侯让你指挥作战的,就要有始有终,回去才方便叙功。”

“这……”

就在蒙恬犹豫之际,任涂擦拭着无铭刀上的血迹走了过来,“恬,时机差不多了,你下令受降吧,再等下去就危险了。”

看着任涂真诚的眼神,蒙恬知道,他在谷口对自己说的那些话都是真心的,郭嘉对自己是真的信任,而这些人是真的拿自己当做袍泽,不遗余力地在培养自己。

将行动不便的公孙仲交给任涂后,蒙恬骑到战马上,大声喝道:“大秦公子嘉麾下蒙恬在此,速速投降!”

“速速投降!”

孟威带着郭嘉和司马桓的五百精兵赶到时,刚好看到山谷内的义渠人排着队走出来,不远处,一群马匹聚集在一起,蒙毅带着自己的部曲正在清点马匹的数量。

郭嘉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了脸色惨白的公孙仲,连忙跑上来,扶着公孙仲问道:“仲,伤到哪里了?严重吗?”

公孙仲见郭嘉到来后的第一句话不是表扬战果,而是询问自己的伤情,顿时有些感动:“回公子,没事,就是脱力了,被义渠的妇孺们用石头砸了两下,无碍的。”

“那便好,我带商离来了,你去请他看看,别留下什么内伤。”

公孙仲却不肯离去,拉着郭嘉,急忙说起西域之地有人返回的可能,还把自己等人的分析说了出来:“公子,这条路是否会带来无尽的财富?”

郭嘉脸色阴沉,但还是回答了公孙仲的问题:“月氏,大宛,还有乌孙等国家盘踞在大漠以西,物产丰富,若是开通商路,自然是能让人富可敌国。

但是更重要的是,草原上的东胡人和匈奴人都在争相控制此处为大后方,若是不能拿下这条通往西域的路途,将来,大秦必然会受到草原两大胡人势力的觊觎,边境不宁。”

“这,这可如何是好?”

郭嘉扶着公孙仲向商离走去,说道:“现在想什么都没有用,咱们的力量太弱了,手伸不出去,这事从长计议吧。”

当把公孙仲交给商离后,郭嘉揉了揉面颊,不让人看出自己的担忧,听着公孙仲的描述,郭嘉可以肯定,探险队绝对有人折返了,只是为何师叔田鞅没有拦住他们?是没有注意到,还是田鞅也出事了?

“蒙恬,听说这次大战是你临敌指挥,伤亡如何?”

蒙恬挺起胸膛,大声喊道:“回校尉,按照默军战法,谷口立阵后齐射退敌,减少敌军优势,临敌接战时,借铠甲之利结阵而战,最终轻取此马贼巢穴。

此战轻伤一百八十七人,重伤三十四人,无一死亡。

斩杀马贼三千一百七十六人,马匹轻伤五十八匹。

俘虏义渠战俘男女老幼共计八千四百六十二人,战马四百七十匹。”

郭嘉点点头,对着一旁躲躲闪闪的王翦和杨熊勾勾手,让二人过来,问道:“王翦,杨熊,此战可算是大胜?”

“自然是大胜。”

“那你二位告诉我,为何默军伤亡如此之少,反而是你们这些军官们个个带伤?”

这两个人,平日里仗着武艺,总是觉得战甲有些累赘,现在听着郭嘉的揶揄,有些不知道如何回答,加上蒙恬这家伙会做人,刚刚汇报时一口一个默军战法如何如何,公子教导如何如何,让二人此时羞愧不已。

“此战,最让我高兴的不是你们能及时找到最擅长骑兵作战的蒙恬来指挥,而是默军战士没有任何伤亡。我知道,你们觉得英勇战死是一种荣耀,我也知道一支军队不能没有血勇之气。

但是,为什么你们就能理解我想要你们活下来的心愿呢?看着那些熟悉的面孔,一个个离你而去,这种感觉真的只有光荣,没有一丝遗憾甚至痛苦吗?”

“校尉,我们知错了。”

郭嘉握住二人的肩膀轻轻一捏,说道:“你们没有错,只是你们忘了,战甲坚韧也是我们的实力之一,用上更好的战甲并不是说我们就比别人懦弱,正相反,寻常士兵参军几年就要受伤退役,但是穿着更好铠甲的我们,能够作战的时间比他们长的多。

我问你们,你们是愿意让饱经战阵的我们去作战,还是把战场交给没有见过血的新兵?”

王翦和杨熊低下头,不再说话,这个道理他们明白,只是习惯于过去的战斗方式,有些忽略了战甲的作用,或者说,秦人心中那份对于自己武力的骄傲,让他们对战甲的作用视而不见。

“好了,一场大胜,我也不至于在这时候批评你们。

郿县做工的人算是有了,至于羌人那边,我们先从长计议吧,不知道东胡人和匈奴人有没有留下人手在这,贸然进攻也不妥。”

杨熊支支吾吾地有些犹豫,郭嘉见状,轻笑一下,说道:“孟威的情报是真的,而且咱们迟早也要拿下羌人,这一功就直接给他记下。

我现在允许他和他的百人队加入默军,就编入你的手下,孟威仍担任百将,为你的副手,如何?”

杨熊顿时乐了起来,“谢公子!”说完,兴奋地朝着孟威跑去,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蒙恬见王翦杨熊离去,也想说点什么,郭嘉看着这位和自己差不多大的未来中华第一勇士,笑道:“恬,当初卫尉将你托付给我时可说了,以后你就是我的部曲,这次指挥大战有功,说说,怎么赏你?”

蒙恬知道郭嘉这是在宽慰自己,便也不再纠结,“公子,在下想要一身新的铠甲,在胸口刻一只麒麟,方便吗?”

齐鲁之地,以麒麟为祥瑞,当初的孔夫子也在西狩获麟后停笔,《春秋》至此完本。

郭嘉看着蒙恬,有些哭笑不得,这,是一个绝世名将的特殊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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